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車輛疾馳通過積水路段時,一定會激起水花,倘若飛濺到行人身上,肯定是種不愉快的經歷。近日,江北區梅竹路與聚興西路附近一處公交站臺前,就發生這樣令人惱怒的一幕。候車的石女士被路過車輛激起的一片「水簾」從頭淋到腳,氣憤的她當即報警,涉事司機被罰200元。9月21日,江北交警跟記者說起近日處理的這起事件。
事情發生在上周一下午2點46分,從事後調取的公共視頻可以看到,當時一身白衣的石女士正在公交站臺候車。此時一輛紅色轎車飛馳而過,地面瞬間掀起一片「水簾」,足足有2米高,幾乎蓋過站臺頂部。來不及躲避的石女士,被從頭到腳淋了個遍。
一氣之下,她當即報警。江北交警接警後,根據她提供的事發時間和地點,調取附近公共視頻,很快找到涉事司機。
司機姓李,今年24歲,接到交警來電後立馬趕到江北交警大隊。「你當時有沒有看到我?」當李先生出現時,頂著一頭溼漉漉長發的石女士質問李先生,「公交站臺比地面高出一截,水花直接從我頭頂澆下來,我眼睛都沒有辦法睜開!」
面對眼前渾身溼透的姑娘,李先生很不好意思,一直雙手作揖,表達歉意。「我當時肚子難受,想儘快找洗手間,本來在中間車道的,但前車車速太慢,我一心急就從右邊超車了。」他承認,自己車速很快,估計有六七十碼,在通過站臺時也嚇了一跳,沒想到會濺起這麼大的水花。「我透過後視鏡,只看到水花,沒有看到人。如果我一早就看到你了,絕對會在第一時間減速的。」說罷,他深深彎腰鞠了個躬。
據悉,石女士當天剛剛完成一場招聘面試,回家途中遭遇飛來橫「水」,心情自然很差。不過李先生的誠懇道歉,最終也獲得了她的諒解。
記者採訪得知,雨天行車濺起水花,不光不文明、不安全,還將受到處罰。根據《道路安全交通法》的相關規定,機動車行經漫水路或漫水橋時,應當停車查明水情,確認安全後低速通過,違者將受處罰。也因此,李先生的行為被處以200元罰款。
來源:甬派客戶端
【來源:北青網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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