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自燃或自焚是一種超常現象,即人體可以在不接觸任何火源的情況下突然燃燒,甚至燃燒成灰燼,但周圍的物體(包括可燃物)不能燃燒。
人體自燃是指人體不與外部火焰接觸,內部燃燒自發變成灰燼,灰燼周圍的所有可燃物體保持不變的現象。人類自燃的場景發生在世界各地,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合理的科學解釋。
人體自燃或自焚是一種超常現象,即人體可以在不接觸任何火源的情況下突然燃燒,甚至燃燒成灰燼,但周圍的物體(包括可燃物)不能燃燒。不過,這現象的存在性和科學性卻引起不少爭議。
1949年12月15日,美國新罕布夏州一名叫Cortris的53歲婦女在家裡被燒死。曼徹斯特警方在調查過程中發現,不是類人動物的可怕屍體躺在房間的地板上,但房間內的物體根本沒有被損壞,並且從未使用過壁爐,也沒有發現任何火災。即使在其他地方。美聯社報導:「該名女子在燃燒時一定像火球,但火焰並未燒毀其房屋內的任何木材。」這個事實令人驚訝。
1951年,在佛羅裡達州聖彼得堡的莉澤夫人被發現在房屋中灰燼,房屋完全沒有受到損壞。在這種情況下,研究人員使用了各種現代科學方法來確定這次神秘事故的來龍去脈。然而,儘管聯邦調查局縱火專家,消防部門官員和病理學家共同努力,但事件已一年沒有得到澄清。
在事故現場,除了椅子和旁邊的咖啡桌外,其餘家具並未受到嚴重損壞,但房屋中出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天花板,窗簾和牆高4英尺。地面上覆蓋有一層氣味4英尺以下的牆壁上不存在令人不愉快的油煙。
椅子旁邊的牆上的油漆有些泛黃,但放置椅子的地毯沒有燒透。此外,由於熱影響,10英尺外的壁掛鏡子可能會破裂; 12英尺外的梳妝檯上的兩支蠟燭融化了,但燈芯仍留在燭臺上而沒有損壞;位於牆壁上方4英尺的塑料插座也已經熔化,但保險絲沒有燒斷,電流仍在流動,因此牆板的電源插座沒有損壞。
連接到已熔化插座的電子時鐘已關閉。上面的時間正好是4:20。當電子鐘連接到牆上的完整插座時,它仍然可以繼續移動。附近的一些易燃物品,例如桌上的報紙,桌布和窗簾,都是安全無害的。
在世界其他地方,像利茲夫人一樣,人體中存在自燃的情況,並且有許多自燃形式。有些人只是被輕度燒掉,另一些人被燒成灰燼,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受害者在睡覺。有時候,床,坐著的椅子甚至他的衣服有時都沒有被燒掉。
而且,儘管有些人被燒焦了,但一隻腳,一條腿或一些手指仍然完好無損。在法國巴黎,一個熱愛精神的女人在睡覺的一晚自發點燃。只剩下她的身體的頭和手指,其餘的都被燒成灰燼。
西方社會最早的人體自燃發生在1673年的義大利。一個名叫普裡斯安(Prisian)的男子躺在墊子上幾乎全部化為灰燼,只剩下頭骨和一些指骨,但令人驚訝的是墊子除了那地方他躺在床上被燒毀,其他所有地方都一樣。
1959年秋天的一個夜晚,倫敦市中心的狂歡節小宴會廳突然響起一聲尖叫。人們看到一個20歲的男人驚恐地盯著他面前巨大的燃燒著的火柱。與年輕男子共舞的女友突然自發著火。有人很快找到了滅火器,但是在這個令人生畏的藍色火炬面前,滅火器根本無法工作,所以她盯著骨灰。
1958年,當夏威夷的一名77歲男子躺在搖椅上進行娛樂時,他突然著火了,房東的妻子找到了警察,並立即報警。當救援人員到達時,搖椅上只剩下一堆骨灰。
身體也會自燃。 1973年12月7日,美國威斯康星州一名50歲婦女在天然氣中毒事件發生後的第三天,親戚和朋友為她舉行了葬禮。突然,棺材裡起火了,屍體立即化為灰燼。當時,有100多人目睹了它。
