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家住金水路與英協路交叉口附近新鑫花園小區的暖氣用戶楊先生家裡,出現了室溫測量的差異。
楊先生反映稱,他家裡的暖氣一直不熱,11日下午他給熱力公司的客服打電話反映情況後,東區供熱分公司的工作人員於12日下午3時50分到他家進行測溫。
「他測完溫度說是剛過18℃,達標了。我看我家裡邊的溫度表顯示的卻是15℃。」楊先生告訴河南商報記者,「我就覺得他的表有問題」。
隨後,楊先生將測溫人的溫度計放在自己的腋下進行測溫。「夾了一分多鐘,測出來的結果是38.5℃。」楊先生稱自己是正常體溫,他由此推斷測溫人的表「高了至少2℃,高2℃的話它就是合格跟不合格、達標跟不達標的區別了。」
在楊先生的堅持下,測溫人在測溫記錄表上將測溫結果寫為15℃。楊先生提供的測溫記錄表上顯示,初測原因分析為「送熱不足,這是根本」,在測溫人籤名欄裡,該測溫人籤下了自己的名字。
隨後,根據楊先生提供的聯繫方式,河南商報記者聯繫到了這名王姓測溫人。該測溫人表示,測溫表是公司配發的,當時在楊先生家裡測的溫度是18.5℃。對於他的測溫表與楊先生家裡的溫度表到底是誰的表出了問題,他表示他是個臨時工,他也不知道。對於楊先生用測溫表測體溫一事,該測溫人承認當時測量的結果是38.5℃,「他(楊先生)當時覺得這個表有誤差,就用表測了一下體溫。」事後,楊先生又去一診所用水銀溫度計測量了體溫,溫度計顯示其體溫為36.5℃。
若用戶不認可熱力公司的測溫結果怎麼辦?鄭州市熱力總公司客服中心副主任李先生稱,需要找第三方檢測機構,以前有一個供熱質量監督辦,但現在沒有了。居民不認可熱力公司的測溫儀器,可以向熱力公司的監管部門——鄭州市城管局反映。(河南商報記者 劉遠懷)
@高山高山:今天晚上剛給我家測過,家裡的溫度表顯示不到15℃,可是熱力公司測的18.1℃,真是無語了,求解。
@谷文科11:第三方檢測才公平!
@老杜147550198:沒想到熱力公司的測量計測出的溫度還有假。
@大海37862007:大寫的尷尬!不知道打了誰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