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問題
王曉東 深圳知名建築評論人、一級註冊建築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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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類型的地下車庫會被淹?
地下車庫緣何進水這是一個綜合性課題,在設計上我們會用民用建築的設防水位來解釋所有的住宅區車庫的防水問題。設防水位標準類似於城市建築抗震的設計,和整個城市相關聯,意味著地下車庫的設防水位要和周邊街道的排水相關係數指標結合。
在現實中一旦車庫進水,損害了業主的利益,很多人都認為地下室透水是因為設計問題,會提出車庫的設計不夠高等。我們假設在車庫進口處設計一個1.5米的坡,然後在下一個1.5米的坡那兒業主一定會覺得不方便。所有地下室設計都會有集水溝、集水井、排水泵,幾乎所有的地下室的排水設計都是在基於周邊街道不被水淹的大前提下,如果周邊街道超過最大的承載排水值,那抬高几十釐米、降低幾十釐米都沒有實質性意義,一樣會進水。
但是我們可以問這些透水的地下車庫入庫的坡道集水溝是否暢通,淤泥和樹葉等雜物都定時清理了嗎?集水井和集水溝的連接處還暢通嗎?排水泵的電機還是正常的嗎?線路有沒有老化?很多車輛被淹的業主會問,為什麼不提高標準?很簡單,高標準是需要高投入的,很好的防範標準一定需要更多的經費投入。這方面也制約了物業人員的工作積極性,誰會去很好地維護地下室的排水系統?這也是客觀上造成地下室透水的重要因素。另外一些老舊小區的地下室沒有排水裝置,一些土老闆不遵循基本的遊戲規則,自己挖個地下室,不考慮周邊城市的排水系統,導致遇到暴雨時地下室沒有任何排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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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水的車庫是屬於設計缺陷還是區域位置等原因?
透水車庫和設計關聯並不大,比如建築樓體結構造價是100元/平方米的話,那地下車庫的防水設計造價就是幾分錢一平方米。開發商在這方面並沒有可能因此更改設計而獲利。
與此同時都有國標規範,設計單位都有可行的圖紙,如果更改圖紙的話造價可能會更高。所以如果我們追究透水車庫的問題,基本上如果他按照國標執行就不會存在有很大的排水問題,但如果因為地面徑流量超過接到的地下排水系統的最大承受範圍,導致街道大規模積水,那水往低處流,地勢相對較低的車庫肯定遭殃,如果水已經淹沒了集水井、水泵的抽水口,那車庫被淹在所難免,因為再好的鳥窩也是建立在樹沒有倒的前提下。
但並不是你的設計符合國家標準就保證你能夠正常地排水,這就是為什麼同樣的街區,有些車庫透水相當嚴重,而有的車庫只是輕微地透水。原因在於管理水平,同樣的集水溝、集水井,一個被完全堵塞淤積,另外一個卻能在透水時正常工作,一個水泵的電機能夠正常工作,一個不能,結果是完全不一樣的。我們發現這個問題不僅僅是地下車庫的問題,城市的公共排水系統一樣存在,清潔工會把樹葉子掃進下水道排水口,讓公共排水系統遭到破壞的同時,周邊居民區在公共排水系統無法承載時,車庫也成了排水口。
另外一個可能存在的原因就是,施工時候工藝流程有缺陷。比如集水溝的剖面沒有按照圖紙去施工,集水溝和集水井的位置不對、角度不合理導致無法在排水的過程中發揮其作用,這也在一些老舊樓盤的地下車庫普遍存在。所以車庫透水應該綜合分析,市政的管網設計水準、平時的管理水平都直接影響到其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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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盤的地下車庫防水設計應該遵循什麼原則?
