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案六:康怡花園烹屍案(1988年)
一名婦人因丈夫包二奶,過去二十多年跟丈夫關係惡劣,後來聯同幾名親友將丈夫縛起,要求作出金錢上的補償,但被拒絕。丈夫自行鬆綁並用硬物襲擊她,結果婦人用刀將丈夫殺死、肢解、並將其煮熟然後棄置,女兒發現後報警將事件揭發。殺就殺吧……幹嗎……還……煮……啊……
奇案七:佳寧謀殺案 —— 伊巴謙之死(1983年)
佳寧案歷時十七年,涉及款項達六十六億元,訴訟費更超過兩億元!但主謀陳松青只被判入獄三年,其中一年多更在羈留病房中渡過!不過,三個和案件有密切關係人士卻離奇死亡!其一是律師溫樹寶,他被發現在寓所泳池溺斃,最後證實是自殺。另一名是法官柏嘉,他於審結陳松青等人後一年,於賽普勒斯發生交通意外不治斃命;柏嘉太太於93年亦宣告破產。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大馬裕民財務的財務總監伊巴謙。1983年,他專責到港查核該公司一筆為數四十億元貸款,其後他的屍首被發現棄置於大埔火車站附近的蕉林內,警方相信他是遭人勒死 !
奇案八:秀茂坪燒屍案(1997年)
16歲的受害人陸志偉,被一班童黨認為他出賣大家,因此將他非法禁錮,並施以一連串「家法」:包括人肉打樁機等等,最後陸志偉重傷不治。行兇者更將屍體燒毀,棄於垃圾房。後來其中一名被毆打的目擊者在醫院中向警方透露案情,於是將案件揭發。不入黑社會,就可以上天堂啊。
奇案九:三狼奇案(1962年)
三位綁匪戴上豺狼面具作案,綁架富商,並將肉參的耳朵割下,向其家人勒索贖金,最後警方成功破案,揭發是熟人所為!三狼案的審訊過程充滿戲劇性,且不時於證人及被告口中爆出震撼案情及內幕,被告更指曾受警方的威逼恐嚇與毒打。至於三名被告亦分別為自己的謀殺罪辯護,且不約而同表示:只參與綁架富商黃氏父子,對兒子黃應求的死亳不知情;更指出供詞只是警方吩咐他們搬字過紙而已。
這個也有被改編成電影吧。沒看過
奇案十:烹夫
男子周健失蹤多月,少婦何韻文承認自己謀殺親夫,原因是丈夫與一女子有染,她先以鐵錘擊斃丈夫,再以電鋸和斧頭肢解屍體,並把肢體鵬熟,分批扔掉。不過,少婦患有精神分裂症,而且至今仍未能尋出死者的死亡證據,到底是出於少婦的幻想,還是真有其事?反正那個老公是至今是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這個也有改編成電影,***女王翁虹演的,沒看過,聽名字就不想看了。
奇案十又一則:灶底藏屍
一名失意的男子,因包租婆不斷催租,一怒錯手殺了她,及後藏屍於灶底,因水泥封得不密,血水滲到樓下,讓人揭發。我的媽呀,住在他家樓下的人恐怕終身都有陰影了!!!!
看完這10個案件,我總結一下:
1、不要和陌生人說話。
2、下雨天不要出門。
3、不要吃肉包子。
4、不要住逼人還錢。
5、不要欠人錢。
6、不要和人家爭情人。
7、不要去人煙稀少的地方。
8、不要穿得太暴露。
9、做人要低調。
10、最好練點武功
2013-05-20 15:20:52 來源:香港遊啦網 編輯:孟浩
提示:支持鍵盤翻頁 ←左 右→
幻燈播放
查看原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