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這樣一個問題,以前NBA的球星們很多都是光頭形象,比如說:喬丹,科比,鄧肯,加內特。反而不是光頭的會給人留下很深的印象,就像艾弗森的地溝頭,本華萊士的爆炸頭,納什的飄逸長發。但都有一個共同的特性,不留鬍子。
再看看如今的聯盟,剃光頭的越來越少,連脫髮的詹姆斯寧可植髮也要去留,但留鬍子卻成了大家的共同愛好,就像西蒙斯這樣的小年輕鬍子都留挺長了。
原來波哥一直因為球星們留光頭是方便休息的時候擦汗,而現在的球星為了注重商業形象所以不得不留頭髮。可又想了想,鬍子沒多大影響呀,留了反而出汗的時候更難受。於是波哥就查了查資料,發現原因原來是這樣的……
之前我們看到的光頭形象的球星都是黑人為主。在美國黑人文化中除了運動還有音樂。一般來說,對於生活在貧困區的黑人小孩來說,想要改變生活,要麼運動能力出眾要麼音樂才華橫溢。久而久之,兩種文化互相融合互相吸收。
在上世界90年代時,當時美國的黑人音樂有兩個派系最為出名:一種是爵士,一種是嘻哈。可能說唱我們都比較熟悉,嘻哈潮流如今已經風靡全球了。而爵士風格更為傳統,一般都是穿著西服留著光頭。
恰逢90年代喬丹的影響將NBA推廣到世界,讓越來越多的球迷接觸到NBA。這個時段內球星的地位得到提升,聯盟也開始注重打造球星形象。相比於嘻哈文化,爵士風格當時顯得更加主流,所以當時的球星也基本上都留著光頭穿著西裝。
可隨著時代的發展,嘻哈文化逐漸被大眾認可,球星們的風格也緊跟著發生改變。我們在籃球刊物上看到的球星拍照,不再僅是西裝革履的形象,更多的是潮流的服飾打扮。嘻哈明星們都喜歡留著鬍子這一點也被球星們借鑑過來,道理就跟我們喜歡模仿明星的打扮一樣。而且如今的球星流量越來越多,光頭的可塑性太差,不好打造個人形象,留鬍子會讓人更突出成熟魅力,因此球星們開始放棄剃光頭。這原因是不是讓你意想不到呢?
除了追趕潮流以外,波哥還認為與比賽規則變化有一定的原因。大家想一下,以前的比賽得分方式以殺入內線為主,身體接觸在所難免。不留頭髮跟鬍子,可以減少對手誤傷機率,從而更加保護自己。如今的比賽基本都靠外線出手,有時候還會出現體毛接觸的誤判。留鬍子反而還有'意想不到'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