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的一天,在南寧市萬秀村一喪禮現場,一名醉酒男子突然出現,將棺材板掀翻在地,並扯開逝者的蓋布。守靈的死者家屬與護村隊隊員一起將醉酒男子制服並報警。男子事後對民警稱,他無固定職業和居所,平時喝酒很多,喝醉了就會鬧事。日前,南寧市西鄉塘區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將涉案男子黃某顯批准逮捕。
黃某顯現年34歲,馬山縣人。2017年12月22日下午3時許,他一個人在明秀廣場花園喝酒,喝完一瓶高度白酒後,又到附近便利店賒回兩三瓶酒,一瓶接一瓶全喝完。喝到23日凌晨3時多,他已是爛醉如泥。之後,他走到友愛路一帶開始鬧事。
在友愛北路東一巷,男子楊某在路邊吃宵夜,黃某顯走過來,一腳將楊某停在附近的電動車踹倒,並大罵車子擋道,還對著電動車踩了幾腳。之後,黃某顯沿友愛路方向走到劉某經營的一家便利店。
此時劉某正準備收攤,黃某顯二話不說就將店內的冰箱和煙櫃往路面甩去,冰淇淋和香菸撒滿一地。劉某報警,北湖派出所民警幾分鐘後出警趕到便利店時,黃某顯已經離開。民警沿路巡邏和搜尋,在萬秀村一處老年活動中心找到他。此時,他已被萬秀村護村隊隊員控制。
原來,老年活動中心裡正在操辦一場喪事,逝者的親屬們在為逝者守靈。黃某顯踉踉蹌蹌地闖入,來到棺材前將供桌上的筷子拔起,對著棺材一陣猛拍,之後扯掉蓋在棺材上的毛毯,掀開了棺材蓋。在場逝者家屬趕緊上前勸阻,黃某顯卻用力推開勸阻的人,將逝者的蓋布扯開。最終,逝者的幾個兒子與聞訊趕來的護村隊隊員合力將他制服,並交給趕來的民警。民警將黃某顯帶至廣西民族醫院做醒酒處理。
去年12月23日,南寧市公安局西鄉塘區分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黃某顯刑事拘留。另查明,2011年5月,黃某顯因犯尋釁滋事罪,曾被馬山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
西鄉塘區檢察院審查認為,黃某顯酒後為發洩情緒,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肆意挑釁鬧事的行為已涉嫌尋釁滋事罪。黃某顯在他人喪禮上,公然推開棺材蓋,扯掉裹屍布、遮面布,讓遺體暴露,有辱死者尊嚴,其行為破壞了風俗習慣和民族傳統,也嚴重傷害死者家屬的感情。因此,其行為亦符合侮辱屍體罪的犯罪構成,屬於一行為觸犯數個罪名,一般擇一重罪處罰。根據刑法的規定,尋釁滋事罪的處罰較重,遂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他的行為進行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