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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是一種錯嗎?很多直男癌還是無法接受這樣的行為。男女平權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女人都已經不去計較關於「第一次」的問題,可還是有很多男人不能釋懷。
我們無法得出結論婚前同居是否有錯,因為這不是一個對錯問題,非要去在意這個問題,那麼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彼此不接受,那就找一個沒有婚前同居行為的人結婚。
雙雙沒想到,在林毅眼中,自己是一個「不自愛」的女人。
01
雙雙很開心,因為自己相親相到了一個優質男,他叫林毅。
林毅重點大學畢業,在一家外企上班,今年還升職了,步入了管理層,人長得高大帥氣,談吐優雅又不失幽默,家庭條件也不錯。
父母讓雙雙抓住機會,這是遠方親戚給她介紹的,雙雙的個人條件就比林毅要差一些。
當雙雙得知林毅沒有談過戀愛時,她是很詫異的。
林毅說:「高中時,暗戀過班長,大學在認真學習,沒有戀愛的想法,畢業工作,又把心思放在工作上……」
雙雙問:「那你介意在你之前,我交過3個男朋友嗎?」
林毅笑著說:「我不介意。」
雙雙和林毅在一起總是小心翼翼地表現自己,她害怕哪裡做不好,惹林毅不開心。
兩個人在一起一年了,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雙雙憧憬著以後的美好生活。
愛上一個人,往往會有一點「自卑心理」,會不自覺的拿自己和對方作比較,發現自己不好的地方,會擔心對方是否滿意,總想表現得更好,讓對方開心、認同。但別忘了,真正的愛,是有包容性的,可以包容彼此的缺點。
02
雙雙說:「你都要娶我了,我們也要結婚了,以後我可以去你家過夜嗎?你父母都在外地,我怕你一個人孤單。」
林毅嚴肅地說:「不行。同居這事只能在婚後進行,婚前同居我是不接受的。我認為,女人婚前同居是一種不自愛的行為。」
雙雙反駁道:「這和自愛不自愛,沒有太大的關係吧?我認為這是你情我願的事。」
林毅嚴肅回答:「不行,我不接受,也不能忍受。」
雙雙心裡充滿了擔憂,因為她和前任就同居過一年,為了在大城市省房租,後來一起住了,她也沒覺得有什麼不妥。
雙雙沒想到林毅會這麼反對,她在糾結,這件事要一直瞞著林毅,還是坦白地說出來。
雙雙又試探了幾次林毅,林毅都果斷的拒絕同居這件事,這讓雙雙內心更加為難了。
當我們發現另一半不能忍受某件事情時,就會陷入兩難的境地,說出來,怕對方離開,不說,又會覺得愧疚。左右為難時,一定要想清楚,欺騙和隱瞞的殺傷力其實更大,除非你有自信,一輩子不讓另一半知道那件事。
03
最終,雙雙決定把自己同居這件事告訴林毅,坦白從寬。
雙雙說:「有件事我得和你坦白,我發現你很抗拒婚前同居這件事,但是之前我和前男友同居過,大概有一年的時間,你可以接受嗎?」
林毅說:「你有同居史,娶你就等於是二婚,和二婚沒什麼差別,我不能接受,我不會娶你的。」
雙雙哭著說:「這個真的有這麼重要嗎?」
林毅斬釘截鐵地說:「你去找一個能夠接受你的男人吧,在我眼中,你就是不自愛的女人,我們分手吧。」
雙雙曾以為,林毅的思想是挺開放的,卻沒想到和他很保守,但思想保守,不是一種錯。
面對分手的結果,雙雙特別難過,因為她做不出任何實質性挽回的措施。
後來,雙雙也想開了,也許林毅也沒有特別的愛自己,但她不怪林毅,也不怪自己。
不合適的人,始終無法走到一起。兩個相愛的人,在一起肯定會遇到分歧,三觀上會互相碰撞,當你發現你怎麼都無法改變,或者讓對方接受你的思想時,這足以說明了結果,你們始終不合適。
作者的話:
生活中,有一種男人是很噁心的,就是一邊打著「我會對你負責」的口號,把女人騙上床,轉身又去嫌棄去批判這類女人。
女人要擦亮眼睛,不是婚前同居過,男人就不用負責。相反,對你認真的男人,會把你的一切都看得很重要,和是不是第一次無關。
一個自愛的女人,並不是用「性」去衡量的,而是懂得如何保護自己的利益,懂得怎麼不讓自己受到傷害,懂得自己的人生需要什麼。
遇到一個尊重你的男人,能夠接受你全部樣子的男人,女人就要好好珍惜。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缺點和不足,而一個男人願意無條件包容你,是給你最好的負責和最深的愛。
這個故事的核心觀點是:談婚論嫁,一定要找個感情觀相同的人,否則,餘生會很累。
談婚論嫁的時候,雙方一定要有知情權,說白了,你特別在意的點,我要如實相告,不能隱瞞太多,我特別在意的點,你也要及時公開透明,而不要藏著掖著。
靠隱瞞得到的感情和婚姻,十分不牢靠,等於留下了無窮盡的隱患,一旦時機成熟,就會爆發意料之中的爭吵。
與其等到結婚之後再離婚,不如婚前來個坦白局,讓彼此開誠布公,能在一起就在一起,不能在一起,那很遺憾,就此別過。
文中的男女主都沒什麼錯,可能就是情感觀不同而已,一個十分保守,一個遵從自己的內心。雖然兩個人沒有走到一起,但是也給別人提了個醒,戀愛的時候,不要隱瞞對方在意的事情,否則,結局不會讓你太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