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熱點問題解答(42問)

2020-12-08 北京本地寶

  2019年1月1日起,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實施,設立專項附加扣除,是這次個稅改革的突出亮點。由於6項專項附加扣除、全年一次性獎金等政策的涉及面廣、情況複雜,相關政策一經出臺,社會關注度非常高。為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政策、適用政策,小編匯總了近期納稅人關注度較高的個人所得稅熱點問題解答。(整理自北京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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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熱點問題解答

  1、我們夫妻有2個孩子,一個在上私立幼兒園,一個已經讀國際小學了,我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答:通俗的講,納稅人有受教育的子女,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具體包括四個階段:一是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於學前教育階段,二是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階段,三是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四是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無論子女上的是公立學校還是私立學校,是境外學校還是境內學校,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因此,您可以享受每個孩子1000元/月的扣除,兩個孩子可以享受2000元/月的扣除。扣除方式有兩種:可以選擇由夫妻中的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2、我從稅務機關的宣傳報導中了解到,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已經開始實施了,如果我想享受,應該怎麼去辦理?

  答:您要享受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可以通過兩種途徑去辦理:一是由您單位按月發放工資預扣稅款時辦理扣除。除大病醫療外,其他五項專項附加扣除,您都可以選擇在單位發放工資時辦理。二是您自行在年度綜合所得彙算清繳申報時辦理,可以選擇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以內,您本人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彙算清繳申報。

  3、是否個人通過「個人所得稅」APP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就不用再報給扣繳單位?

  答: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成功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若填報時指定由某扣繳單位申報的,該扣繳單位可在您提交的第三天後通過扣繳客戶端的「下載更新」功能下載到您所填報的信息,無需再向該扣繳單位另行填報。

  4、 2019年以後發放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為確保新稅法順利平穩實施,穩定社會預期,讓納稅人享受稅改紅利,財政部、稅務總局制發了《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以下簡稱《通知》),對納稅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獎金全額除以12個月的數額,按照綜合所得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以避免部分納稅人因全年一次性獎金併入綜合所得後提高適用稅率。

  對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併入當年工資薪金所得,扣除基本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後,可能根本無需繳稅或者繳納很少稅款。而如果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採取單獨計稅方式,反而會產生應納稅款或者增加稅負。同時,如單獨適用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可能在稅率換檔時出現稅負突然增加的「臨界點」現象。因此,《通知》專門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可以自行選擇計稅方式,請納稅人自行判斷是否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併入綜合所得計稅。也請扣繳單位在發放獎金時注意把握,以便於納稅人享受減稅紅利。

  5、為什麼允許個人放棄享受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

  答: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的優勢是單獨計稅,不與當期綜合所得合併算稅,從而「分拆」收入降低稅率。但對於全年綜合所得較低的低收入者而言,享受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反而有可能稅負增加。例如,某人每月收入3000元,年終有2萬元的年終獎金,全年收入低於6萬元,不享受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即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併入綜合所得徵稅),則全年無需納稅,如其享受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需要繳納600元的個人所得稅,造成稅負增加。

  6、我家裡有兩位上了60歲的老人需要贍養,如果要享受扣除,需要報送哪些資料?

  答:您在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時,需要填報相關信息,主要包括是否為獨生子女、月扣除金額,被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類型和號碼、以及與您的關係。此外,如有共同贍養人的,還要填報分攤方式、共同贍養人姓名及身份證類型和號碼等信息。

  7、如果在「個人所得稅」APP的任職受僱信息中發現自己當前任職的單位並不在列表中,該如何處理?

  答:「個人所得稅」APP「個人中心」裡自動帶出的任職受僱信息是根據全國各地各扣繳單位報送的自然人基礎信息A表形成,只要扣繳單位當前的稅務登記狀態不為非正常或者註銷,而且扣繳單位報送信息中將您標記為在職僱員,正常就會將該單位顯示出來。

  如果顯示不出來,有可能是您的任職受僱單位沒有將您的個人任職受僱信息報送給主管稅務機關或所報送的任職受僱信息有誤,也有可能是您的任職受僱單位在稅務機關的登記狀態註銷或非正常,或者沒有將您的個人信息選擇為僱員,或者填寫了離職日期。請聯繫您當前的任職受僱單位財務人員通過扣繳客戶端處理。

  8、我在實際工作中有兩個以上的任職受僱單位,我該怎麼去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答:如果您同時有兩個以上發放工資的單位,對同一個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您只能選擇其中的一個單位辦理扣除。

  9、同時接受多個學歷繼續教育或者取得多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是否可以同時享受扣除?

