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考場影院面臨法律「紅燈」,權威專家認為不適宜大規模安裝;廣東暫未在考場中安裝屏蔽裝置
本報記者 區健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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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屏蔽儀去年首度進入高考考場後,今年多個省市也宣稱「將在高考考點安裝手機屏蔽儀」。然而,這個本意用於肅清考場紀律的高科技儀器,近日卻招致質疑聲一片。
有法律人士指出,考場安裝手機屏蔽儀是闖了法律紅燈;也有權威專家表示,手機屏蔽儀的強大電磁輻射幹擾了手機信號,還擾亂了考生心神。
繼去年山東、遼寧等地嘗試在高考考場安裝手機屏蔽儀後,今年甘肅、南京等地也宣稱「為防止考場大面積舞弊,準備在各考點安裝手機屏蔽儀」。消息引起各種「質疑」聲,反對者中包括了手機屏蔽儀的發明者———清華大學安全技術實驗室工程師唐泰。
堅決反對,發明者稱影響思考
6年前,唐泰發明了中國第一臺手機屏蔽儀,之後他多次通過寫文章、BBS留言等方式反對考場、學校使用手機屏蔽儀。唐泰「意想不到」的是,「這種本意為特殊部門提供服務的儀器,如今卻成了預防考場作弊的有效設備。」
唐泰說,之所以「堅決反對」,主要是「忌諱」手機屏蔽儀的強大電磁輻射。研究發現,手機屏蔽儀在人的輻射範圍20米之外,是不會對人體有影響的。但唐泰表示,「近距離接觸則另當別論了。」
唐泰說,在過去的實驗中,大多數研究員在這種強度的微波照射下,半小時後都出現輕微的偏頭痛、心情煩躁,無法集中精力。唐泰認為,「症狀的輕重是因人體質而異的,但或多或少會有。」唐泰一直立場堅定,「如果因為屏蔽儀擾亂了心神,對考生是不公平的。」
硬闖法律,因為「高考大過天」
除了對人體造成不良反應,手機屏蔽儀進入考場,還被很多人認為是「硬闖了法律」。記者在2001年信息產業部下發的《關於禁止非法研製、生產和使用無線電幹擾設備的通知》上看到:「擅自使用手機屏蔽儀的用戶,應按擅自設臺、幹擾無線電業務而受到法律制裁。」
信息產業部電信研究院交流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如屬於特殊情況,要購買和使用手機幹擾器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向所在地無線電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批准後,才能安裝使用。」而對「極特殊情況」的解釋,負責人認為主要涉及「軍事、國家安全」方面,「考場、電影院、醫院」等並非「特殊」之列。「如果考試管理機構不辦任何手續買來就用的話,肯定是不合法的。」
然而很多地方的考試管理機構自行購用手機屏蔽儀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為何監督機構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呢?
有人把原因歸結於「高考大過天!」確保考題絕密、考場無作弊,不僅是教育部門的責任,無線電管理機構也責無旁貸,如果因為「否定安裝」而出現手機作弊事件,這責任誰都負不起。
遊走空隙,使用亟需權威說法
有法律專家更指出:「雖然部委禁令很明確,但由於具體細則缺乏可操作性,手機屏蔽儀至今仍遊走於法律邊緣」,越來越多的學校、電影院、會議中心可輕易安裝手機屏蔽儀。專家還認為,「這種行為阻塞了行動電話在一定範圍內的撥入和呼出,嚴重侵犯了行動電話用戶合法的通信自由。」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甘超英表示,「法律的不完善導致有關部門無法對手機屏蔽儀這種幹擾儀的合法性作出認定」,因此,應該由公安部、信息產業部或者更高國家權力部門出臺文件,對使用給出一個最終說法。而在此之前,各方權威專家幾乎都認為「手機屏蔽儀是不適宜在高考考場中大規模安裝的。」
廣州高考今年不會用屏蔽儀
本報訊 記者從多個部門了解到,鑑於與國家信息產業部相關法規相衝突,今年廣東省高考考場是否安裝手機信號屏蔽器的問題目前仍在研究中。其中,廣州市招生辦已明確表示,廣州今年不會對高考考場使用電磁波屏蔽裝置。
據深圳市招考辦透露,今年深圳高考考場是否採取手機屏蔽裝置尚在研究中。此外,在考場採用這種裝置還要考慮到環保等因素,不會為了加強監控而對監考人員和考生產生不良影響。肯定的是,今年深圳高考考場將採用「手機探測狗」監考。有關人士介紹,這種電子儀器在一定範圍內可探測範圍覆蓋GSM、CDMA和市話通、對講機等頻段,屬於手機信號接收裝置,政策是允許使用的。
目前,今年廣東各地高考定點考場,仍未反饋已安裝電磁波屏蔽設施的消息。廣東省考試中心表示,全省至今已在相當一部分定點考場建立了電子監控系統,尚未建立電子監控系統的考場,也會採取一切有效的措施打擊和預防手機作弊行為。(區健妍)
如有不適到空氣流通處休息
本報訊 手機屏蔽儀對健康不良影響的特點是:突然發作性、來勢快去勢快、搏動性疼痛、間歇期。專家解釋,手機屏蔽儀產生的微波輻射,在12—15米以外,對人體的不良作用就十分微弱了。考生的座位離之越遠,不良反應越少。考生萬一受到微波輻射身體不適,也不必害怕。到空氣流通、寧靜的環境休息一會就好了。如果不良反應嚴重,可以額部冷敷,或去醫院求醫,服用適量的鎮靜藥物。(區健妍)
(責任編輯:張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