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電壓是在一定條件下、一定時間內不危及生命安全的電壓。安全電壓的限值是在任何情況下,任意兩導體之間都不得超過的電壓值。我國標準規定工頻安全電壓有效值的限值為50V。我國規定工頻有效值的額定值有42V、36V、24V、12V、和6V。特別危險環境使用的攜帶式電動工具應採用42V安全電壓;有電擊危險環境使用的手持照明燈和局部照明燈應採用36V和24V安全電壓;金屬容器內、隧道內、水井內以及周圍有大面積接地導體等工作地點狹窄、行動不便的環境應採用12V安全電壓;水上作業等特殊場所應採用6V安全電壓。
所謂安全電壓,是指為了防止觸電事故而由特定電源供電所採用的電壓系列。這個電壓系列的上限,即兩導體間或任一導體與地之間的電壓,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超過交流有效值50伏。 我國規定安全電壓額定值的等級為42、36、24、12、6伏。當電氣設採用的電壓超過安全電壓時,必須按規定採取防止直接接觸帶電體的保護措施。
行業規定安全電壓為36V,安全電流為10mA,原因如下:
電擊對人體的危害程度,主要取決於通過人體電流的大小和通電時間長短。電流強度越大,致命危險越大;持續時間越長,死亡的可能性越大。能引起人感覺到的最小電流值稱為感知電流,交流為1mA,直流為5mA;人觸電後能自己擺脫的最大電流稱為擺脫電流,交流為10mA,直流為50mA;在較短的時間內危及生命的電流稱為致命電流,如100mA的電流通過人體1s,可足以使人致命,因此致命電流為50mA。在有防止觸電保護裝置的情況下,人體允許通過的電流一般可按30mA考慮。
8~10mA 手擺脫電極已感到困難,有劇痛感(手指關節).
20~25mA 手迅速麻痺,不能自動擺脫電極,呼吸困難.
50~80mA 呼吸困難,心房開始震顫.
90~100mA 呼吸麻痺,三秒鐘後心臟開始麻痺,停止跳動.
根據歐姆定律(I=U/R)可以得知流經人體電流的大小與外加電壓和人體電阻有關。人體電阻除人的自身電阻外,還應附加上人體以外的衣服、鞋、褲等電阻,雖然人體電阻一般可達5000Ω,但是,影響人體電阻的因素很多,如皮膚潮溼出汗、帶有導電性粉塵、加大與帶電體的接觸面積和壓力以及衣服、鞋、襪的潮溼油汙等情況,均能使人體電阻降低,所以通常流經人體電流的大小是無法事先計算出來的。
因此,為確定安全條件,往往不採用安全電流,而是採用安全電壓來進行估算:一般情況下,也就是乾燥而觸電危險性較大的環境下,安全電壓規定為36V,對於潮溼而觸電危險性較大的環境(如金屬容器、管道內施焊檢修),安全電壓規定為12V,這樣,觸電時通過人體的電流,可被限制在較小範圍內,可在一定的程度上保障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