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哈爾濱太平國際機場受降雪天氣影響,機坪積雪嚴重,多架次航班取消。
11月20日下午3時許,跟團前往哈爾濱遊玩的王女士乘車前往哈爾濱太平國際機場準備返程。按計劃,王女士應乘坐計劃於當天晚上9時15分起飛的東方航空公司的MU9632次飛機前往合肥。下午3時30分左右,王女士收到簡訊稱航班取消。
「知道航班取消時,我們已經快到機場了,機場工作人員說是因為天氣原因。」王女士說,機場候機大廳裡聚集了大量航班延誤的旅客,其中有旅客攔住機場工作人員不讓離開。「被攔住的人是機場代表,當時差一點起衝突。」
「我們乘坐的東方航空公司沒有工作人員在,沒人管我們。」王女士將機票改籤至22日晚9時10分的航班,下午5時30分,她離開機場尋找當日可以住宿的賓館。「我們晚上9點半才到賓館,臨時找賓館哪有那麼簡單。因為航班延誤產生的食宿費用都是我們自理的。第一次來哈爾濱,感覺很失望。」
11月21日下午,二三裡資訊聯繫到哈爾濱太平國際機場,機場工作人員說:「機場有各航空公司的服務人員現場對旅客進行解釋,因航班延誤產生的食宿費處理以航空公司為準。目前機場航班起降正常,但也有一部分取消。」
隨後,二三裡資訊致電東方航空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會對當天現場有無工作人員對接旅客進行核實,稍後將予以回應。「目前看到的對外原因是由於起飛機場相關限制導致的,非航司原因食宿費用由旅客自行承擔。」
截至發稿時,二三裡資訊還未收到東方航空公司相關回應。
交通運輸部發布的《航班正常管理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管理規定》,若是由於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承運人應當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
(文中採訪對象為化名)
S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