  答: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一個納稅人最多享受一項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支出扣除和一項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扣除,繼續教育支出最多扣除8400元/年(3600元/年+4800元/年),多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不可同時享受,多個職業資格繼續教育也不可同時享受。

  10、人信息需要填寫哪些項目?全部需要填寫完整嗎?

  答:當前,「個人所得稅」APP的個人信息中有以下欄目:

  (1)用戶基礎信息:系統自動帶出,使用居民身份證外的其他證照號碼註冊,需要填寫出生年月和性別。

  (2)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需選擇省市地區,鄉/鎮/街道為選填項,手動填寫詳細地址(如街道、小區、樓棟、單元室等)。

  (3)學歷和民族:選填項,但建議完整填寫。

  (4)其他:電子郵箱和境外任職受僱國家默認無,可根據實際情況選填。

  (5)稅收優惠信息:分為殘疾、烈屬、孤老三種情形,根據實際情況勾選,對於殘疾、烈屬需要填報相關證號並上傳證件的電子圖片資料,其中殘疾證號為必錄,烈屬的證號為非必錄。

  11、我們夫妻給兒子在老家的省會,用貸款買了一套房子供他結婚時用,房本寫的是我們和兒子共有,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嗎?怎麼扣除?

  答:您買房時的貸款,如符合《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則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扣除方式是:經夫妻雙方約定,住房貸款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12、在手機打開「個人所得稅」APP後提示「未連接到網絡或未獲取網絡權限,請檢查」,但手機網絡正常,能打開網頁,該如何解決?

  答:可以嘗試如下方式解決:

  (1)請檢查您手機設置中是否對「個人所得稅」APP進行了網絡限制。常規操作路徑如下:先關閉「個人所得稅」APP,對蘋果IOS系統手機,點擊「設置→蜂窩行動網路→個人所得稅→勾選WLAN與蜂窩移動網」;對安卓系統手機,常規操作路徑如下:先關閉「個人所得稅」APP,點擊「設置→無線和網絡→流量管理→應用聯網→個人應用中的個人所得稅→勾選行動網路和WIFI」。然後重新打開「個人所得稅」APP。

  (2)如果確認網絡設置沒有問題,可能是因為網絡不穩定原因所致,請切換到WIFI網絡環境或稍等片刻再次嘗試。

  (3)可以在「個人所得稅」APP的個人中心中,將「工作地或常住地」臨時切換到其他省市,等業務辦理完成後再切回到實際工作地或常住地。

  13、我是單位的財務人員,我們單位該如何獲取員工填寫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答:員工選擇在扣繳單位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直接將紙質表或電子模板提交給扣繳單位財務或者人力資源部門,也可通過手機APP或網際網路WEB網頁填寫後選擇推送給扣繳單位。

  員工通過紙質表或電子模板填寫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需要您錄入/導入到扣繳客戶端軟體;員工通過手機APP或網際網路WEB網頁填寫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您可以使用扣繳客戶端軟體,在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採集模塊中,通過「下載更新」功能進行下載。

  14、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再婚的,如何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答:對於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重新組建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如果納稅人對其親生父母、繼父母中的任何一人是唯一法定贍養人,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準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獨生子女享受扣除。在填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時,納稅人需註明與被贍養人的關係。

  15、我填報和提交了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但如果沒有及時享受到扣除,應該怎麼辦?

  答:您可以先與扣繳義務人聯繫,核實是否收到您報送的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並進行稅款計算。萬一出現問題,可由扣繳義務人在接下來的月份代扣個人所得稅時進行調整。如果是軟體操作或者政策執行方面疑問,請您及時諮詢專業人士或當地稅務機關。

  16、我在申請專項附加扣除時,為什麼還要提供配偶信息?

  答:根據政策規定,個人在享受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時,均涉及配偶相關情況。因此,您在填報專項附加扣除時,需要如實填寫配偶信息。

  17、個人所得稅」APP註冊方式有幾種?

