1月27日凌晨4時30分,隨著北海市銀海區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梁科文的一聲令下「行動」,由該分局治安、刑偵及派出所等警種組成的60多名民警分成8個抓捕小組,趁著晨色撲向預定的抓捕目標,對林某強等人非法使用高壓水槍捕撈沙蟲犯罪團夥進行統一收網行動,成功摧毀了一個有組織的非法捕沙蟲犯罪團夥,斬斷了一條集捕撈、收購及提供保護傘於一體的犯罪鏈條。北海市銀海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韋躍進到一線督戰。
▲銀海區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梁科文(右三)作收網行動前布署
▲整裝待發沙蟲又叫海人參,學名方格星蟲,方格星蟲雖然沒有海參、魚翅、鮑魚名貴,但味道鮮美脆嫩,為海參、魚翅所不及。2016年,北海沿海灘涂上的高壓水槍打沙蟲問題引起北海市委、市政府的重視,出臺了一系列措施進行嚴厲打擊,同年8月23日,法院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分別判處兩被告人林廣祥、蘇達華有期徒刑1年6個月和1年5個月。成為廣西首例因使用高壓水槍捕撈沙蟲而被入刑審判的案件。截至目前,北海已有10多人因使用高壓水槍捕撈沙蟲而入刑。
據了解,目前沙蟲市場價格約為1600元/公斤,由於價格高銷路好,這種非法使用高壓水槍捕撈的方式雖然一直遭到警方嚴厲打擊,但是依然有不法人員鋌而走險,屢禁不止。
▲抓捕現場 ▲警方抓獲的犯罪嫌疑人梁某 ▲警方抓獲的犯罪嫌疑人林某2019年1月19日,北海市公安局刑偵銀灘責任區大隊經過偵查,成功將對銀灘管委會海洋與漁業綜合執法大隊執法人員暴力抗法犯罪嫌疑人陳某等3人抓獲歸案,該3名犯罪嫌疑人對暴力抗法妨害公務一事供認不諱。
經過銀海公安分局組織警力對該3名犯罪嫌疑人進行突審和深入進一步的摸排、走訪、情報搜集等手段分析,一個由北海市銀海區銀灘鎮龍潭村村民林某強等人為首,集組織、盯梢、放哨、非法捕撈、銷贓為一體的非法使用高壓水槍捕撈沙蟲犯罪團夥浮出水面。
1月27日凌晨4時30分許,警方對涉案人員林某某實施抓捕,林某某的住處位於銀海區銀灘鎮龍潭村市場對面的一棟三層小洋樓,抓捕小組在距林某某住處100米時,看到林某某家二樓燈還亮,抓捕民警經過叫門不開後從後門進入屋內實施抓捕,卻撲了一個空。原來林某某當晚剛非法捕撈回到家,泡了一杯茶正想享受一下,聽到外面傳來狗叫聲,他伸頭從窗戶看到有人朝他房屋過來,做賊心虛的他意識到可能是衝他而來,他跑到二樓縮在陽臺處,待抓捕人員進入其房屋間隙,從二樓陽臺跳下逃跑。但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過好獵手,1月28日晚,抓捕民警在北海市地角林某某姐姐的家中將其抓捕歸案。
▲收繳打沙蟲的高壓水槍據悉,在1月27日凌晨的抓捕統一行動中,銀海公安分局共抓獲非法捕撈沙蟲犯罪團夥組織者及成員23人,為非法捕撈者通風報信、提供便利的柳某全和李某發也在其中。警方還當場收繳高壓水槍16臺,繳獲非法捕撈的沙蟲138斤。
據辦案民警介紹,以林某和張某為首的非法使用高壓水槍捕撈沙蟲犯罪團成員約有80人,他們之間的分工為:先由林某和張某組織多名非法捕撈沙蟲人員,在每月的海潮汐適合捕撈沙蟲的時間到海上進行非法捕撈,同時招募社會人員。林某、張某等人在各主要路口安排人員放哨,一旦發現執法人員的身影和車輛,放哨人就立即通過電話將情況反饋給組織者林某和張某,林某和張某收到線報後立即通知非法捕撈人員從安全地帶撤離。
此外,該犯罪團夥為了做到精準防範,林某、張某和林某強還花重金收買碼頭一看船人柳某全,盯梢執法船的動靜。執法船一旦從海上打擊,柳某全第一時間通報給林某和張某。他們還收買了福成西村港碼頭管理人員李某發,為他們放置工具、非法捕撈船出入上岸提供便利。
▲犯罪嫌疑人林某強指認現場
由林某、張某和林某強組織保護的傘下非法捕撈沙蟲人員每人每天需交納100元的「保護費」,再由林某、張某等人從中抽出30元分給盯梢、放哨和通風報信的人員。
為了得到利益最大化,林某、張某等人還採取威逼利誘的手段要求其傘下非法捕撈沙蟲人員統一將捕獲的沙蟲賣給北海市鐵山港區的葉某,梁某。林某、張某等人從葉某,梁某收購的沙蟲中每公斤收取3至4元不等的「中介費」。
據犯罪嫌疑人交待,在去年的6月份前,他們都是從陸路進入海上進行非法捕撈沙蟲,後銀灘管委會海洋與漁業綜合執法大隊巡查太頻繁,他們屢次受阻後,決定從海路進行作業,他們通過小船將打沙蟲的高壓水泵和水槍運到海上淺海沙灘進行作業,以此避開陸路執法人員的打擊。為了有一個更安全的港口讓小船停放和出入,他們經過「考察」,選擇了距離龍潭村不遠的福成西村港碼頭,並花重金買通該碼頭管理人員李某發為他們提供方便。
他們在作業時,每一個人都配有一臺防水耐電的行動電話進行單線聯繫,除此之外,還用手電筒光作為安全聯絡信號,如在作業時,發現放哨人員便用手電筒光閃三下,說明不安全,作業人員立即關閉所有燈光返回,在返回靠近碼頭時不會立即靠岸,而是等岸上放哨人員的信號,如果是放哨人員手電筒光長亮,說明是安全,才可以靠碼頭上岸。
▲犯罪嫌疑人林某雄指認現場銀海公安分局治安大隊大隊長陳穎鋒稱
為了對該犯罪團夥更進一步的精準打擊,1月25日,也就是統一收網行動的前兩天,銀海區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梁科文帶領他及4名偵查員再次到福成西村港碼頭偵查,被犯罪團夥放哨人員發現並懷疑,多名手持鐵棍男子上前質問偵查人員,為了不「打草驚蛇」,偵查員巧妙的與他們周旋和果斷處置,最終讓對方消除了懷疑,為這次收網行動收集證據夯實了基礎。
目前,林某和張某等23人已被北海市公安局銀海分局以涉嫌非法捕撈海產品罪依法刑事拘留。
銀海區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梁科文表示
希望該利用高壓水槍捕撈沙蟲犯罪團夥的線下漏網人員,自覺自行到轄區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公安機關將視自首立功情節從輕處理,否則公安機關將對漏網人員進行精準打擊。同時請不要以身試法,如果膽敢破壞北海的青山綠水,無論你在海裡、沙灘上或者是在家裡,公安機關都會隨時隨地對你進行精準打擊。
據了解,《北海市沿海沙灘保護條例》於2018年7月19日經北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2018年9月30日經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自2018年11月1日起實施。根據《條例》規定,嚴令禁止在沿海沙灘上使用高壓水槍、電子射槍等禁用的工具或者使用電、毒、炸等方法捕撈海產品。
來源:北海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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