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本專項項目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者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
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
正在博士後流動站或者工作站內從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以及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託單位的人員不得申請專項項目。
(二)限項申請規定
1.本專項項目不計入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總數2項的範圍。
2. 申請人同一年度一般只能申請1項專項項目。
(三)申請注意事項
1. 本專項項目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強化需求牽引,注重交叉融合,鼓勵聚焦基礎科學研究領域開展戰略與管理研究和學術交流。一般受理2021年1月1日-2021年7月31日期間舉辦的科技活動。
2. 本期專項項目試行無紙化申請,申請接收時間為2020年9月23日-2020年9月30日。
3. 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指南和《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申請須知的相關內容,不符合指南相關要求的申請項目將不予受理。
4. 申請書中的資助類別選擇「專項項目」,亞類選擇「科技活動項目」,附註說明選擇「科學部綜合科技活動項目」,根據申請的具體研究內容選擇相應的申請代碼(以A開頭的申請代碼)。以上選擇不準確或未選擇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5. 項目研究期限起止年月統一填寫為2021年1月1日~2021年7月31日。申請書正文開始部分標註科技活動的類型:(1)有影響力系列國際會議;(2)全國一級和二級學科會議;(3)基金髮展戰略研究與學術交流。各類項目具體撰寫要求如下:
(1)「國際國內會議類」項目應包括:舉辦科技活動的背景和意義,組委會組成情況、活動的起止時間、參加範圍、規模、潛在影響,重要報告名稱及其主講人介紹,境外擬參會人員名單,預期成果等;
(2)「戰略研究類」項目應包括:學科發展的現狀、態勢、所面臨的挑戰與機遇,戰略研究目標、內容,研究方案,可行性分析,預期成果等。
6. 申請書附件應與所申請的類型相對應,具體要求如下:
「有影響力系列國際會議」項目申請人在華舉辦的國際(地區)學術會議應為國際學術組織發起的系列會議。「全國一級和二級學科會議」項目申請人舉辦的會議應為國內一級或二級學科全國性學術會議(一級、二級學科參見申請代碼)。申請書材料需包括相關學術組織授權舉辦會議的證明材料或主管部門正式辦會的審批文件。
7. 申請人應當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關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關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的補充通知》《關於進一步完善科學基金項目和資金管理的通知》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按照「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認真編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預算表》。「國際國內會議類」項目在預算說明書中除對項目各項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測算理由進行說明外,還應對會議整體預算及基本情況進行說明。
8. 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申請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關證明材料、審批文件和其他特別說明要求提交的紙質材料原件),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
9. 依託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核;對申請人申報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具體要求如下:
(1)應在項目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時間前(2020年9月30日16時)通過信息系統逐項確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項目獲批准後,將申請書的紙質籤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後,一併提交。籤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嚴格保持一致。
(2)依託單位完成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的逐項確認後,應於申請材料提交截止時間前通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上傳本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的電子掃描件(請在信息系統中下載模板,列印填寫後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籤字、依託單位加蓋公章),無需提供紙質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