  答:「個人所得稅」APP目前有兩種註冊方式:

  (1)人臉識別註冊(僅適用於居民身份證註冊);

  通過人臉識別手段對用戶進行實人驗證,該方式是通過對實時採集的人臉與公安留存的照片進行比對驗證,驗證通過後即可完成實名註冊。

  (2)註冊碼認證註冊(適用於所有證件類型註冊);

  納稅人先行持有效身份證件及其他證明材料到就近的辦稅服務廳進行實名認證登記後申請發放註冊碼,然後採用此註冊碼在「個人所得稅」APP註冊帳號,以後憑此帳號即可遠程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進行辦稅。

  18、「個人所得稅」APP為什麼要實名註冊?

  答:「個人所得稅」APP實名註冊的目的是:

  (1)為了驗證綁定的帳戶是否屬於本人;

  (2)對納稅人信息的真實性進行驗證審核;

  (3)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和涉稅數據安全;

  (4)建立完善可靠的網際網路信用基礎。

  19、外籍個人的住房補貼、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是否繼續給予免稅優惠?

  答:稅改前,用人單位為外籍個人實報實銷或以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住房補貼、夥食補貼、洗衣費、搬遷費、出差補貼、探親費,以及外籍個人發生的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

  稅制改革後,新增的子女教育、住房租金、住房貸款利息等專項附加扣除與上述相關補貼性質類似。為公平稅負、規範稅制、統一內外人員待遇,對上述外籍個人的8項補貼設置3年過渡期,即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外籍個人符合居民個人條件的,可以選擇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仍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1994〕2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籍個人取得有關補貼徵免個人所得稅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54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籍個人取得港澳地區住房等補貼徵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2004〕29號)規定,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但兩者不得同時享受。外籍個人一經選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個人不再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應按規定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20、我聽公司財務說今年工資要按累計預扣法算稅,這會對我各月的稅款產生影響嗎?

  答:根據稅法及相關規定,從今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累計預扣法,簡單來說就是將您在本單位年初以來的全部工薪收入,減去年初以來的全部可以扣除項目金額,如減除費用(也就是大家說的「起徵點」)、「三險一金」、專項附加扣除等,減出來的餘額對照相應預扣率表(與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相同)計算年初以來應預繳的全部稅款,再減去之前月份已經預繳的稅款,就能計算出本月應該預繳的稅款。

  在實際計算稅款時,單位辦稅人員將本月的收入、專項扣除等金額錄入稅務機關提供的免費軟體後,可以直接計算出本月應該預繳的稅款。之所以採用這種預扣稅款方法,主要是考慮到稅改後工資薪金所得計入綜合所得,按年計稅、稅款多退少補,如果還按照稅改前的方法預繳稅款,將有不少工薪納稅人年終需要補稅或者退稅。而採用累計預扣法,將有效解決這一問題,對大部分只有一處工薪所得的納稅人,納稅年度終了時預扣預繳的稅款基本上等於年度應納稅款,年終將無須再辦理彙算清繳申報;同時,即使納稅人需要補稅或者退稅,金額也相對較小,不會佔用納稅人過多資金。

  21、「個人所得稅」APP忘記密碼怎麼辦?

  答:忘記密碼時,可在「個人所得稅」APP登錄界面點擊【找回密碼】重新設置密碼。首先需要填寫身份信息,再選擇一種可用驗證方式,驗證通過後,然後在重置密碼頁面完成新密碼的設置。

  22、請問自學考試能否扣除?可以的話從何時開始扣除?

  答:只要報名後,考籍錄到教育部門的系統裡就可以開始享受繼續教育每月400元的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不得超過48個月。

  23、如果在「個人所得稅」APP的任職受僱信息中發現某公司不是自己曾經任職受僱的單位或早已離職的,該如何處理?

