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車只能借3本駕照銷分」「駕照代扣分扣留6個月」「第二次被查拘留15天、吊銷駕照」……進入2018年,「每月一次」的新交規謠言又來了!不少司機半信半疑的同時,也對一些問題感到疑惑:一本駕照到底能給幾輛車銷分?一輛車銷分時,又到底能借幾本駕照呢?
謠言有硬傷
法規沒有明確的出處不少內容前後存矛盾
近日,一則標題為《濟南有駕駛證的注意!2018駕駛證消分(應為「銷分」)出新規,駕照代扣分扣留6個月》的文章在網上被廣泛轉載,關注度迅速躥升。記者經多方核實,確認此為謠言。
該網文稱:從2017年12月27日起,隨著最新的交通法規出臺,駕駛證代扣分已成為歷史。因為新交規規定,每個周期內,一輛汽車最多可獲得3個駕駛證銷分;工作人員將根據駕駛證上的照片和現場拍的照片進行確認。
按照該網文,用駕駛證代人扣分的處罰十分嚴厲:第一次發現將被依法扣留駕照6個月,罰款2000元;第二次被發現後,不但要處以2000元到5000元罰款、拘留15天,還會被吊銷駕照,且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
記者發現,該網文中引述的法律規定並沒有準確名稱和出處,只是籠統稱為「最新的交通法規」或者「新條例」。這一特點不但與之前關於新交規的網絡謠言相似,搜索近期新聞報導,查詢公安部交管局、濟南交警等官網,也找不到官方或權威媒體發布過相關信息。隨後諮詢交警部門,也得知近期並未發布過相關法律規定。
該謠言還有更大的硬傷:處罰標準前後矛盾。網文前面明明稱「幫人扣分第一次扣留6個月駕照,罰款2000元;第二次處2000元到5000元罰款,拘留15天,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後來卻又稱「對於使用、盜用他人機動車駕駛證,或者賣分的現象一經發現,應當處10日以下拘留,罰金不超過500元;情節嚴重的,也可能涉及刑事案件」。
另外,網文中所稱的「一次記滿12分,只能憑一本駕照扣分處理」的規定,實際上並非新規,且從來都沒有拆分處理。該謠言的造假水平,其實很一般。
真相是什麼
銷分沒駕照本數限制「一車超3本」將被核查
關於「一輛車只能借3本駕照銷分、一本駕照只能給3輛車銷分」的謠傳長期存在,真實情況是怎樣的?
記者注意到,這種謠傳最早出現於2013年。當時,公安部交管局發布了《關於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處理交通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以下稱意見),其中規定:對在一年內同一駕駛人為非本人所有的3輛以上不同號牌機動車,或者3名以上的駕駛人(不包含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為同一號牌機動車接受違法行為處理的,列入涉嫌代替接受處理的重點人員名單,暫停其違法處理業務,並對其涉嫌代替接受處理的行為組織調查。
此規定一出,被一些駕駛員甚至媒體誤讀成了「一輛車只能借3本駕照銷分、一本駕照只能給3輛車銷分」。而實際上,意見是為了規範交管部門的違法處理程序,打擊代扣分甚至買分賣分等違法行為,並不是強制機動車駕駛人去遵守。
也就是說,出現一本駕照為超過3輛車銷分、一輛車用超過3本駕照銷分的情況後,交管部門應將相關駕駛人列入涉嫌代替接受處理的重點人員名單,暫停其違法處理業務,隨後組織調查。只有調查發現確有代扣分違法後,才會作出相應處罰。相反,如果調查未發現代扣分違法行為,則違法處理業務能繼續辦理。
現實中,也有不少情況能證明「一輛車只能借3本駕照銷分」謠言的荒謬。比如,若某汽車租賃公司一年內將一輛車租給不同人,且有3名以上的租車人出現了交通違法,這種情況就得用相關租車人的駕照來處理;一個家庭若4名駕駛人只開一輛車,且一年內4人都有交通違法,也可能會出現一輛車用4本駕照銷分的情況。
●警惕代扣分
法律明令禁止買賣分將嚴查
對不少車主來說,名下車輛在一個周期內超過12分了,往往為了逃避「滿分學習」,借別人駕照來處理違法,有的甚至還會買分、賣分。對此有交警表示,誰開車違法,就應該誰拿駕照處理,雖然沒有「一輛車不能超過3本駕照銷分」等規定,但禁止借用駕照、買賣分數等代扣分行為。
目前,駕駛員處理交通違法一般有人工窗口和自助處理機兩種方式。通過人工窗口處理違法時,工作人員一般會對違法信息進行核實。由於不少違法記錄的照片記錄中能看出駕駛員相貌特徵,當違法駕駛員和處理的駕駛員相貌明顯不符、甚至性別不一致時,工作人員會拒絕辦理。自助處理機雖沒有這一環節,但所有人員操作時都會留下監控記錄,代扣分違法哪怕當時未被查出,並不意味著後續不會被追究。
據悉,如果一輛車用超過3本駕照銷分,或者一本駕照為超過3輛車銷分,相關人員信息確實會被重點鎖定,還可能被暫停業務辦理並進行調查。對於確實存在買分、賣分等行為的違法人,目前並沒有「吊銷駕照」等規定,一般會移交派出所進行處理。
這些被瘋傳的謠言看看你們信了幾條
謠言1 審車必須配反光背心
去年底,網上開始流傳一則謠言:2018年1月1日起,所有車輛年檢時均須配備反光背心。其實,這是對今年開始實施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的誤讀。
公安部交管局科研所曾闢謠稱,該規定只適用於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廠的汽車,要求汽車生產廠家在新車出廠時配反光背心,不需要車主或駕駛人自行購買。對於2018年1月1日之前出廠但尚未登記上牌的汽車以及在用汽車,並沒有提出配備反光背心要求。
謠言2 疲勞駕駛將扣12分
每天駕駛超過8小時,或者連續駕車4小時沒有停車休息超過20分鐘的,就被稱為疲勞駕駛。之前有消息稱「疲勞駕駛將由扣6分增加為扣12分」,這個說法其實是不準確的。據了解,疲勞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的,一次扣12分;其他機動車疲勞駕駛的,一次扣6分。
謠言3 強制配行車記錄儀
對於機動車必須標配行車記錄儀的,目前並沒有明文規定。市面上宣傳強制標配行車記錄儀的都是自媒體的造謠文章。不過,為了您的行駛安全,在車上配置一個小小的行車記錄儀也是個不錯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