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3歲了,現在在自己家公司擔任產品總監,在很多人看來,我在事業上是很成功的,但是我有一次失敗的婚姻,曾經的我和妻子是十分恩愛的,不過到最後,我們還是因為一點事情分開了。這件事其實跟我有很大的關係,前妻跟我結婚有6年了,但是為我生下了兩個女兒,但是對我父母來說是不夠,他們是需要一個孫子,而前妻卻不肯生了,所以我們因此離婚了。
我的父親原來是個公務員,後來跳出了體制,下海經商了,那麼多年的打拼也讓我們家又少的資產,而我作為獨子,自然是要繼承家裡的產業的,從小我的人生道路就被父母安排好了,如今我長大了,也能幫家裡忙了,父母的心思自然而然地就會轉移到培養我的下一代去了,無奈前妻沒給我生下兒子,使得父母對她並不滿意。
我和前妻是在一次活動中認識的,那時我幫公司做形象推廣去到養老院進行公益活動,在那裡我碰到了她,她是養老院的義工,有空的話就會過來看望這些孤寡老人,陪她們聊聊天什麼的。是她接待了我們公司此次活動,她長得很漂亮,而且心地又是那麼的善良,我好像對她一見鍾情了。
在之後的活動中,我們有了不少的交流機會,從她的行為舉止我就能看出她是受到過良好教育的,舉止端莊,談吐優雅,有股特有的氣質吸引住了我,活動結束後我們互相留下了聯繫方式。為了能夠再次與她見面,我也會抽空在周末去到養老院做義工,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我感到十分快樂,後來我下定決心,向她提出了交往的請求,經過我的努力,我們成為了男女朋友。
我們的感情很穩定,平時我們的約會不會向其他情侶一樣去看電影,逛逛街這類的,我們更多的時間是在很多公益活動中渡過的。通過了解,她其實是一名孤兒,靠的是孤兒院的和好心人長大的,如今她也出來工作了,自然是要回報這個社會了。
我們在一起3年了,是時候結婚了,我把她帶回家,父母並沒有因為她的出身而嫌棄她,反而對她感到很滿意,我們選了個好日子就去登記了。婚後,我們還是一如既往地那麼恩愛,如膠似漆,很少會有吵鬧,1年後,她為我生下了一個可愛的小公主,雖然我的心裡沒有什麼重男輕女的看法,但是我爸媽那邊還是希望要個男孩。
我說反正我們結婚才沒多久,想要孫子這個事情不著急,我和老婆還年輕,再要一個就是了,但是兩年後,她再次為我生下了一個女兒,我雖然不計較什麼,但是我父母卻坐不住了,經常會在我們面前表現出想要孫子的想法,很多時候我都是裝作不知道來拖著父母。
老婆我是很感激她的,為我生下了兩個可愛的女兒,但是她告訴我她不想再生了,畢竟我也知道老婆這幾年懷著孩子確實是很辛苦的,無奈我的父母不肯,他們知道後卻和老婆吵了起來,我夾在中間很為難,兩邊都幫不了,最後還落得了一個離婚收場,而且兩個女兒都給了前妻來撫養。
我知道是我對不住她,於是我便把房子給了她,另外給了她一大筆錢,足夠她們生活得很好了,我有空也會去看看她們。前妻離婚後,沒有去工作,在家帶孩子,比較現在還小,她還是一個人,會很辛苦的,前不久她告訴我家裡的光管壞了,要我去幫忙修一下,我跟她約好周末見。
周末,我來到了前妻家,幫她把壞的光管弄下來,新的裝上,幹完活了就跟兩個女兒玩了一會,準備離開了,卻發現女兒不知道從哪裡把她媽媽的絲巾拿出來玩了,我打算把它放好。我走過去一衣櫃,打開一看,裡面放的除了她的一些衣服外,還有我的,另外還放了很多我們的照片,看到這裡我也忍不住落淚了,我們的雙方的心裡其實都還有對方,現在我要重新把她娶回家。
我真的後悔了,我後悔我那時我為什麼不能強勢一點,那樣我們一家四口就不會分開了,不知道什麼時候我發現被人從後面抱住了,原來是我前妻,她也在默默流淚,兩個女兒就在旁邊看著。我幫她擦乾了淚水,對她說,我們不要再分開了,有什麼事我來扛著就行了,她連連點頭,如今,我們一家四口過得十分快樂,至於我父母那邊我也說服了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