  答:只要該公司給您做過僱員個人信息報送,且未填報離職日期的,該公司就會出現在您「個人所得稅」APP的任職受僱信息中。解決辦法如下:

  (1)如果是您曾經任職的單位,您可在「個人所得稅」APP個人中心的任職受僱信息中點開該公司,然後在右上角點擊「申訴」,選擇「曾經任職」方式。稅務機關會將信息反饋給該公司,由該公司在扣繳客戶端軟體中把人員信息修改成離職狀態即可;

  (2)如果是您從未任職的單位冒用的,您可在「個人所得稅」APP個人中心的任職受僱信息中點開該公司,然後在右上角點擊「申訴」,選擇「從未任職」方式,把情況反饋給該公司的主管稅務機關,由稅務機關展開調查。

  您點擊申訴後,「個人所得稅」APP相關任職信息將不再顯示。後續處理結果會通過「個人所得稅」APP主頁的消息提醒反饋給您,敬請留意。

  24、復讀可以扣嗎?只要有學籍就可以扣嗎同一學歷繼續教育,扣除時間≤48個月,這個時間從什麼時候開始?接受教育還是2019年1月1日?(接收教育是從2015年開始的)Ϻ年考過的會計中級職稱,19年取得的證書,請問可以在19年扣除嗎?另外19年考過的注會,2020.5月之前取得證書,請問是在2019年彙算清繳期扣還是可以選擇在2020年扣除?

  答:對於未進入下一階段學習的復讀情形,可以由父母按子女教育進行扣除。

  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為在中國境內接收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結束的當月,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

  您2019年考過注會,2020年5月取得證書,則應在2020年享受職業資格繼續教育3600元扣除。

  25、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電子模板哪裡下載?

  答:稅務機關為了方便納稅人,提供了多種渠道可以下載模板。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可以從各地稅務機關的門戶網站或電子稅務局網站下載,也可以登錄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下載。通過扣繳客戶端下載時,扣繳義務人需在登錄後進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採集菜單,選擇其中任意一項專項附加扣除入口,點擊導入按鈕,選擇模板下載,即可下載最新的電子模板。

  26、我們單位員工流動性比較大,一年換幾個城市租賃住房,或者當年度一直外派並在當地租房子,如何申報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答:如果您單位為外派員工解決了住宿問題的,您單位員工就不能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因為員工本人並未就租房發生房屋租金支出。如果外派員工自行解決租房問題的,如一年內多次變換工作地點的,個人應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更新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允許一年內按照更換工作地點的情況分別進行扣除。扣除標準,以主要工作地城市的標準進行扣除。

  27、扣繳單位使用的扣繳客戶端登錄後顯示「2018年」和「2019年」兩個藍色按鈕,有何不同?

  答:為支持新個人所得稅法的實施,扣繳客戶端進行了較大升級(對原來正在使用扣繳客戶端的,直接打開運行後會自動升級)。扣繳客戶端升級後有「2018年」和「2019年」兩種版本模式:「2018年」的版本模式可用於查詢2018年及之前的數據,以及進行稅款所屬期2018年及以前的申報(含更正申報);「2019年」的版本模式適用於稅款所屬期2019年以後的申報(含更正申報)。可通過系統右上角的「版本切換」按鈕,切換到另一版本模式下操作。新個人所得稅法中的專項附加扣除報送等功能在「2019年」版本模式中。

  28、我是去年12月20日入院治療腸胃炎,今年(2019年)1月5日出院的,我這種跨年度的醫療費用,如何計算扣除額?是分兩個年度分別扣除嗎?

  答:納稅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時才進行醫療費用的結算。納稅人申報享受大病醫療扣除,以醫療費用結算單上的結算時間為準,因此該醫療支出屬於是第二年的醫療費用,到2019年結束時,如果達到大病醫療扣除的「起付線」,可以在2020年彙算清繳時享受扣除。

  29、「個人所得稅」APP卸載後,數據還在嗎?

  答:「個人所得稅」APP採集的數據都存儲在稅務機關的伺服器上,卸載手機APP後,手機上的數據會清除,但稅務機關伺服器上的數據依然會保留。同一手機再次安裝或換其他手機另行安裝「個人所得稅」APP,登錄依然可以看到登錄身份人員原來填報的數據。

  30、填報子女教育扣除時,我該怎麼填寫教育終止時間?

  答:教育終止時間是指子女因就業或者其他原因不再繼續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時點。如果填寫了教育終止時間,從次月起,就不再繼續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如果您的子女當前受教育階段即將畢業,但還會繼續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則無需填寫,否則無法正常享受扣除政策。

  31、個人所得稅APP填寫完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後,選擇推送至扣繳義務人和選擇年度自行申報有什麼不一樣?

