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龍說:「男人遇著女人,就跟秀才遇到兵一樣,有理也說不清。」
因為:
男人是理性動物,用理性思維去認知一切事物,理性是不解風情的。
女人是感性動物,用感性思維去感知一切事物,感性是蠻不講理的。
理性與感性是兩個相生相剋、水火不相容的矛盾對立面。
怎麼去化解調和這個矛盾呢?
我們先來追根溯源,理清什麼是愛:在希臘神話中,維納斯女神的兒子小丘比特手持弓箭,背上有個箭袋裝著一支金箭和一支鉛箭,他從箭袋裡抽出箭來射人的時候是蒙著眼睛的,被他的金箭射中的人,心中就會產生愛;被鉛箭射中的人,心中就會產生恨。這兩支箭,是人世間最美好、最甜蜜、也是最痛苦、最可怕、 最強大的自然力量。為什麼淘氣的小丘比特射人的時候要蒙著眼睛呢?因為,愛與不愛,來不來電,都全憑感覺,是盲目的,是任性的,是不講道理的。所以,心中只要有愛,就一切都有道理,一切都是對的;心裡要是沒有了愛,就一切都是錯的,一切都沒道理的。
因此,兩性之間,無論是談戀愛還是夫妻之間的相處,一旦發生矛盾,不要試圖去講道理,不要去爭辯誰對誰錯,愛情如果已經把你們兩個拴在一起,你們倆個人的關係就是利益共同體的關係,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兩個人吵架爭辯講理就象拿自己的左手打自己的右手一樣,只會傷害對方的心,最後兩敗俱傷。其實爭辯的目的還是因為愛,既然是愛,就至少需要一方作出適當的讓步,愛的矛盾,唯有用溫暖的愛與包容去融化對方的心,才能化解矛盾。
所謂愛,就是意味著包容,唯有包容,才能夠把理性與感性和諧統一起來。否則,就是一團糟。
相對於親情關係的家庭矛盾也一樣,家是個講愛的地方,不是講理的地方。有愛就一切都有道理,沒有愛就一切都沒道理。唯有愛與包容,才能維繫好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
――踩雲追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