在先前的自燃事件中,受害的男女人數大致相同,從嬰兒到114歲不等,其中許多人很瘦。其中一些人在火源附近自燃,但有些人在沒有火源的地方駕駛或行走時自發點燃。
然而,直到今天,現代科學界和醫學界都否認人體自發燃燒。儘管有人提出了一些理論,但沒有合理的生理學理由來解釋人體如何自發著火甚至變成灰燼,因為如果要燃燒人體的所有骨髓和組織,只能在高溫下燃燒。溫度超過1648.9華氏度的高壓火葬場。然後,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燒焦的屍體仍然包含未損壞的衣服或某些不完整的皮膚。
自燃是由可燃混合氣體(或蒸汽)的熱量或與無火花,無火焰的熱表面接觸引起的著火現象,導致溫度升高且化學反應速率迅速提高。在燃燒理論中,自燃分為熱自燃和鏈式自燃。熱自燃理論認為,可燃氣體化學反應的發熱量超過了系統的散熱速度,因此有過多的熱量加熱可燃氣體混合物,從而隨著溫度的升高化學反應迅速加速。上升,然後混合氣體的溫度迅速上升,直到混合氣體燃燒。鏈自燃的理論認為,加速化學反應並不一定取決於熱量的積累,而是通過鏈反應,活化中心迅速增加,以促進反應繼續加速直至著火。自燃是一種複雜的化學和物理現象。對於可燃氣體混合物,自燃時必須始終達到一定的溫度。
「人體自燃」似乎一直存在。為什麼自燃沒有答案。 1986年3月26日晚上,紐約州北部的消防員收到報告,並要求他們調查令人困惑的大火。喬治·莫特(George Motte)上床睡覺時很好。一個最初重180磅的人只被燒成三磅半的骨頭,但大火併未燒毀房屋。數十年來,消防研究人員一直感到困惑。在不燃燒房間的情況下可以吃什麼樣的火?看到他的身體燃燒,這個人一定會嘗試撲滅大火。除非火勢太猛烈,否則為時已晚。這不是一個人被神秘大火殺死的唯一事件。
燈芯理論是一個重大突破,這顯然是喬治·莫特事件的原因。困難的事實是,沒有人目睹任何人或動物被燒死並寵壞自己。更糟的是:在懷疑人類自燃的情況下,受害者主要是老年人和虛弱的人,他們經常體重超標和吸菸,並獨自生活。
在狄更斯的小說《荒山村》中,一個名叫克魯克的邪惡醉漢自發死亡。作者認為,惡人的自燃是「上帝的懲罰」,但是什麼是自燃?
1966年12月5日,上午9點,在賓夕法尼亞州波特蘭市,一名煤氣表工作人員來到94歲的巴姆利醫生家檢查表。那天天氣很冷。工人們以為老人還沒有起床,直接去地下室看他的手錶。進入地下室後,地面上有一堆冷卻的骨灰。灰燼上方的天花板上出現了一個燒焦的孔。
工人很驚訝,急忙上樓去找醫生。當他走進洗手間時,裡面的景象使他皺了皺眉。燒傷的地板上只剩下了一半的腿,而老人的其餘部分都是骨灰。但是,即使支架下有橡膠墊,老人的手推車也完好無損。除死者的身體部位外,整個房間沒有火苗的跡象或氣味。
警方很快趕到現場,但不了解其死亡原因,最終將案結案。宣布死者在床上吸菸,睡著後著火起火。醒來後,他去洗手間取水滅火,在那裡他失去了知覺,被燒成灰燼。但是一個火化專家指出,變成灰燼的屍體必須首先在2200華氏度下燃燒90分鐘,然後在1800華氏度下燃燒60-50分鐘。即便如此,屍體在火化後只是骨頭和骨灰破碎。
最嚴重的房屋起火,溫度不會超過華氏1500度。因此,老人不可能由於火災而燒成灰燼。而且,可以將他燒成灰燼的火,更不用說整個房子的火炬了,也就是說,嬰兒車的鋁製框架也會融化。
科學家認為,班特利博士死於自然燃燒。人體自燃是指人體不與外部火焰接觸,內部燃燒自發變成灰燼,灰燼周圍的所有可燃物體保持不變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