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的熱搜看的人眼花繚亂,目不暇接。選秀節目的排名,網紅主播的進階,夫妻開店的翻車,多人運動,一瓜未平,一瓜又起,一時間竟不知從何吃起。
然而在輿論和熱點事件的漩渦中,一個本該被持續關注的名字卻逐漸的銷聲匿跡。
2020年4月9日,南風窗的一篇報導,將高管性侵養女案介入在了公眾的視野之中。由於該報導中的行為過於令人髮指,一時間迅速發酵,社會輿論一片譁然。
1972年出生,今年已經48歲的多家企業高管兼資深律師鮑毓明被指控涉嫌性侵自己的未成年養女長達4年。
在錄音中鮑毓明說:我很希望讓他自己意識到他毀了我一生,他讓我很痛苦。
這位精英階層的美籍華人律師涉嫌利用年齡的差距和不對等的社會地位,通過洗腦、恐嚇、馴化、誘導、強制隔離等手段,多次性侵14歲的未成年少女李鑫鑫,在南風窗的報導中,少女掉進了一個只有鮑毓明的世界,小女孩的一切愛好熱情都逐漸臭了,死了。
面對指控,鮑毓明很快便通過媒體作出了回應,她稱自己與14歲的李鑫鑫並非養父女關係,而是日久生情的男女戀愛關係,並表示未來將適度做一些維權的工作。
通話中鮑毓明冠冕堂皇的說:真是萬萬沒想到她現在妄然恩將仇報,我沒見過那麼壞的人。大家都知道見過我的人,對我的人品有沒有問題,包括我的同事,包括我的這朋友也都知道我是非常人品非常好的。
在包玉明的後續回應中,讓我印象最為深刻的是這樣一句話——對於案件本身如果是根據事實、根據法律、根據證據來公正處理,我真是一點也不擔心的。
一位年近50歲的資深律師能夠說出自己完全不擔心法律的審判,你可以想像一下在這句話的背後到底隱藏著多足的底氣。
那麼又是什麼,給了包一鳴這些底氣?
除去他的社會背景以外,4月12日財經網的一篇報導也許能給我們一些答案,在這篇文章中鮑毓明成為了事業有成、品德高尚的中年精英,而李鑫鑫則變成了別有用心的未成年少女,整個事件也被描述成了中年霸道總裁與14歲親戚女的瑪麗蘇愛情故事。
撰寫此文的記者曾在朋友圈表達過自己的觀點,隻言片語中充滿了先入為主的傲慢與偏見。
這篇令人十分不適的報導瞬間激起了千層浪。誠然,該記者也許有著一套屬於自己的專業邏輯,但在面對爭議如此大的案件時,卻預設主觀立場傾向,僅從鮑毓明的視角自說自話,用誘導性的文字與春秋筆法探討人性,縮小罪惡與事實,放大情慾與獵奇。字裡行間透露出來的竊喜感,實在是缺乏作為記者的基本職業操守。
當然以上這一大段話也可以用三個字來簡單概括一下——沒人性。
4月13日有媒體了解到,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已派出聯合督導組前往山東,針對鮑毓明案件的辦理工作進行督導,與此同時,網絡上竟然開始出現了鮑毓明的支持者,他們的觀點不外乎強行站在所謂的理中客角度,用混淆事實偷換概念的方式呼籲理性,諷刺別人預設立場,自己卻以最大的惡意揣測受害者,用自身行動真實詮釋了雙標的定義。
2020年5月1日勞動節,消失已久的鮑玉明在微博上高調發聲,十問李鑫鑫,並且引用了美國前總統林肯的名言。
5月2日鮑玉明再度發生直指對方網絡霸凌言之鑿鑿,理直氣壯,胸有成竹的氣勢躍然紙上,仿佛是14歲的少女涉嫌性侵了她這一位身高1米9,體重200斤的壯年精英男子。
在法定節假日的黃金時間點強行引流,看來鮑律師在精通法律的同時,還深愛社交媒體平臺的運營策略,他甚至開通了付費提問,還把圖換成了自己團隊的照片,意氣風發自我營銷的模樣像極了專業團隊。
值得一提的是,在鮑玉明的微博籤名上赫然寫著沒做虧心事,不怕鬼叫門。
而在一個多月後的今天,我們尚未等來這個案件的處理結果,反倒先看到鮑毓明混成的精微。
哎,這個世界還真是諷刺啊。
專業的問題,交給專業的老師們去中文對居在這裡我個人還是傾向於信任我國司法系統的公允,畢竟我們有著張三這樣的靈魂導師。
接下來我想起從一個普通路人的角度去打臉,而不是去回懟。
在這一段時間中我所看到的部分鮑毓明知是熱門的神邏輯,話不多說,下面我們開始吧!
在這一場雞蛋與高牆的博弈中,總有人披著理中客的外衣,聲嘶力竭地為高牆搖旗吶喊,他們對加害者講寬容,對受害者講法治,對大眾講理性,可惜的是理性指的是用大腦思考,而不是只用屁股開團。
這是一段來自於鮑毓明支持者的話,大家看看:現在我向大家告訴一個問題,她現在假設不管這有沒有這種可能性,至少說這個女孩就是在說謊,鮑毓明他是無辜的。那請問年輕對她造成了如此負面的影響,誰會為她負責?