首先我們講的車庫防水是建立在城市的公共排水設施及格的狀態下,如果遇到暴雨街道的排水能力低,導致排水口的水都向外冒,再加上地面的徑流肯定往地勢低的地下車庫流,所以街道的排水情況是其他人無法預知的。我們在反思這樣一個問題,不僅僅惠州,甚至連深圳、北京遇到暴雨市政排水也一樣無法承受,在開始建設這座城市的時候,是否安排有足夠的資金進行地下排水管網的建設?出了事都說整改,但是沒有聽到哪一位城市的主政者因為地下排水系統經不起考驗而被免職。
因為居民區的地下室排水標準是在周邊不發生水災的時候能防住一定的暴雨,當周邊都發生水災,這些假設都不成立了,地下室的排水系統遵循的原則就是能夠藉助集水溝、集水井、水泵結合周圍的市政排水系統,保證居民小區的排水管道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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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車庫的防水系統應該具備哪些標準?商業物業和住宅小區是否有不同的標準?
地下車庫的排水設計基本都是大同小異,就是進入地下室地面就有一道集水溝,初步收集雨水,然後把收集到的雨水排到旁邊集水井,一般的地下室在出入口的中部或者底部會有第二道、第三道集水溝,集水溝的角度夠不夠大、集水溝和集水井的距離是不是夠,是設計要遵循的基本指標。除此之外,地下室內部的集水溝都是呈網狀分布的,要保證雨水、樓上水管的水漏,以及消防用水都能截留到,但一些老小區的這些集水溝或者井基本都是擺設,年久失修無法使用。
地下車庫的排水國家標準多是一些工藝要求、施工材料的標準,比如要求集水管應該設置在粗砂過濾層的下部,坡度不小於1%,不得有倒坡現象,集水管之間的距離為5-10米,且要求滲入集水管的地下水導入集水井後用水泵抽走,這些標準有施工標準,驗收時也有驗收標準,基本上不合格的情況不多。
此外公共性建築和民用建築的排水有一些不同的要求,比如賓館、學校、醫院、市政場館不同類型的建築都給出了不同的排水標準,其原則性主要遵循的就是重要性排序原則,即人多、使用頻次高的建築地下室的防水標準會更高,這個是有區別對待的。
(嘉賓觀點僅代表個人觀點,與供職單位無關)
服務提示
沒有按標準設計的地下車庫可以設置簡易的擋水板
1.物業勤勞檢查電房水泵
對於防水未按照國標執行的老舊小區,為防止地下車庫進水,業界認為物業的責任心最重要。開發時都建有積水坑及自動排水系統,自動排水系統一般不會啟動,責任心強的物業會定期檢查該系統是否正常,一旦失靈就要及時維修。而在暴雨期間,有責任的物業也要下地下車庫檢查,假如進水了而該系統未自動啟動,這需要手動啟動,所有這些,都需要物業有為業主著想的責任心。與此同時物業管理單位要保證電房不被水淹,加強對水泵的檢查,保證正常運行,要制訂應急預案和準備必要的沙包等阻水搶險物資。
2 .設置擋水板
廈門市規劃局在本年度汛期發布了《加強建設項目排水防澇能力規劃指引》(試行)。《規劃指引》明確要求,地下停車場應考慮擋水板等防澇應急措施,事實證明簡易的擋水板對抵擋不斷上升的雨水從而使地勢低洼地區不被水淹有一定作用,惠州的物業可以借鑑。
律師說法
車庫設計有缺陷開發商應賠償淹壞車輛
廣東尚典律師事務所胡海良律師認為,暴雨導致車庫車輛被淹,開發商及物業公司是否需要承擔賠償責任,要具體看開發商及物業公司職責履行情況。
如果是因為車庫設計缺陷(未按國標設計)導致業主車輛被淹損壞,業主可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責任。至於物業公司是否要承擔責任,要看其是否已經完善履行義務。實踐中一般將物業公司的義務定為事前是否合理防範,事中是否採取合理措施如排水、拖車、通知業主移車等。如物業公司履行前述行為存在缺陷,未能盡到管理者的職責,則也需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受損車主如購買了商業保險,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要求理賠,保險公司賠償後再向相關責任方追償,以避免複雜的訴訟程序。如未購買保險,則只能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採寫:南都記者 蔣奇政 古優裕
攝影:南都記者 陳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