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網/江西頭條客戶端 通訊員張遇球報導:5月13日,瑞昌市公安局肇陳派出所救助一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領角鴞幼鳥,並及時將它放歸大自然。
5月13日下午,江西省瑞昌市洪一鄉北港村村民曹女士家中來了一隻「貓頭鷹」,因曹女士兒子說貓頭鷹屬於國家保護動物,所以打電話到派出所,希望派出所民警能妥善安置「貓頭鷹」。民警接到救助電話後立即趕至曹女士家中,經圖片搜索發現該動物為領角鴞,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民警初步觀察發現飛入曹女士家中的領角鴞可能因受傷不能回歸山林,民警隨即將領角鴞帶回派出所後聯繫肇陳鎮林業站工作人員,經林業站工作人員辨認,該領角鴞處於幼鳥試飛期,若在派出所放生幼鳥會找不到家,隨後民警與林業站工作人員一同將領角鴞送到領角鴞曹女士家後山山林中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