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安徽、江蘇兩地4名醫生非法摘取器官一事,又出現一名新受害者。侯女士表示,自己父親住院時,也被建議有償捐獻了肝臟和腎臟。最近她才得知此醫生涉嫌違法的事實,她認為該醫生的行為屬於出賣人體器官罪,而不是故意毀壞屍體罪。
經過堅持不懈上訪最終牽出此案的人,只是一位普普通通的農民。
2018年2月,石祥林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哥哥,砍傷了家裡4個人。他跟這個哥哥同父異母,哥哥這次砍傷的人裡,傷得最重的就是石祥林的母親李萍。
李萍的顱腦重度損傷,醫生說就算救回來也是植物人。而後經過4天的搶救,李萍還是離開了人世。石祥林的傷情也不輕,在重症監護室住了足足兩個月才出院。
出院兩個月後,當地公安部門叫石祥林去做傷情鑑定,法醫突然向他打聽起捐獻器官的事,石祥林這會兒才知道,原來母親的肝腎都被人摘走了。
石祥林忙給父親打電話問情況,父親石昌永回憶,那天晚上8點多他正在睡覺,被石祥林的堂哥叫醒,迷迷糊糊地聽說要去籤什麼"協議"。
那天是2018年2月14日,李萍被宣告死亡的頭一天。
堂哥帶著石昌永到了ICU主任楊素勳的辦公室,楊素勳向他保證,捐獻器官之後國家會補償給20萬元。
女兒石子慧得知後很猶豫,想把這事往後推幾天,但堂哥那邊催得緊,說給母親治病已經花了14萬元。石昌永本來也在猶豫,那天到了楊素勳辦公室之後,他突然就沒了主意,"人家說啥就是啥吧"。
那天是石子慧籤的字,單子上寫著"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她按好手印後的當晚,李萍的器官就被摘走了。第二天,一個叫黃超陽的人很快把20萬元打過來了。
石祥林得知後,前往懷遠縣紅十字會詢問母親捐獻器官一事,但工作人員表示,懷遠縣2018年整年都沒有過器官捐獻的情況,如果有的話,他們一定會知情並派人到場的。他擔心工作人員核查失誤,又連續上訪了市內和北京的相關部門,可他得到的結果都是查無此事。
石祥林只能再回到縣裡找衛計委反映情況,一位主任告訴他,這件事他們知道,他母親捐獻器官是按正常流程走的。
石祥林再度上訴。2018年,安徽省衛計委派遣調查組來調查此事。在此期間,楊素勳託人找到石祥林說想跟他談談。
他們約在一家網吧,楊素勳的妻子給了石祥林一份承諾不再上訪的材料,說願意給他46萬元的賠償,只求他不要再上訪了。石祥林口頭答應下來,並籤好了字。楊素勳妻子當場就給了他46萬元的現金。
石祥林帶著這筆錢,立即趕往了省衛計委調查組所在的醫院,把事情如實反映了一遍。省衛計委工作人員表示,他給你錢是私人的事,和此事的調查無關。於是石祥林就帶著這筆錢離開了。
沒過多久,石祥林收到了省裡來的通知,說楊素勳已經被吊銷醫師資格證了,但石祥林發現楊素勳還是在醫院上班。2019年,中央巡視組來到市內巡視,石祥林抓住機會向巡視組反映了此事。
後來,楊素勳被警方帶走,安徽、江蘇等地的5名涉案人員均被刑拘。
2020年6月11日,懷遠縣法院一審開庭,判決書顯示,2017年至2018年期間,楊素勳、黃超陽等人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非法實施器官摘取手術11例。
2020年7月8日,法院一審以故意毀壞屍體罪判處楊素勳2年零2個月,黃超陽10個月的有期徒刑。
其中2名被告人都有在人體器官獲取組織工作過的經歷。楊素勳初期篩選出合適的家庭,再聯繫實際操刀的醫生過來實施摘取手術。
一般摘取手術都會安排在後半夜,他們會將病人轉移到一輛"救護車"上,這臺車實際歸屬於個人,並不具備營運、救護的資質。石祥林的代理律師推斷稱,李萍被推到那輛救護車上的時候,有可能還活著。
曾經有中間人找到石祥林,想要回那46萬元的封口費。但石祥林表示,錢已經花完了,這一年裡,他到處上訪奔波也放棄了工作,手裡只剩10萬元支撐日常開銷。
2019年,石祥林還曾收到一條陌生簡訊,叫他不要再折騰了。但石祥林沒有放棄,他想把整條黑心產業鏈全挖出來。
而且,他對於法院判決的罪名也感到不服,他認為應該以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起訴他們。石祥林的上訪上訴之路還沒有停止,法院目前尚未給出回應。
來源:虹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