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日報海外網8月1日援引北京日報的報導稱,近日,黃之鋒在其社交媒體發帖稱,因擔心自己的安全,計劃聘請專業的保鏢及司機,以防被跟蹤及遇襲。相關的收益會繼續支持他和同夥的基本生活,「囊中羞澀,還望大家多多支持。」與此同時,他還附上了眾籌平臺的連結。
北京日報客戶端記者查詢眾籌平臺的頁面發現,黃之鋒按捐贈者可捐贈的金額設立了三種會員制度。每月捐贈10美元就能獲得「支持者」的稱號,而如果每月能捐贈50美元和150美元,就能獲得更多關於他們的資訊。
對此,有網友斥責稱:「黃之鋒滿口『民主自由』還不是為了騙錢?」有網友質問稱:「之前貪汙『港獨』組織的幾千萬港元都花完了?」還有網友諷刺稱:「有保鏢也逃不掉法律的制裁,還不如直接自首。」
報導指出,「香港國安法」於6月30日晚正式生效,生效前的當天上午,黃之鋒發文宣布辭去「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秘書長,並退出「香港眾志」。而有消息人士透露,「香港眾志」真正解散的原因是三名「港獨」頭目黃之鋒、周庭和羅冠聰,捲走上千萬港元的組織資金,引發內部成員眾怒。最終,「香港眾志」因資金窘迫被迫解散。
退出「港獨」組織之後,黃之鋒還報名參加了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據央視網報導,香港特區政府選舉事務處負責香港特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的選舉主任於30日作出決定,裁定黃之鋒、郭榮鏗等12名獲提名人士的提名資格無效。香港特區政府30日表示,認同和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
特區政府指出,選舉主任在其理據中,明確指出在決定獲提名人士的提名是否有效時,核心問題是他(她)是否符合《立法會條例》相關條款的聲明要求,即是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重申,擁護基本法是立法會議員的基本憲制責任。
特區政府認為,該12名獲提名人士因不符合《立法會條例》規定,被選舉主任決定其提名無效。特區政府全力支持選舉主任依法行使法定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