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和大自然有什麼關係,其實這個關係是挺難說的,如果非要把關係確定一下的話,那麼我認為這應該就是準同級相互作用的關係吧。
我們都聽說過人與自然,這話在字面上應該是將人與自然之間的那種等級給平等化了吧,雖然人類的存在始終都比大自然的低一點點,但是,人類目前所有擁有的力量確實可以毀掉自然,而毀掉自然之後,人類當然也會被大自然反噬,並最終也將毀滅人類。
人類誕生於自然,情理上說,在大自然之中,就跟其包含了所有物種一樣,人類的存在必然也是要包含在內的。可是人擁有意識,擁有智慧,擁有屬於自己的文明,而正因為人類擁有了這些其他所有物種也擁有不了特性,所以人與其他所有的動物有了天壤之別,所以人在法理上已經不再是動物(雖然本質上依舊是)。
有別於其他物種的人類,實際上並不是因為人類擁有了意識,擁有了智慧,擁有了文明,所以才可以被列為幾乎能與大自然同等的關係,而是人類存在於這個星球上所擁有的影響力與破壞力而已。
世界上,除了天災與人類,已經沒有什麼其他的力量能夠明顯影響到大自然穩定存在的狀態了。
自農耕文明開始,人類藉助自然之力,開墾農田。開墾農田所帶來的是糧食的增長,而糧食的增長必然帶來人口的暴漲,人口的暴漲就會引發進一步的農田開墾,以及砍伐森林,進而破壞生態系統,破壞自然。
當然,這種因為人口暴漲而引來的自然破壞並非沒有度,而這度的本身就是人類意識到人類不能無限地開採自然,無限地破壞自然的生態,於是人類便制定種群內的法律法規,而這法律法規的本身其實就是為了保護大自然。
當前,人類與自然的平衡關係是屬於人類被迫克制的關係,但就整個地球的系統而言,人類依舊是不斷地加大自己對自然的影響力並對自然產生一些不可忽視的惡性影響,而溫室效應就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