  答:這兩種方式都可以,您可以使用手機APP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並選擇申報方式。

  如果您選擇申報方式為「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單位可以使用扣繳端軟體,獲取您填寫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計算應預扣預繳稅款後,向稅務機關辦理全員全額納稅申報。在這種方式下,您可以在預扣預繳期間享受扣除。如果您未能及時報送,也可在以後月份補報,由單位在當年剩餘月份發放工資時補扣,不影響您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如果您選擇申報方式為「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的,納稅人直接向稅務機關提交信息,扣繳單位無法獲取到納稅人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在這種方式下,納稅人在年度彙算清繳時才能享受扣除並辦理退稅。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選擇在單位按月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是不包括大病醫療扣除的。大病醫療支出第二年度3月1日到6月30日彙算清繳時再扣除。

  32、我兒子現在上大學,參與了學校的合作辦學項目,前兩年在中國讀書,後兩年在國外讀書,現在填寫信息選擇中國還是境外?證書由境外發放,沒有學籍號,怎樣填寫信息,是否可以扣除?

  答:目前,子女教育允許扣除境內外教育支出,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僅限於境內教育,不包括境外教育。如您符合子女教育扣除的相關條件,子女前兩年在國內讀書,父母作為納稅人請按照規定填寫子女接受教育的相關信息;後兩年在境外接受教育,無學籍的,可以按照接受境外教育相關規定填報信息,沒有學籍號可以不填寫,但納稅人應當按規定留存相關證書、子女接受境內外合作辦學的招生簡章、出入境記錄等。

  33、如果是2019年12月取得資格證書,納稅人12月工資不能一次性足額扣除3600元(打比12月只享受扣除了1000元),那餘下的2600元是不是就作廢次年不能享受扣除了呢?

  答:如果納稅人當月工資收入不足扣除的部分,可以在年度終了後,通過彙算清繳自行申報辦理扣除。

  34、1月申報個稅時所屬期為12月份,申報時仍然使用舊模塊(2018版面),此版面因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不能上傳,是不是意味著1月取得的工資不能享受到專項附加扣除呢?實際所屬期1月份的工資在2月申報時才能享受到這項改革紅利?

  答:扣繳單位在1月份可以使用舊模塊申報2018年12月份的稅款。納稅人1月份取得的工資可以通過新模塊,按照新稅法規定計算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扣繳單位代扣的稅款在2月份申報入庫,不影響納稅人1月份取得工資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35、APP填報的信息是否需要列印確認?

  答:不需要列印。

  36、APP填錯了有沒有辦法修改?

  答: 可以修改,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填錯,或者年度內發生變更,無論扣繳義務人是否辦理過扣繳申報,個人均可通過個人所得稅APP進行修改。

  37、需要雙方確認的保存五年的紙質資料,只是納稅人向單位直接填報的電子模板和紙質模板才這樣做嗎?自行填的APP和電子稅務局信息還需不需要列印出來給單位籤字保存?

  答:不需要。

  納稅人可以通過遠程辦稅端、電子或者紙質報表等方式,向扣繳義務人或者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納稅人通過遠程辦稅端選擇扣繳義務人並報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根據接收的扣除信息辦理扣除。

  納稅人通過填寫電子或者紙質《扣除信息表》直接報送扣繳義務人的,扣繳義務人將相關信息導入或者錄入扣繳端軟體,並在次月辦理扣繳申報時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扣除信息表》應當一式兩份,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籤字(章)後分別留存備查。

  38、員工2019.6月剛畢業,在公司工作了5個月,基本扣除費用是扣除6萬嗎?那專項附加、專項附加扣除是扣一年的還是5個月的?

  答:扣繳單位在為員工辦理預扣預繳時,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均按照任職受僱實際月份數計算。年度終了後,納稅人可以通過辦理彙算清繳,減除費用六萬元和扣除年度內按規定可扣除的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39、商業住房貸款還清了,現還有唯一公積金住房貸款,可抵扣個稅嗎?

