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設計依據:
1.《建築幕牆、門窗通用技術條件》(GB/T31433-2015);
2.《建築結構荷載規範》(GB50009-2012);
3.《建築玻璃應用技術規程》(JGJ113-2015);
4.《建築結構可靠性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2018)。
二、建築物外窗的抗風壓計算:
1.風荷載標準值:
根據規範《建築結構荷載規範》GB50009-2012中8.1.1條規定:垂直於建築物表面上的風荷載標準值,應按下列規定確定:
2 計算圍護結構時,應按下式計算:
WK= BgZUSlUZW0
式中: WK----風荷載標準值(KN/㎡);
BgZ----高度Z處的陣風係數;
USl風荷載局部體型係數;
UZ風壓高度變化係數;
W0----基本風壓(KN/㎡)。
1)基本風壓:
《建築結構荷載規範》GB50009-2012中8.1.2 基本風壓應採用按本規範規定的方法確定的50年重現期的風壓,但不得小於0.3 KN/㎡。
《建築結構荷載規範》GB50009-2012中8.1.3全國各城市的基本風壓值應按本規範附錄E中E.5重現期R為50年的值採用。
2)風壓高度變化係數:
《建築結構荷載規範》GB50009-2012中,8.2.1對於平坦或稍有起伏的地形,風壓高度變化係數應更加地面粗糙類別按表8.2.1確定。
3)風荷載局部體型係數:
《建築結構荷載規範》GB50009-2012中,8.3.3 計算圍護構件及其連接的風荷載時,可按下列規定採用局部體型係數USl--
在工程設計中風荷載體型係數USl--考慮取值為1.6(內外表面風壓值之和:-1.4-0.2),當具體工程的風荷載體型係數與此值不符時,另行計算。
《建築結構荷載規範》GB50009-2012中8.3.5 計算圍護構件分荷載時,建築物內部壓力的局部體型係數可按下列規定採用:
1 封閉式建築物,按其外表面抗風壓的正負情況取-0.2或0.2。
4)高度Z處的陣風係數:
《建築結構荷載規範》GB50009-2012中8.6.1 計算圍護結構(包括門窗)風荷載時的陣風係數應按表8.6.1確定。
A類指近海海面和海島、海岸、湖岸及沙漠地區;
B類指田野、鄉村、叢林、丘陵以及房屋比較稀疏的鄉鎮;
C類指有密集建築群的城市市區;
D類指有密集建築群且房屋較高的城市市區
2風荷載設計值:
1) 根據規範《建築玻璃應用技術規程》JGJ113-2015,第5.1.1 作用在建築玻璃上的風荷載設計值應按下式計算:W=YWWK
式中:W--風荷載設計值(KN/m²)
WK--風荷載標準值(KN/m²)
YW---風荷載分項係數,取1.4
《建築玻璃應用技術規程》JGJ113-2015中5.1.2 當風荷載標準值的計算結果小於1.0(KN/m²)時,應按1.0(KN/m²)取值。
2)根據規範《建築結構可靠性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2018,第8.2.9 建築結構的作用分項係數,應按表8.2.9採用。取值1.5。
三、工程舉例:
遼寧瀋陽市郊區某鎮住宅小區,多數為6層住宅,確定工程外門窗抗風壓性能分級。
1) 查表附錄E可得瀋陽市基本風壓W0-=0.55(KN/m²)。
2) 外門窗離地面高度按20米計;
3) 該工程所在地的地面粗糙度為B類;
4) 查表8.2.1可得風壓高度變化係數UZ為1.23;
5) 查表8.6.1可得高度Z處的陣風係數BgZ為1.63;
高度20米處的風荷載標準值WK= BgZUSlUZW0=1.63x1.6x1.23x0.55=1.76(KN/m²)
高度20米處的風荷載設計值W= YWWK=1.5x1.76=2.64(KN/m²)
《建築幕牆、門窗通用技術條件》GB/T31433-2015 2.5≤P3<3.0 為四級。
抗風壓性能。窗的強度應滿足所在地區的最大正、負風壓作用時的要求。
一、 設計依據:
1.《建築幕牆、門窗通用技術條件》(GB/T31433-2015);
2.《塑料門窗工程技術規程》(JGJ103-2008);
3.《建築結構荷載規範》(GB50009-2012)。
二、建築物外窗的水密性計算:
P= CUZW0
式中: P水密性設計值(Pa);
C--水密性能設計計算係數,受熱帶風暴和颱風襲擊的地區取值為0.5,其他地區取值為0.4;
UZ--風壓高度變化係數;
W0-基本風壓(KN/m²)。
三、工程舉例:
遼寧瀋陽市郊區某鎮住宅小區,多數為6層住宅,確定工程外門窗抗風壓性能分級。
1) 查表附錄E可得瀋陽市基本風壓W0-=0.55(KN/m²)。
2) 外門窗離地面高度按20米計;
3) 該工程所在地的地面粗糙度為B類;
4) 查表8.2.1可得風壓高度變化係數UZ為1.23;
高度20米處的水密性設計值P= CUZW0=0.4x1.23x0.55X1000=246(Pa)
《建築幕牆、門窗通用技術條件》GB/T31433-2015 150≤△P<250 為二級
結合具體工程可適當提高水密性等級為3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