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防煙排煙系統
四年共考了18分
通過本章的學習,了解防煙排煙系統及其組件的實物組成、實物結構;掌握防煙排煙系統組件安裝前檢查方法和要求;熟悉防煙排煙系統安裝要求;掌握防煙排煙系統檢測、驗收和維護管理的方法和要求。
考點一 防排煙系統
防煙系統是指採用機械加壓送風或自然通風(開啟外窗)的方式,防止煙氣進入樓梯間、前室、避難層(間)等空間的系統;
排煙系統是指採用機械排煙或自然排煙的方式,將房間、走道等空間的煙氣排至建築物外的系統。
考點二 防煙系統構成
1.機械加壓送風的防煙設施
(1)加壓送風機。一般採用中、低壓離心風機、混流風機或軸流風機。加壓送風管道採用不燃材料製作。
(2)加壓送風口。分為常開式、常閉式和自垂百葉式。
2.可開啟外窗的自然防煙設施
位於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外牆上的洞口或便於人工開啟的普通外窗。
考點三 排煙系統構成
1.機械排煙設施
包括排煙風機、排煙管道、排煙防火閥、排煙口、擋煙垂壁等。
(1)排煙風機。排煙風機與加壓送風機的不同在於:排煙風機應保證在 280℃的環境條件下能連續工作不少於 30min。
(2)排煙管道。排煙管道採用不燃材料製作,厚度按高壓系統要求,並應採取隔熱防火措施或與可燃物保持不小於 150mm 的距離。
(3)排煙防火閥。排煙防火閥是安裝在機械排煙系統的管道上,平時呈開啟狀態,火災時當排煙管道內溫度達到 280℃時關閉,起隔煙阻火作用的閥門。
(4)排煙口。平時呈關閉狀態,火災或需要排煙時手動或電動打開,起排煙作用。
(5)擋煙垂壁。擋煙垂壁是用於分隔防煙分區的裝置或設施,可分為固定式或活動式。
固定式擋煙垂壁可採用隔牆、樓板下不小於 500mm 的梁或吊頂下凸出不小於 500mm 的不燃燒體。
2.可開啟外窗的自然排煙設施
人工開啟的普通外窗及專門為高大空間自然排煙而設置的自動排煙窗。發生火災時,在消防控制中心發出火警信號或直接接受感煙信號後開啟,同時具有自動和手動開啟功能。
考點四 現場檢驗
金屬風管的材料品種、規格、性能與厚度等應符合設計和現行國家產品標準的規定。當設計無規定時,應按本規範執行。
檢查數量:按加工批數量抽查 10%,不得少於 5 件。
檢查方法:查驗材料質量合格證明文件、性能檢測報告,尺量、觀察檢查。
考點五 風機安裝與檢測
送風機的進風口不應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設在同一層面。當必須設在同一層面時,送風機的進風口與排煙風機的出風口應分開設置。
豎向布置時,送風機的進風口應設置在排煙機出風口的下方,其兩者邊緣最小垂直距離不應小於 6.00m;水平布置時,兩者邊緣最小水平距離不應小於 20.00m。
考點六 系統組(部)件狀態要求
1.機械防煙、排煙系統應始終保持正常運行,不得隨意斷電或中斷。
2.正常工作狀態下,嚴禁將受控的正壓送風機、排煙風機、通風空調風機等電控櫃設置在手動位置。
3.消防控制室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系統內的防煙排煙風機、防火閥、排煙防火閥的動作狀態。應能控制系統的啟、停及系統內的防煙風機、排煙風機、防火閥、排煙防火閥、常閉送風口、排煙口、電控擋煙垂壁的開、關,並顯示其反饋信號。應能停止相關部位正常通風的空調,並接收和顯示通風系統內防火閥的反饋信號。
考點七 系統周期性檢查維護
每季度檢查內容及要求
1.防煙、排煙風機
手動或自動啟動試運轉,檢查有無鏽蝕、螺釘鬆動。
2.擋煙垂壁
手動或自動啟動、復位試驗,檢查有無升降障礙。
3.排煙窗
手動或自動啟動、復位試驗,檢查有無開關障礙,每月檢查供電線路有無老化,雙迴路自動切換電源功能等。
半年檢查內容及要求
1.防火閥
手動或自動啟動、復位試驗,檢查有無變形、鏽蝕,並檢查彈簧性能,確認性能可靠。
2.排煙防火閥
3.送風閥(口)
4.排煙閥(口)
每年檢查要求
每年對所安裝全部防煙排煙系統進行 1 次聯動試驗和性能檢測,其聯動功能和性能參數應符合原設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