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島市教育局印發《青島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物理 、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實施方案》,根據方案,在八年級進行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在九年級進行物理或化學實驗操作考試(現場抽測其中一個學科)。
通知
根據《青島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實施方案》(青教通字〔2018〕50號)精神,為進一步做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驗操作考試工作,現將《青島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物理、化學和生物三科《課程標準》中關於實驗教學的有關內容,形成以知識為載體、實驗操作和探究體驗為主要過程的課堂教學,讓學生在親自動手體驗中形成正確的情感、態度和價值觀,實現三位一體的「立德樹人」教學過程。並且,通過讓學生在初中階段掌握基本的實驗技能和探究方法,培養學生的動手操作和探究能力,進而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提高他們的科學素養水平,為他們進一步到高中學習有關學科打下良好基礎。
二、基本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
實施實驗操作考試,可以引導和促進教師在課堂教學中重視實驗探究教學,學生在學習中重視實驗探究學習方式,從而實現做中教、做中學的「教學做合一」的教學過程。通過這種左右腦相結合的教學過程,培養學生的實驗動手能力、探究能力和創造力,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幸福指數,讓學生終身受益。
(二)評價性原則
通過實驗操作考試,考查學生在初中階段的基本實驗能力和水平,並將其作為中考成績的依據之一。同時,間接評價區市、學校和教師的實驗教學開展情況。由此,逐步完善多元化的青島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和學校教師評價制度。
(三)公平性原則
公平、公正是實驗操作考試的基本要求。考試要程序規範,標準統一,結果公正。
三、考試目的
促進日常實驗教學,保證日常實驗課開設;考查初中學生的基本實驗操作技能和基本實驗探究能力,加強動手能力培養。
四、考試內容
義務教育物理、化學、生物《課程標準》(2011版)中要求的全部實驗操作內容。
五、考試科目與時間
考試科目為初中物理、化學、生物三個學科。其中,在八年級進行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在九年級進行物理或化學實驗操作考試(現場抽測其中一個學科)。
考試時間為每年4月。生物實驗操作考試成績為「不合格」的考生,在九年級時允許參加1次補考。
六、考試成績的呈現
實驗操作考試作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一個科目,生物實驗操作和理化實驗操作必須都合格,考試成績方記為「合格」等級。
七、考試成績的使用
實驗操作考試成績,作為學生初中畢業和初中升高中的依據之一。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優先錄取實驗操作達到合格等級的考生。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實施實驗操作考試是強化和提高初中學生基本實驗操作技能和基本實驗探究能力的有力措施。各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市屬初中學校由市教科院組織實施,各區、市學校由各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組織工作包括:考試需要的實驗器材、考場布置、考試程序、成績確認、監考教師的組成和培訓、考點學校的準備工作等各個方面。
(二)明確免、緩考及其它特殊政策
因病(或殘疾)不能參加實驗考試的學生,持區、市級以上醫療單位證明(或殘聯頒發的殘疾人證明)和學校證明,到考試組織部門辦理申請免試手續,經核准後方可免試。免試學生的證明材料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中寫實性記錄,原始材料存檔備查。
因特殊情況暫不能參加實驗考試的學生,可申請緩試,緩試應在考試結束1個月內進行。緩考面向八、九年級考生進行。
(三)各區市、學校要圍繞依據《課程標準》要求配齊配足實驗器材和藥品,開足開齊實驗課
本辦法自2017年秋季入學(萊西市為2016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