說實話,剛看到這個視頻的時候,一開始我就看不下去了。
為什麼要預設立場給受害者打上說話的標籤,為什麼群眾就一定要去試圖理解犯罪嫌疑人的思維?畢竟影響的可是一個企業高管,美籍華人精英律師的名譽啊,那這個未成年少女一生的陰影又有誰來負責?
繼續聽她說的話:無論他們是不是戀愛關係,只要她(李鑫鑫)敢下手跟14歲的男孩發生關係的話,那就是最大噁心語無倫比的樣子。假設我們現在拋開強姦的這種可能性,如果雙方你情我願的,我們還是反對他,是為什麼?大概就是觸碰心中的道德底線。
當時聽她說這段話就更有意思了。先不談道德的問題,哪怕是作為一個才疏學淺的路人,我都知道我國刑法規定於未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不管對方是否自願,只要明知對方的幼女身份還發生關係,一律是構成強姦罪的。
因此李鑫鑫的年紀就成為了此案的關鍵點之一,即便它已滿14歲,鮑毓明特殊的優勢地位,也讓這個案件變得非常複雜,所以這不僅僅是合不合道德的問題,這還是一個合不合法律的問題,更多專業的法律解讀,大家可以看看羅祥羅老師的視頻。
作為普通人為什麼我們要去反對呢?因為法律是有滯後性的,也是需要不斷完善的,我國在未成年人性教育方面十分缺失,因此14周歲的性統一年齡在司法實踐中是普遍偏低的。
之前全國人大代表朱列玉表示,將在兩會期間提出議案,建議將未成年人性同意的年齡提高至16周歲,如此嚴肅又複雜的社會問題,怎麼在鮑毓明支持者們的嘴裡就統一歸類成了道德問題呢?也太傲慢了!
接著哪位支持者又說:我們現在再來假想一下,鮑毓明不是40多歲,他是30多歲,中間差了20歲還是25歲,我覺得差別還不大。現在你還會覺得一個30多歲的人和一個16歲的人談戀愛很過分嗎?其實也還好。那麼再來假設一下,如果鮑毓明他就是個高管總裁,而且他不是大腹便便,他長得非常帥,那你現在還會反對一個小女孩跟一個霸道總裁談戀愛嗎?
先不說怎麼假設鮑毓明都不可能是30歲,就20差距還不大,估計這位支持者成長過程中數學老師是永久性缺席。
不過分?很過分好嗎,而且你怎麼就知道是戀愛呢?這位女士請你不要再自我代入,強行自我意淫霸道總裁瑪麗蘇文了,真的很油膩,也非常的惡臭。
那位女士繼續說:其實這件事情的本質變了,我想表達就是如果條件這個事實不存在的話,它倆的關係就是沒什麼毛病的。所以大多數人用來譴責他的理由是根本不成立。
你看,用一個假設做開頭得出一個基於假設的結果,再根據這個結果強行肯定自己的觀點。套娃再套娃。
例句1:我來模仿這個邏輯去造幾個句子,如果1+1=3,那麼1+1就不=2,所以1+1=2是錯的。
例句2:如果地球是方的,那麼地球是不是圓的,所以地球是圓的是不成立的。
例句3:如果前面發明這種邏輯的人是個憨批,那麼他說的話就都是在放屁,所以他是在用臀部說話。
我頭一次見到啥都沒明白,就先把自己給洗腦的,還真是有一套。
鮑毓明支持著我們的論調,大致如此。
總的來說就是如期混亂、不知所云、強姦理性、自我高潮、呼籲自由、大型雙標,用部分模稜兩可的證據主觀斷案,對嫌疑人有罪從無,對受害者惡意揣測。崛起屁股向高牆諂媚,聲嘶力竭為主子吶喊。
油膩的思維,惡臭的邏輯,一張嘴全是隔夜的留戀臭豆腐炒大蒜。
遇事不決、量子力學、通篇論證、解釋不通,用別人的道德底線做自己的道德上限。踹寡婦門,踢絕戶墳,搶小孩棒棒糖,下路上老太太舞臺裝掉線,開黑送人頭,美其名曰——理性思考。
截至目前包玉明案件尚未有明確的處理結果,
但在網絡上他的追隨者們卻已經提前進入了狂歡的盛宴,他們甚至為鮑玉明建立了後援團和超話。
翻看這些言論我開始思考,如果這一次鮑毓明真的脫罪了,那麼這個案件是否會成為心懷不軌之人,效仿學習的操作指南呢?
而這一切是否又會讓鮑毓明律師生涯多上那麼幾個腰纏萬貫的上流客戶呢?
聯想到包玉明早早設立好的微博頭圖,盛夏之中的我瞬間仿佛置身於冰窖之中——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
身為普通人的我們,除了等待以外,唯一能做的也許就只有不要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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