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婚前同居:即男女雙方在結婚前以夫妻名義公開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種兩性關係,雙方是以可能的結婚為目標,類似「試婚」概念。男女雙方不以結婚為目的同居,不稱為婚前同居,這種情況下男女雙方結婚了之後,之前的同居行為可稱為婚前同居。這個概念比「同居」、「未婚同居」、「非法同居」、「婚前性行為」等概念更溫和、更中性,因此比較受同居者,尤其是承擔較多道德壓力的女方們的歡迎。
婚前同居現象為何越來越多
我歸咎於以下幾點原因。
一,熱戀期的衝動:大多數人,無論男女,進入到熱戀期的時候,會少了許多理智性的思考,認為在一起就來場轟轟烈烈的愛情,其中還牽著到生理需求,青春期後的許多男女,對生理需求有極大的渴望,當然不排除有男子的騙色行為,這種現象其實是非常可恥的。
二,以此來檢驗感情的牢固:許多人對待感情是全身心的投入裡面,不考慮最後會不會分手的後果,可是戀愛的時候兩個人並不是每時每刻在一起的,所以彼此還有不了解的地方,因此許多人就想通過婚前同居去互相了解對方的方方面面,判斷最後是結束還是修成正果,領證結婚。但是她們沒有考慮過,萬一分手了這段同居經歷會讓人怎麼評價,她是否有能承受輿論壓力,甚至未來男友嫌棄的強大心理。甚至有人在考慮,婚前同居的代價,與以後過不下去離婚的代價哪個更高!
三,純屬的生理需求:隨著社會越來越開放,人們的思想也越來越開放,對性的觀念已經同過去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從一而終的夫妻幾乎就已經絕跡了(也不能說沒有)。所以越來越多的情侶,為了滿足需求或者節省成本,就選擇了同居,這是無可厚非的,未來什麼的都不是考慮的範圍。
四,社會影響:不得不說環境也是一很大因素,就例如你在家跟在學校的學習效率一樣嗎?隨著婚前同居現象越來越多,甚至身邊的閨蜜,兄弟晚上回家都是兩個人的,逐而逐之的沒有同居的女子也慢慢成了「妻子」角色。
婚前同居真的好嗎?
其實不然,好處也有,壞處更甚。好處在於:有利於互相了解得更深,有問題能及時止損;壞處就,太多了:在我看來婚前同居女性代價極大,男性代價近乎為零,你認為是愛情的升華,他認為比約會省錢多了。能成功還好,假如分手了「水性楊花」,「殘花敗柳」的議論也就紛紛而來,甚至對以後的感情生活產生很大影響。下面的例子就是這樣。
案例:
一個朋友的表親(不透露個人信息),在跟男友戀愛幾個月後經不起男友的花言巧語,開始了同居生活,半年後發現男友在外面跟別的女的勾三搭四,經常藉口去朋友家,出差等夜不歸宿,最後受不了背叛就分手了,分手當場男友就說了生活沒意思,一點刺激新鮮感都沒有。
一段時間以後她認識了另一個男子,兩人發展最後走到一塊,現男友並沒有提過同居的想法,她也把跟前男友同居的經歷隱瞞了下來。一年多過去,他們年紀也不小了,二人家裡已經準備商量婚事了。但是不知道怎麼著現男友發現了同居的事,找到她當場就說分手,她心裡一涼意識到男友知道了,哭著求他「不要分手好不好,咱們都快結婚了。」男友只冷冰冰地說了一句話:「我嫌髒」。
婚前同居合不適?
我個人是不贊成的,但是一個人的看法代表不了什麼,或許她就不介意別人怎麼評價呢。到底同居合不合適,我就希望女孩子能多長點心眼,不要到了別人「喊髒」的時候,還天真地喊著「他說了會娶我的」的可笑的話。假如你有把握以後會跟他走向婚姻的殿堂 那麼我贊同;假如你倆對未來都沒有什麼考慮,那麼我勸你自愛。
最後祝天下情侶感情安穩,順順利利!
不知道你對此有什麼評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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