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疾病一直是人類體驗的一部分,但包括不安全和極端天氣在內的各種全球趨勢合在一起,加劇了這一風險。疾病在混亂中愈演愈烈,混亂給疾病以可乘之機——過去幾十年裡,疾病爆發呈上升趨勢,全球突發衛生事件的風險日漸增大。
如果說「過去的只是序幕」,那麼有一個威脅切實存在,就是快速傳播的高度致命性呼吸道病原體的大流行病,它將奪去5000萬至8000萬人的生命,令世界經濟的近5%化為烏有。如此規模的全球大流行病將是災難性的,會造成廣泛的浩劫、不穩定和不安全。世界將猝不及防。
由於缺乏基本衛生服務、潔淨水和衛生設施,資源較少的社區受疫情的衝擊更大;這將加劇傳染性病原體的傳播。人口增長和由此造成的環境壓力、氣候變化、密集城市化、被迫或自願的國際旅行和移民呈指數增長,諸如此類的因素給疾病推波助瀾,增加了每個人的風險,無論其身處何方。
各級領導掌握著關鍵。他們有責任為全社會優先考慮防範工作,確保所有人都 參與進來,所有人都得到保護。
世界需要主動建立發現和控制潛在疾病爆發所需的系統和安排。這些防範之舉是一項全球公益事業,必須切實地從地方到國際層面都參與到備災、發現、應對和恢復的工作中。投資於突發衛生事件防範工作將改善衛生成果,建立社區信任,減少貧困,因而也有助於實現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努力。
全球防範工作監測委員會在其第一份報告中,審查了2009年H1N1流感大流行和 2014-2016年伊波拉疫情後,前高級別小組和委員會的建議,以及其委託編寫的報告和其他數據。其結果可以讓人一窺世界預防和遏制全球健康威脅的能力如何。然而回顧審查,許多建議執行不力,或者根本沒有得到執行,差距依然嚴重。
長期以來,在大流行病方面,我們任由恐慌和忽視循環往復:當存在嚴重威脅時,我們加大努力;當威脅減弱時,我們很快將其拋諸腦後。早就該採取行動了。全球防疫監測委員會將在最高級別進行倡導,以便讓持續且持久的政治、資金和社會承諾,在政治議程上佔據重要位置,我們將加強對後續行動的問責。世界處於危險之中。但是,總的來說,我們已經有了拯救自己和經濟的工具。
我們需要的是領導力和採取有力及有效行動的意願。
執行摘要:領導人應採取的七項行動世界需要堅定的政治領導,以防範國家和全球層面的健康威脅。
委員會呼籲: 採取七項緊急行動以防範全球突發衛生事件。 1.政府首腦必須承諾並投入其中 。每個國家的政府首腦都必須承諾開展防範工作,履行《國際衛生條例》(2005 年)所規定的具有約束力的義務。他們必須優先考慮並將國內資源和經常性支出 用於防範工作,將防範工作作為國家和全球安全、全民健康覆蓋和可持續發展目標的一個組成部分。
到2020年9月的實現的目標到2019年7月1日,所有已完成對自身能力評估的國家都制定了一個進行過成本核算的國家衛生安全行動計劃(NAPHS),確定了所需資源,並開始實施該計劃。
2.各國和區域組織必須以身作則。七國集團(G7)、20國集團(G20)和77國集團(G77)的成員國以及區域性政府間組織,必須履行其對防範工作作出的政治和資金承諾,並同意在其年度會議期間定期監測進展情況。
到2020年9月的實現的目標七國集團(G7)、20國集團(G20)和77國集團(G77)和區域性政府間組織,監測其對防範突發衛生事件的承諾。
3.所有國家都必須建立強大的體系。政府首腦必須指定一個具有權威和政治責任的國家高級協調機構,負責引導整個政府和全社會的做法,並定期進行多部門模擬演習,以形成並保持有效的防範態勢。協調機構必須優先考慮社區對所有防範工作的參與,建立信任並吸引多利益相關方 (如立法者;人類和動物衛生、安全和外交部門的代表;私營部門;地方領導人;婦女和青年)。
到2020年9月的實現的目標至少有 59 個已完成《國家衛生安全行動計劃》的國家,確定了一個高級協調機構(理事會、委員會或機構),負責在所有部門實施國家防範措施,並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下,領導和指導這些部門的行動。
世衛組織、世界銀行和合作夥伴們與各國合作,為提高防範能力制定一攬子可在當前預算周期獲得資金的重點幹預措施,並對這些措施進行成本核算,並且將這些幹預措施與近期的預期結果對應起來。
雖然防範準備以及研發方面的協調機制,和全球、區域及國家的網絡、機構和舉措都少了,但整體更加協調了。
(英文原文:There are fewer, but better harmonized coordination mechanisms, global, regional and country networks, institutions and initiatives for preparedness and readiness and for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4. 各國、捐助者和多邊機構必須對最壞的情況有所準備。由致命性呼吸道病原體(無論是自然出現的還是意外或故意釋放的)導致的快速傳播的大流行病需要額外的防範要求。捐助者和多邊機構必須確保,在開發創新疫苗和療法、激增的生產能力、廣譜抗病毒藥物和適當的非藥物幹預措施方面投入足夠的資金。為了公共衛生,所有國家都必須開發一個立即分享任何新病原體基因組序列的系統,以及在國家之間分享有限醫療對策的措施。
到2020年9月的實現的目標捐助者和國家在資助和開發通用流感疫苗、廣譜抗病毒藥物和靶向治療藥物方面作出承諾並確定時間表。為共享除流感以外的病原體的序列數據、標本和醫療對策,世衛組織及其會員國應制定相應的標準程序方案和時間表。
捐助國和多邊機構制定一項多年期計劃和方法,以便在流行病發生之前和期間加強研發方面的研究能力。
世衛組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學術界和其他合作夥伴確定,在一系列防範/應對工作中,加強社會科學方法和研究人員的能力及整合的戰略。
