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今報·猛獁新聞記者
曹東方 見習記者 王汝龍 韓亞楠
通訊員 張濛
2021年1月5日,網上一則身穿綠色大衣的中年男子在馬路中故意碰撞正常行駛的小汽車的小視頻被廣大網友關注、指責。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新華派出所發現該情況後迅速行動,於1月7日將視頻中的違法行為人孫某抓獲並處行政拘留處罰。
經公安機關查實,孫某系採取故意碰撞道路上正常行駛的汽車側後視鏡、側面車體製造人車碰撞的假象,而後採取向司機索要10到100元不等的錢財或香菸進行敲詐勒索。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所謂「碰瓷」是行為人通過故意製造或者編造其被害假象,採取詐騙、敲詐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財物的行為,總的來說,「碰瓷」是一種有損社會文明、傷害公平正義的行為,隨著網絡信息化的高速發展和手機拍攝功能的普及,越來越多的「碰瓷」行為被記錄並被大家識破其事實真相,人們對這種惡劣的敲詐行為表示出了強烈的憤慨與憎惡。人民痛恨什麼,警察就打擊什麼,孫某的快速到案,正凸顯鼓樓公安守護群眾平安,努力維護、提升群眾安全感、幸福感的實幹作為。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駕車行駛中遇見疑似被「碰瓷」的時候,要及時報警、固定現場,保存好車內視頻資料,並使用隨身手機進行拍攝錄製,同時求助周圍目擊者,不與疑似「碰瓷」者進行「私了」「和解」,待警察到達現場後進行處置。
2020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了《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為進一步辦理好「碰瓷」違法犯罪案件提供了有力法律指導,並對「碰瓷」違法行為進行了明確定義。《意見》指出,「碰瓷」犯罪性質惡劣,危害嚴重,人民群眾深惡痛絕,對此類犯罪要依法予以嚴懲。在此奉勸那些妄想通過各類歪門邪道不勞而獲,誆騙他人錢財的違法者及時認清形勢,停止違法犯罪行為,否則必將受到公安機關和法律的嚴裁!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