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項項目管理辦法》(2018年9月10日第11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為加強學科發展戰略頂層設計,促進本領域國際(地區)合作交流、科學傳播和人才培養,地球科學部現公開發布2019年度專項項目(科技活動項目)申請的通知。
一、定位、資助範圍
本期專項項目(科技活動項目)用於資助與地球科學發展相關的戰略與管理研究、學術交流、科學傳播、平臺建設等活動。本期專項項目(科技活動項目)包括以下3種類型:
(1)2020年度在華舉辦的國際(地區)學術會議和基礎研究短期人才培訓活動(下文簡稱「會議培訓類」項目);
(2)依託地球科學領域國家理科基礎科學研究和教學人才培養基地開展的面向中、小學生的科學傳播和普及活動(下文簡稱「科學傳播類」項目);
(3)地球科學及其相關領域的學科發展戰略研究(下文簡稱「戰略研究類」項目)。
所有「會議培訓類」項目總經費(直接費用)約150萬元,本期擬資助約15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中國科學家發起並主導的會議或培訓活動。所有「科學傳播類」項目總經費(直接費用)約150萬,本期擬資助約10項。所有「戰略研究類」項目總經費(直接費用)約575萬元,本期擬資助約15項。
「會議培訓類」項目執行期自會議召開日期至當年12月31日,不得跨年。「科學傳播類」和「戰略研究類」項目執行期限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申報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資格及限項規定
1. 資助期限不超過1年(含)的專項項目不計入限項範圍。
2. 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3. 申請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請1項專項項目。
4.「會議培訓類」項目申請人在華舉辦的國際(地區)學術會議應為國際學術組織發起的系列會議,項目申請人應為組委會主要成員,申請書電子版附件材料須包括國際學術組織授權舉辦會議的證明材料和依託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的正式批文(掃描件)。在華舉辦的短期培訓活動,項目申請人應為組委會主要成員與主講教師。
5. 「科學傳播類」項目申請人應為國家理科基礎科學研究和教學人才培養基地負責人,主要參與者中應包括來自中學/小學教育一線的教學/管理人員。
6. 「戰略研究類」項目重點資助地球科學領域整合戰略研究項目;項目負責人或主要參與者中必須包括地球科學部諮詢委員會現任/往屆委員。
7. 項目申請書正文開頭應寫明申請的類型,即 「會議培訓類」、「科學傳播類」、「戰略研究類」中的某一類。
上述條件不滿足或材料不完整,將不予受理。
(二) 填寫申請書
1. 申請人須登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申請書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在線撰寫項目申請書。
2. 申請書中的資助類別選擇「專項項目」,亞類選擇「科技活動項目」,附註說明選擇「科學部綜合科技活動項目」,根據申請的具體研究內容選擇相應的申請代碼(以D開頭的申請代碼)。以上選擇不準確或未選擇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3. 申請書正文應與所申請的類型相對應。
(1)「會議培訓類」項目應包括:舉辦科技活動的背景和意義,組委會組成情況、活動的起止時間、參加範圍、規模、潛在影響,重要報告或課程名稱及其主講人介紹,境外擬參會人員名單,預期成果等;
(2)「科學傳播類」項目應包括:舉辦科技活動的背景和意義,活動的起止時間、參加範圍、規模、潛在影響,可行性分析,預期成果等;
(3)「戰略研究類」項目應包括:學科發展的現狀、態勢、所面臨的挑戰與機遇,戰略研究目標、內容,研究方案,可行性分析,預期成果等。
4. 科技活動項目預期成果中必須包括與活動主題相關的調研報告/活動總結;若申請獲得資助,調研報告/活動總結將是結題驗收的重要材料。
5. 申請人應當遵照《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預算編報要求」填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依託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認真進行審核。
(三)提交申請書
1. 申請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20日16時。
2. 申請人下載列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並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申請人應及時向依託單位提交籤字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以及其他附件材料。
3. 依託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的申請資格和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核;對申請人申報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並報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具體要求如下:
(1)應在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時間(2019年9月20日16時)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並統一報送經依託單位及合作單位籤字蓋章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報送的紙質附件材料。
(2)提交電子版申請書時,應通過信息系統進行確認。
(3)報送紙質申請材料時,還應包括本單位公函和申請項目清單,材料不完整將不予接收。
(4)申請材料集中接收期為2019年9月18日-20日。可將紙質申請材料直接送達或郵寄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採用郵寄方式的,請在項目申請截止時間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以快遞方式郵寄,以免延誤申請,並在信封左下角註明「地球科學部專項項目(科技活動項目)申請材料」。
(5)申請書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負責接收,材料接收工作組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雙清路83號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行政樓101房間),郵編:100085,聯繫電話:010-62328591。
(四)諮詢聯繫方式
1. 填報過程中遇到的技術問題,可聯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信息中心協助解決,聯繫電話:010-62317474。
2. 其他問題,可諮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地球科學部綜合與戰略規劃處,聯繫人:王西勃(電話:010-62327157)、張朝林(電話:010-62327162),電子信箱:ghc@nsf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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