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報app-新福建10月12日訊(記者 潘園園 通訊員 魏然)根據省環保廳12日發布7-8月水質考核顯示,全省列入地表水水質考核的101個斷面中,有90個斷面達到考核要求,其中有49個達到Ⅰ-Ⅱ類水質要求,有11個斷面未達考核要求;監測的118個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中,全部達到水質要求。
排名在後十位的縣(市、區)(從第67名到第58名)分別為:福清市、石獅市、晉江市、泉港區、延平區、漳浦縣、連江縣、建甌市、光澤縣、永春縣。記者注意到,和5-6月公布的水質排名相比,福清、石獅、晉江依舊是倒數三名。
監測顯示,有4個流域斷面未能達到考核目標,分別為泉州的永春東關橋,南平的建甌房村、邵武和順(考核光澤),寧德的古田雙口渡。有7個小流域未能達到考核目標,分別為福州連江牛溪、福清逕江,龍巖武平象洞溪,南平延平杜溪、西芹溪、徐洋溪、南坪溪。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今年2月出臺的《地表水水質考核辦法(試行)》,我省對各縣(市、區)實施交界斷面水質雙月考核制度。環境保護好、水質保持好的上遊地區將得到更多流域補償資金;水質不達標且持續惡化的,則少予或不予補償;連續三次考核得分排名在最後三名且水質下降的斷面,約談所在縣(市、區)領導;年度水質類別未達考核目標的斷面,當地將面臨限批處罰。
相關視頻:哈爾濱一遊泳館疑似水質汙染致百餘名兒童感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