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同學們,今天是趙校長英語小課堂堅持日更的第63天。
一天一個英語小知識,相信日積月累的力量。
你在學英語的時候,是不是經常看到effort和efforts兩種形式互相出現,比如:all my effort和all my efforts,這是怎麼回事呢?趙校長給你講解一下:
(1)effort是可變名詞
通過查柯林斯字典,我們知道:effort是VARIABLE NOUN(可變名詞)
variable [veribl]:可變的,易變的;noun:名詞
可變名詞是指:既可以做可數名詞,又可以做不可數名詞。
當不可數名詞時,可以說:make effort、with effort、all one's effort
當用作不可數名詞時,就要說:make efforts、with an effort、all one's efforts。
(2)effort什麼時候可數,什麼時候不可數?
很多單詞在不同的意思時,代表可數或者不可數。
比如:fish,當魚肉講時,是不可數名詞;當魚的種類講時,是可數名詞。
而effort比較特殊,並沒有確切地表明,什麼時候可數,什麼時候不可數。
趙校長查閱了國內外的各類詞典,都沒有找到具體的說法。然後,我再次查閱了大量的英文原版例句,發現:英文世界裡,接近3/4的句子都是將effort,作可數名詞使用。
(3)結論:將effort作可數名詞使用
為了省事,將複雜的問題簡單化,趙校長直接給大家總結:在以後的英語學習中,在寫句子、寫作文或者進行口語表達時,直接將effort作為可數名詞使用。
即:要麼前面加冠詞an(注意:如果effort前面加了形容詞,要根據形容詞的開頭字母決定用a或者an),或者後面加s。
比如:make efforts、all one’s efforts、with an effort等。
但需要記住:看文章、做閱讀時,看到effort既不加s,前面也沒有單數的量詞,這時候它就是被當作了不可數名詞,意思不變,還是:努力。心裡明白作者這麼寫,並沒有錯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