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周賢忠)
法庫縣5名村民在發現一處古墓後,沒有第一時間與當地
文物考古部門取得聯繫,而是聯合在一起幹起了「盜墓」的勾當。11月10日記者從法庫縣法院了解到,法院一審以盜掘古文化遺址罪分別判處5名盜墓者緩刑,並處罰金。
用探測儀盜掘古墓法庫縣歷史上是遼代文化發展十分活躍的地區,境內至今已發現40餘座遼代墓葬,比較知名的如葉茂臺遼墓。當地居民均知道該地區古墓較多。就在不久前,家住法庫縣和平鄉三合屯村村民宋某將目光盯在了孟家鄉歡喜嶺自然屯古文化遺址。
6月10日20時許,宋某找到村民李某、趙某等5人,經預謀後駕車來到古文化遺址,5人用攜帶的兩臺
金屬探測儀進行探測後,用鐵鍬盜掘出遼金時期的熨鬥1件、車飾1件、把釜1件(殘),並將所盜文物運至宋某家中藏匿。6月13日19時,5人慾第二次進行盜掘時,在途中被公安機關抓獲。被盜文物現已由公安機關扣押。
文物一般但遺址重要經遼寧省文物保護中心鑑定:該處為遼金時期遺址,是受國家保護的古文化遺址,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被盜掘文物均為遼金時期,為一般文物。
記者了解到,這5名罪犯,均為當地農民,最高文化為初中畢業,其他都是小學畢業。他們起初還慶幸自己沒有盜得貴重文物,也沒有意識到破壞文物遺址還構成犯罪。
法庫縣法院認為,被告人宋某等人違反文物管理法規,盜掘受國家保護的古文化遺址,其行為已構成盜掘古文化遺址罪。5被告人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且當庭自願認罪,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最終,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分別處罰金3萬元和4萬元不等。
盜墓最高可判無期法庫縣法院刑庭一位法官告訴記者,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是指盜掘具有歷史、藝術、文化、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行為。法律規定,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並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最高可處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古墓保護是文物保護的重要內容,也是確保文物安全的一個最關鍵環節。法官說,地下文物屬於國家,如果發現古墓,應第一時間與當地文物考古部門取得聯繫,保護古墓和文物安全,這既是為自己負責,也是為大眾留下一份寶貴的文化遺產。
作者:周賢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