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浪財經
新浪財經訊 今日,奧瑞德公布訴訟最新進展,目前奧瑞德正處於被執行階段,案件涉及金額:67,763,994.78元及罰息、其他費用等。(奧瑞德維權入口)
公司控股股東暨實際控制人左洪波持有的奧瑞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奧瑞德」)無限售流通股951,800股將被強制賣出以清償債務。
2017年11月29日,原告與被告奧瑞德有限籤訂了《借款合同》,約定被告奧瑞德有限向原告借款人民幣捌仟萬元,借款期限2日,即自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1月30日,按日支付利息,借款利息為年利率36%。被告左洪波、褚淑霞、哈爾濱新力光電技術有限公司、奧瑞德為該筆借款向原告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並與原告籤訂了《保證合同》。借款到期後,被告奧瑞德有限陸續向原告支付部分逾期借款罰息,僅向原告償還了部分本金,尚未足額還款,本案其餘被告亦未向原告履行擔保責任。
各方基於上述事實,就該債權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原告與被告奧瑞德有限、左洪波、褚淑霞、奧瑞德於2018年6月28日自願達成如下《調解協議》:
(1)截至2018年2月22日,乙方奧瑞德有限尚欠甲方武漢當代瑞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本金67,763,994.78元,罰息197,447.98元(後續罰息的計算以67,763,994.78元為基數,按4%/年的標準自2018年2月23日起計算至債務全部清償之日止);
(2)乙方奧瑞德有限承擔本案保全擔保費35,500元、保全費5,000元、案件受理費400,199元(最終以法院認定的負擔金額為準);
(3)乙方左洪波、褚淑霞、奧瑞德對上述全部欠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4)乙方同意於2018年7月25日前向甲方償還500萬元人民幣,於2018年8月10日前向甲方償還剩餘的欠款本金及罰息、保全擔保費35,500元、保全費5,000元、案件受理費400,199元(最終以法院認定的負擔金額為準);
(5)若乙方未按照上述第4款的約定向甲方按期並足額償還款項,則乙方除向甲方償還上述欠款本金及罰息、保全擔保費35,500元、保全費5,000元、案件受理費400,199元(最終以法院認定的負擔金額為準)外,應另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以67,763,994.78元為基數,按11%/年的標準自2018年2月23日起計算至債務全部清償之日止)。
本案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200,099.5元、保全費5,000元、保全服務費35,500元,均由被告奧瑞德有限承擔。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東暨實際控制人左洪波持有公司股份233,223,515股,佔公司總股本19.00%,累計凍結(輪侯凍結)的股份為233,223,515股,佔其持股總數的100%,佔公司總股本的19.00%;褚淑霞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57,483,093股,佔本公司總股本的12.83%;累計凍結(輪候凍結)的股份為157,483,093股,佔其持股總數的100%,佔公司總股本的12.83%。本次被執行的股份為左洪波持有的公司951,800股無限售流通股,佔本公司總股本的0.078%,佔其持有公司股份的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