  答:如果是同一套房子且符合政策規定條件,採取的為組合貸的形式,在商業貸款還清後,公積金貸款繼續還的情況下可以抵扣個稅。

  40、納稅人任職受僱單位在上海市,但日常工作地點在廣州市,上海和廣州均無自有住房。那麼納稅人在廣州發生的租房支出能否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答:對於您這種情況發生的租房支出,按照實際工作地點廣州的住房租金扣除標準進行扣除。

  41、任職受僱單位在A城市,在A城市發放工資申報個稅,但是被外派到B城市,請問租房扣除標準是按照A城市還是B城市?

  答:按照實際工作地B城市適用租房扣除標準。

  42、2018年12月份辦理的住房貸款,但是現在還沒批下來,預計2019年1月份批下來,單位現在讓我填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採集表報送上去,但是我沒有取得《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信息表-住房貸款利息支出》中的「貸款合同編號」,應如何處理?

  答:納稅人可以待取得相關信息後填報扣除。如果因為一時信息不全沒有及時填報也不用擔心,後續月份填報後,也可以按照全年依規定可扣除的額度進行扣除,不影響納稅人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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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附操作指南
    本文圖均為 微博@北京晚報 圖12月4日,個人所得稅APP顯示,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根據政策規定,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需於每年12月進行確認。根據操作指引,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可以快捷操作:選擇扣除年度2021年,一鍵帶入,如有變動,還可以點擊修改,然後一鍵確認完成該項操作。根據國家政策規定,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需於每年12月進行確認。納稅人未及時確認的,扣繳義務人於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待納稅人確認後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 收入不超6萬元月份暫不預扣個稅
    昨日起,您可以在個稅App端進行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了。根據政策規定,納稅人需在每年12月31日前,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如您2020年已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並需要在2021年繼續享受,請及時關注相關信息是否發生變化,如有變化,請在本月31日前及時修改。
  • 提醒| 2021年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
    02、個稅APP端 | 確認操作步驟03、電腦網頁端 | 確認操作步驟04、專項附加扣除 | 申報條件05、專項附加扣除 | 填報圖解06、專項附加扣除 | 常見問題01、為什麼要進行信息確認?因為系統在不斷升級的過程中進行了調整、用戶本身信息變化或之前申報時信息填寫錯誤,很可能會造成之後的信息失效、不符合扣除條件、單位無法下載等問題。
  • 申報個稅扣除最常見十大問題,這樣辦,妥啦!
    問題一:個稅APP登錄有些難,有網友反映七八次都進不去,這是神馬情況?問題二:申報方式有兩種,到底該選哪一個呢?扣繳義務人申報和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兩種方式都可以,就看自己的選擇了!扣繳義務人申報,是指取得收入時,比如單位發工資,由單位申報扣除;自行申報要到次年才能享受扣除。問題三:弱弱問一句,單位申報會洩露個人信息嗎?
  • 個稅新政下 企業為何要迅速部署個稅管理系統?
    多部門信息共享、稽核比對將是「網際網路+」時代個稅徵管的新趨勢,無論是納稅人,還是扣繳義務人必須做好相關個稅申報、扣除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確保資料真實合理,規避涉稅風險。  新稅制設計比較複雜,也帶來一些比較複雜的相關問題。最核心的有兩點:第一,所得的界定。
  • 2021年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啦!
    二、個稅APP端 | 確認操作步驟 01 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變動,只需在2020年基礎上確認即可 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
  • 經濟學人全球頭條:2021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ofo創始人戴威...
    2021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12月4日,個人所得稅APP顯示,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2021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仍為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6項。納稅人可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分項填報,如果扣除項目無變化,也可選擇快捷操作。小黃車戴威再收限制消費令近日,OFO小黃車的關聯公司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戴威再次收到限制消費令。
  • 年終獎個稅籌劃:「二選一」要慎重,年終獎怎麼算個稅更划算?
    距離2020年結束,僅剩42天!年終獎已在路上,個稅籌劃要提前考慮!1、2020年年終獎怎麼算個稅?2、單獨計稅與綜合計稅哪個更划算?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方法二:併入綜合所得(綜合計稅)居民個人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併入當年綜合所得,扣除基本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後,按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綜合計算納稅
  • 鄯善縣稅務局開展個稅年度彙算專題培訓
