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之境」弄虛作假被罰5萬元!重慶公布虛假違法廣告十大典型案例

2020-12-05 上遊新聞

還記得今年5月被不少網友吐槽的巴南「天空之境」嗎?

11月23日,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從2020年全市市場監管系統查辦的虛假違法廣告案件中選出十大典型案例向社會公布,其中就包括了重慶狂歡樂園旅遊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記者注意到,在十大典型案例中,涉及到藥品、醫療的違法廣告有4個,涉及房地產領域的違法廣告有2個,涉及教育服務領域的違法廣告有2個,涉及食品領域的違法廣告有1個,涉及旅遊領域的違法廣告有1個。

弄虛作假

「天空之境」實景圖片與現場不一致

今年5月,巴南區一個旅遊景點的「天空之境」突然「火」了。

它從憑空驚現,出現在大家視野,再到遊客實地「親測」引發網友吐槽,短短幾天時間,巴南「天空之境」成了不少網友熱議的話題。

5月28日,重慶狂歡樂園旅遊有限公司就其龍泉谷「天空之境」項目發致歉信並承諾對園區全面整改。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的案例顯示,當事人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旅遊廣告,廣告中含有「巴南天空之境+玻璃漂流送票啦」等文字信息和「天空之境」實景圖片。

經查明,該廣告中使用的「天空之境」實景圖片與現場不一致,系由當事人弄虛作假,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之規定。根據第五十五條之規定,2020年7月,巴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處罰款50000元。

「考前再提30分」

公職考前輔導機構保證培訓效果被罰10萬元

在重慶莘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中,當事人通過自設網站發布教育廣告,廣告中含有「目前已成西南片區規模最大、師資最強、質量最優、學員滿意度最高、出版圖書最多、做題app更新最快的公職考前輔導機構」以及「考前再提30分」等內容。

經查明,當事人發布的廣告使用「最佳」等禁止用語、對培訓效果作出保證性承諾,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

2020年3月,渝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罰款100000元。

承諾「即買即升值」

房地產公司發布違法廣告被罰20萬元

在十大典型案例中,兩個房地產領域的違法廣告被處罰的金額最高。

重慶飛洋創拓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中,當事人在售樓部發布房地產廣告,廣告中含有「渝北區總價最便宜、層高最稀缺、雙軌接駁最便捷空港與水港核心地段」 ,以及「即買即送收租起始租金約63元/㎡、保底租金約3000元/月起」 、「一層價格雙層價值即買即升值」、「跟著大牌穩賺未來」等內容,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三)項、第二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

2020年8月,渝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責令當事人在相應範圍內消除不良影響,處罰款200000元。

另外,在重慶海上行置業發展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中,當事人在售樓部通過印刷品發布房地產廣告,廣告中含有「坐擁超600萬客流,輕鬆賺取超穩定現金流」的字樣,在其發放的宣傳單上印有「全面服務商鋪投資、經營的各方面需求,確保商業租賃收益的高額、穩定,助力無憂發展」等內容,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

2020年8月,渝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改正廣告違法行為,處罰款1500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

其他典型案例>

重慶都弘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秀山渝秀路店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藥店發布的「百靈鳥牌雙羊喉痺通顆粒」藥品印刷品廣告,廣告中含有「獨家苗藥,綠色抗炎,抗菌,抗病毒,快速消腫止痛,對急性扁桃體咽炎的有效率為96.6%,對急性扁桃體炎的有效率為90%」等內容。經查明,當事人發布的上述藥品廣告含有有效率,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根據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2020年3月,重慶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罰款10000元。

重慶煌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通過自設網站發布教育廣告,廣告中含有「 助學本科,最快1年拿證」, 「網教專本科,九大名校任你選,保證拿證」,「上班族自考就選助學自考,1.5年畢業,文憑一樣,考試科目少,送輔導班,考前押題,通過率80%」,「助學自考:免考、校考、統考,1.5年拿同樣自考學歷」, 「參加助學自考本科,最快1年可以獲取本科學歷」等內容。經查明,當事人宣傳的內容與實際不符,屬於虛假廣告,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2020年5月,重慶市江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罰款30000元。

重慶善峰醫療器材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通過電視媒體發布「今古堂」艾草貼廣告,廣告中含有「原來脖子僵硬轉不動的,貼了今古堂艾草貼,現在抬頭扭頭不費勁」 、「原來腰椎酸麻不敢動的,貼了今古堂艾草貼,現在蹲下起來不費勁」 、「原來膝蓋疼痛沒法動的,貼了今古堂艾草貼,現在上下樓梯不費勁」等內容。經查明,「今古堂」艾草貼廣告宣稱的功能、用途與實際情況不符,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四)項之規定。根據第五十五條之規定,2020年6月,重慶市長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罰款10000元。

涪陵區林家茶葉經營部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茶葉廣告,廣告中含有「茶葉,天然飲品,減肥降脂 抗氧化 防癌防輻射」等內容。經查明,當事人在食品廣告中,虛構其減肥降脂 抗氧化 防癌防輻射功能作用,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之規定。根據第五十五條之規定,2020年7月,重慶市涪陵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罰款20000元。

重慶智彩科技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通過「今日影視大全」APP發布「固元灸」產品廣告,廣告中含有「經過兩個周期的調理後,感覺我老公就像變了一個人,身體裡……」等低俗內容。經查明,當事人作為廣告發布媒體單位,對推送廣告未盡法定審核義務,致其廣告有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內容,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七)項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2020年8月,重慶市九龍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處罰款50000元,沒收廣告費用2.58元。

重慶渝都生殖醫院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醫院內通過印刷品發布醫療服務廣告,廣告中含有「匯聚頂尖醫資力量」、「已與全國多地權威生殖學專家、名醫、教授建立長期獨家合作關係……讓西南地區的夫妻在重慶即可享受全國最頂尖、最專業的診療服務」等內容。經查證,當事人發布的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內容虛假,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之規定,2020年11月,重慶市渝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涉案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罰款30000元。

上遊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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