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4 12:1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繼深圳之後,又一地區發起對個人破產制度的探索。
昨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開始探索個人破產制度,發布了《浙江法院個人債務集中清理(類個人破產)工作指引(試行)》。
△央視財經《經濟信息聯播》欄目視頻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出臺的新指引明確提出依法合規、鼓勵探索、府院聯動三條基本原則。針對「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法院可以免予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強制執行措施,為陷入嚴重財務困境但誠實守信的自然人,提供債務重組的機會。而針對債權人,法院將引入管理人等手段,更加徹底調查債務人財產狀況,維護債權人正當利益。
為什麼要實行個人破產制度?
什麼是個人破產制度?簡而言之,個人資不抵債時,由法院宣告其破產,並對其財產進行清算和分配。
一直以來,由於個人破產制度的缺失,企業家一旦創業失敗,就需要以個人名義負擔無限債務責任,不能獲得與企業同等的破產保護,無法實現從市場的退出和重生,同時經營風險由此無限轉移到個人和家庭,給高利貸、地下錢莊等非法融資渠道創造了生存空間。
且債務人如果資不抵債,可以通過依法申請破產保護的方式,避免其永遠陷入債務危機,也防止出現債務人背上沉重債務後四處逃債甚至自殺的現象。在生活受到極大限制、個人聲譽受損的條件下,破產保護也是給債務人提供了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
破產保護=老賴福音?
對於這項新推出的制度,許多網友還抱有疑惑,認為該制度可能會造成更多老賴的誕生。
事實上,老賴是失信被執行人的簡稱,絕大部分是沒有償還債務的能力,而有錢不履行的是極少數。
從成立意義上來說,個人破產制度是為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提供了一種可期待、可信賴的保障。因此,個人破產立法要樹立的基本價值導向是,只有誠實守信的債務人,在不幸陷入債務危機時,才能獲得個人破產制度的保護,並幫助其從債務危機中解脫出來,重新參與社會經濟活動,創造更多財富。
而對於那些惡意逃債或者實施破產欺詐的債務人,不僅不能通過破產逃避債務,還要通過法律手段加以預防和懲治。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負責人鞠海亭表示:個人破產制度,包括工作指引,很重要的一個功能實際上就是區別哪一些債務人是老賴,哪一些是誠實的債務人,它的標準在於是不是如實申報財產、在申報財產以前這兩年有沒有逃廢債。
來源:綜合央視財經、中國基金報
原標題:《重磅!又一地宣布了》
閱讀原文
關鍵詞 >> 媒體號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