5.供資機構必須將防範工作與經濟風險規劃聯繫起來。為了減輕國家或區域流行病和全球大流行病的嚴重經濟影響,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和世界銀行必須緊急行動起來,再接再厲,將防範工作納入經濟風險和機構評估,包括貨幣基金組織與各國的下一輪第四條(Article IV)磋商,以及世界銀行下一次針對國際開發協會(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ssociation,IDA)信貸和贈款的系統國家診斷(Systematic Country Diagnostics )。國際開發協會、全球抗擊愛滋病、結核病和瘧疾基金(全球基金)和免疫聯盟的增資,應涉及關於防範工作的明確承諾。
到2020年9月的實現的目標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將防範工作納入其系統的國家風險、政策和機構評估,包括在貨幣基金組織的《第四條磋商工作人員報告》和為國際開發協會貸款/贈款之目的。
國際供資機制擴大其範圍,以納入突發衛生事件防範工作,包括國際開發協會第19次增資、中央應急基金、免疫聯盟、全球基金等等。
6. 發展援助的資助者必須創建激勵機制,增加用於防範工作的資金。捐助者、國際供資機構、全球基金和慈善機構必須增加對最貧窮和最脆弱國家的供資,向它們提供衛生發展援助以及更多更早地利用聯合國中央應急基金的機會,以填補其國家衛生安全行動計劃的資金缺口,這既是一項共同的責任,也是一項全球公益事業。會員國需同意增加世衛組織評定會費,以便為防範和應對活動提供資金,並且必須可持續地為世衛組織突發事件應急基金提供資金,包括利用經調整的世界銀行大流行病應急籌資機制的資金制定增資計劃。
到2020年9月的實現的目標世衛組織會員國同意在2020年第七十三屆世界衛生大會上,增加用於防範工作的評定會費;並且會員國、世界銀行和捐助者每年為突發事件應急基金提供1億美元的可持續資金。
7.聯合國必須加強協調機制。聯合國秘書長必須與世衛組織和聯合國人道主義事務協調廳(OCHA)一道,加強不同國家、衛生和人道主義緊急情況下的協調,具體辦法是確保明確的聯合國全系統作用和責任;在突發衛生事件期間快速調整防範和應對策略;加強聯合國系統對防範工作的領導,包括通過例行模擬演習。
世衛組織應採用一種方法,以便在根據《國際衛生條例》(2005 年)宣布一個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PHEIC)之前,在疫情的早期階段更廣泛地動員國家、區域和國際社會。
到2020年9月的實現的目標聯合國秘書長與世衛組織總幹事和主管人道主義事務副秘書長一道,加強協調,確定明確的工作角色和責任,並及時觸發聯合國全系統對不同國家及不同衛生和人道主義緊急情況的突發衛生事件,做出協調應對。
聯合國(包括世衛組織)至少進行兩次全系統培訓和模擬演習,包括一次針對蓄意釋放致命性呼吸道病原體的演習。世衛組織制定中間觸發機制,在疫情早期階段動員國家、國際和多邊行動,以補充《國際衛生條例》(2005年)下針對疫情後期和更晚期的現有機制。
聯合國秘書長與衛生、安全和外交官員舉行高級別對話,確定世界如何應對致命性呼吸道病原體大流行病的威脅,以及如何管理複雜、不安全環境下的疫情防範工作。
關於全球防疫監測委員會作為一個獨立的監測和宣傳機構,
全球防範工作監測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敦促採取政治行動,防範和減輕全球突發衛生事件帶來的影響。該委員會於 2018 年 5 月由世界銀行集團和世界衛生組織共同召集,以聯合國秘書長在 2014-2016 年伊波拉疫情後設立的全球衛生危機工作隊和小組的工作為基礎。委員會獨立於包括其共同召集機構在內的所有各方開展工作,儘可能地提供坦率的評估和建議。本報告中以及委員會成員所表達的調查結果、解釋、結論和意見僅代表他們自己的觀點,不代表其組織或共同召集機構的觀點。
委員會由政治領導人、機構負責人和專家組成,共有 15 名成員,由前挪威首相和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格羅·哈萊姆·布倫特蘭博士(Gro Harlem Brundtland)和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秘書長 Elhadj As Sy 先生共同領導。成員們以個人身份在委員會任職。
委員會的目標是:
• 評估世界保護自己免受突發衛生事件影響的能力;
• 從多個角度確定防範工作的主要差距;
• 與國家和國際領導人及決策者一起倡導防範活動
全球防範工作監測委員會不同於其他類似的委員會和機制,那些委員會和機制有時間限制,而且往往是一個機構或部門特有的。全球防範工作監測委員會的最初期限為五年,將在獨立專家的參與和專業秘書處的支持下,監測各行各業的疫情防範情況,敦促採取具體行動來推動變革。委員會還補充和加強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國、世界銀行和其他利益相關方的現有問責職能作用。
委員會未來提供的報告將監測其他類型的緊急衛生事件疫情防備的進展,例如自然災害造成的緊急情況。除了其監測職能,委員會還將監測疫情防備的進展,評估新出現的問題並根據需要提出其他建議。
(本篇前言由前挪威首相和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格羅·哈萊姆·布倫特蘭博士(Gro Harlem Brundtland)和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秘書長 Elhadj As Sy 先生撰寫。註:基於原報告的版權申明,本版本並非由世界衛生組織提供,世衛組織不對本翻譯內容的準確性負責。本篇的「前言及執行摘要」部分參考了官網的中文翻譯版本。更多詳細內容請參考英文原版報告。)(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