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 網傳的「天價」之說不實 律師 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未經批准買賣將觸犯刑律
前不久,蘇先生回了趟永定老家,撿到一隻甲蟲,對比網絡照片後,他驚呆了:這隻甲蟲叫「陽彩臂金龜」,網傳能賣到20萬元。覺得撿到寶的他有點不知所措,他致電本報市民熱線5589999:「這種甲蟲能賣嗎?」
記者了解到,陽彩臂金龜並非天價,且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未經批准買賣,將觸犯刑律。
文/圖 記者 李曉輝 見習記者 匡惟
經過
似曾相識,一查竟是罕見的陽彩臂金龜
昨天,記者來到蘇先生的住所,見到了那隻長相奇特的甲蟲:包括前足在內,總長14釐米左右,呈橢圓形,頭部為金綠色,鞘翅大部分為棕褐色。記者還注意到,其頭部有裂縫。蘇先生說,很可能是被人不小心踩的。
蘇先生說,前幾天,他回龍巖永定土樓老家,踏進家門時,突然看到地上有隻甲蟲,燈光下折射出綠光。他覺得好奇,便俯身撿了起來,仔細一查看,發覺有點似曾相識。知道甲蟲愛吃水果,他便用水果餵它,不料兩天後還是死了。
蘇先生說,事後他想起來,從廈門出發前,他看到的一條電視新聞就是有關這種甲蟲的,難怪似曾相識。上網一查,發現這種甲蟲叫「陽彩臂金龜」,極其罕見,價格高達20萬元。他再將撿到的這隻甲蟲與網上的比對,「簡直一模一樣」。
「手都有點抖!激動啊!」蘇先生說,他將甲蟲的圖片上傳到朋友圈,許多朋友都說他「發財了」。還有人跟他開玩笑:「兄弟,你得去買個保險箱啊。」
蘇先生開心之餘有些納悶:「這隻甲蟲真值那麼多錢?這蟲能賣嗎?」
求證
「天價」之說不實,司法鑑定稱只值數百元
有一個說法被多家媒體採用以證明陽彩臂金龜的珍貴,一隻活體竟值幾十萬元,那就是「2001年在北京的拍賣會上,一隻體長44毫米的陽彩臂金龜標本曾拍出20萬元的價格」,但這個說法並沒有標註確切出處。隨後,該甲蟲時常被冠以「天價」。
對於陽彩臂金龜「天價」之說,博物學科普雜誌《博物雜誌》官方微博進行了駁斥,該官微認為,陽彩臂金龜雖然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但數量很多,「昆蟲愛好者都抓來玩玩就放掉的,誰拿天價買誰是傻瓜」。《博物雜誌》官微還批評了用「天價」宣傳保護動物的做法:「保護動物哪有用天價來宣傳?是搞動物保護還是致富經?」
記者通過查詢發現,《北京晚報》在2009年11月22日曾公開報導,4個昆蟲迷因網上交易國家保護野生動物被判刑1年到11年不等,其中一項違法事實就是從湖北一家標本公司非法收購了5隻陽彩臂金龜,這5隻金龜經鑑定價值為3340元。
提醒
未經批准通過此甲蟲獲利,就會觸犯刑律
福建英合律師事務所鄭少澤律師說,陽彩臂金龜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如果蘇先生想通過這隻甲蟲獲利,那就犯法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2004修正)》第二十二條規定,禁止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因科學研究、馴養繁殖、展覽等特殊情況,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准。
「倒賣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就觸犯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的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製品罪。」鄭律師說,不過,蘇先生是偶然拾到此甲蟲,所以,只要他不將此甲蟲倒賣獲利,就不屬違法範疇。
得知這一情況,蘇先生表示,他不會賣掉這隻甲蟲的。
【小貼士】
陽彩臂金龜
陽彩臂金龜是一種大型甲蟲,身體比較短闊,體色墨綠閃金屬光輝。鞘翅近黑色,雜有許多淡黃褐色的不規則斑點,斑點中又有黑色小點。幼蟲以腐朽木材為食,成蟲情況不詳,對它的研究甚少。
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在夜間,許多新增的人為光源也逐步出現在了以前只有星光和月光的幽暗森林中。陽彩臂金龜的趨光性,就開始讓它朝著危險一步步地爬去。尤其是某些工地照明用的強光,更是誘使大量的陽彩臂金龜爭先恐後地「曝光」(實際就是「自殺」)。
此外,陽彩臂金龜的繁殖能力相對較弱,而它賴以生存的森林環境卻不斷地被人們破壞,這就使它的數量不斷地減少。
【連結】
該甲蟲曾被認為滅絕
近年來多地均有發現
我國曾於1982年宣布陽彩臂金龜滅絕,但近幾年貴州、重慶、江西、福建等地相繼又有發現。
2004年9月2日報導,江西省野外科考隊在官山自然保護區發現陽彩臂金龜種群,獲得23粒卵,孵化幼蟲2隻;
2010年7月報導,研究人員在福建戴雲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發現1隻陽彩臂金龜;
2011年7月28日報導,江西九連山保護區發現陽彩臂金龜;
2011年8月8日報導,貴州雷公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發現1隻陽彩臂金龜;
2015年9月5日報導,福建永泰葛嶺鎮東興村一處建築工地發現1隻陽彩臂金龜。
(廈門晚報(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