    此次培訓鄯善縣稅務局抽派業務骨幹組成個稅年度彙算專家團隊,與鄯善縣人民政府、財政局協同配合,「雙管齊下」開展個稅政策梳理及彙算操作指引。一方面,幫助行政事業單位財務人員理清個稅政策改革變化、專項附加扣除的申報條件及認定範圍;另一方面,稅務人員現場通過手機、電腦進行彙算清繳演示,指導參訓人員熟悉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及個稅APP的操作,對個稅年度彙算中可能存在的問題進行提醒和輔導,並在現場對參訓人員提出的問題進行細緻、耐心的解答。
  • 新稅務機構不懼個稅改革「大考」 提升服務效能需多部門協同共治
    「最近問得比較多的是關於贍養老人、首套房貸利息扣除的具體情形,微信群的好處是我能夠一對多,有些共性的問題,在群裡答覆了大家都能看到,有問必答,提高效率。」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這六項個稅專扣,每一項都涉及個人的家庭、婚姻等情況,每個人的情況都千差萬別,遇到無法解答的問題怎麼辦?
  • 個人所得稅熱點問答
    個稅APP登錄頁面上也會顯示正在停機以及可恢復使用的時間,請在此時間後重新登錄。不便之處,敬請諒解。2、個稅專扣電子模板哪裡下載?可以從各地稅務機關的門戶網站下載,或者登錄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進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採集菜單,選擇其中的任意一項專項附加扣除入口,點擊導入按鈕,選擇模板下載,即可下載最新的電子模板。3、住房貸款利息怎麼扣除?
  • 個稅年度彙算截止,退稅不領就打水漂了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2019年度彙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年已預繳稅額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 最新個稅計算公式!快來用計算器算算少交多少個稅吧
    2018.10.1-2018.12.31先將工資薪金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每月5000元,並按新的稅率表計算納稅,不實行專項附加扣除。2019.1.1起將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三項所得與工資薪金合併起來計算納稅,並實行專項附加扣除。
  • 2018新個稅法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含新個稅計算器)
    新版個稅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 速算扣除數  其中,應納稅所得額 = 稅前收入 - 三險一金(廣州是五險一金) - 免徵額(5000元) - 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 專項附加扣除  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還在確定中
  • 個人所得稅App下載使用方法解答
    因此密切關注國家的個稅政策,熟悉個稅計算方法和了解專項附加扣除的常見「雷區」,也是每個納稅人的必備技能。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消息,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從明年1月1日開始實行。許多人對新的個人所得稅App的使用和一些專項附加扣除還存在疑慮,現在國家稅務總局官方微信公眾號給出了詳細的個稅6項專項附加扣除常見疑問50答,我們來看一下吧。
  • 個稅改革後年終獎怎麼繳稅?計算方法和你的工資有關
    稅務總局的官方回復為: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的有關規定和計稅方法繳納稅款,但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方法,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只能享受一次。
  • 明年個稅有重大變化!務必在本月31日前確認,1月到手工資或能變多!
    各位職工請注意了,一年一度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已啟動。12月4日,個人所得稅APP顯示,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如何確認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如下圖9、圖10:2021年需要新增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比如2021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報填寫。先按情形(1)步驟確認之前申報的其他不需修改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後,點擊APP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
  • 個稅調整最新消息2018:個稅起徵點2018稅率表 個稅計算公式器
    綜投網(www.zt5.com)11月02日訊  2018年個稅調整最新消息,2018年最新個稅調整大全?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個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第七次大修,也將迎來一次根本性變革:  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症候群稅;  個稅起徵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  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
  • 個稅彙算你都清楚了嗎?掌握這圖的問題就夠了
    在微信圈子「稅務知識交流圈」裡,有人問個稅彙算知識點太多了,怎麼掌握?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發布了《2019 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辦稅指引》,用一張圖總結如下,掌握這些問題個稅彙算其實就差不多了。
  • 【回望2019·決勝2020】個稅新政實施一年,聽納稅人自己算算減稅帳
    從個稅「起徵點」提高至每月5000元,到養老、租房、子女教育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引入,一年來,諸多減稅措施紛紛落地,牽動著大眾的切身利益。進入12月份,個稅納稅人更是迎來第一次彙算清繳。一年下來,大家的納稅單和收入帳有何變化?哪些群體受益明顯?還有哪些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