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處理扣分、年審、上牌照、尾氣檢測等活動以收取好處費,日常生活中這些以鑽取法律口子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人被市民形象地稱之為「車蟲子」,並且被公安交警部門納為嚴打對象。近期,「車蟲子」盧某等人便在帶車過程中被民警攔截。可是,面對民警執法,他們不僅不聽勸阻,反而採用噴辣椒水、毆打等方式暴力抗法。最終,盧某等人被公安機關逮捕。11月29日,任城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盧某採用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一案進行審理。
面對處罰,囂張「車蟲子」朝民警噴辣椒水
12月1日,記者來到了市交警支隊北湖勤務大隊。民警告訴記者,5月4日上午11時許,濟寧交警支隊北湖大隊民警黃向民、別攀東二人帶領輔警,在太白湖新區機場路洸府河大橋路北開展日常巡查。巡查過程中,民警發現三輛大型貨運汽車存在非法闖禁區嫌疑,便對其進行攔截,並要求貨車駕駛員出示駕駛證、行車證等相關證件。這時,在三輛大貨車前方行駛的一輛寶馬、一輛保時捷卡宴轎車忽然停下來。幾名男子從車上下來欲向交警說情。執勤民警見狀,立即意識到這夥人均是充當「車蟲子」的人員,遂對其開展批評教育,並要依法對違法闖禁區的大貨車駕駛員進行處罰。可讓民警萬萬沒想到的是,大膽狂妄的「車蟲子」看到民警沒有放行的意思,竟立即拿出一瓶辣椒噴霧水向民警黃向民臉上噴去。
突如其來的襲擊和伴隨著的眼部的刺痛,讓黃向民不禁大喊一聲。聽到同事痛苦的叫喊聲後,別攀東立即循聲望去,可他剛一轉頭,瘋狂的「車蟲子」隨即又是一噴。看到他們準備逃跑,別攀東顧不上眼睛的疼痛,死死地抱住了一名「車蟲子」的身體,並與其展開搏鬥。就在這個時候,涉案嫌疑人盧某忽然衝過來抱住別攀東,並試圖勒住他的脖子,使其無法動彈。隨後,這夥人立即跑向卡宴 轎車準備逃跑。
強行逃脫,民警被拖行導致手臂骨折
別攀東不顧個人安危,一個箭步衝過去死死地抓住了卡宴車的駕駛員。看到自己逃跑計劃無法實施,駕駛員立即跳下車朝著民警別攀東的肚子狠狠踹了一腳,然後發動汽車拖行民警100餘米。更讓人髮指的是,拖行過程中卡宴車後輪從別攀東胳膊上壓了過去,使其手臂骨折、徹底失去追捕能力。隨後,盧某等人駕車揚長而去。
該起案件發生後,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隊領導高度重視,當即成立專案組偵破案件。在緊鑼密鼓地調取監控視頻、走訪調查後,次日,該「車蟲子」團夥被一網打盡。
被告人盧某,1978年2月17日出生,2013年12月26日曾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市中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兩年執行。2016年5月5日,因涉嫌妨害公務罪,盧某被濟寧公安局北湖分局刑事拘留。2016年6月8日,被告人盧某經任城區人民檢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結合證人李某、蘇某、劉某等人的證言,被害人黃向民、別攀東的陳述,被告人盧某的供出與辯解,法醫損傷程度鑑定書、現場勘查、鑑定筆錄、視頻資料、現場錄像光碟,任城區人民檢察院認為盧某採用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致二人輕微傷。其行為侵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提出公訴。11月29日,任城區人民法院對該起案件進行一審。審理結果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