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劉小雪因業績不達標,被領導罰吃「死神辣條」後當場暈倒,並送醫搶救,後被診斷為慢性非萎縮性胃竇炎。初步判斷,可能是由於食用過於辛辣的食物刺激胃部導致。(7月14日 《新京報》)
「死神辣條」原本是熱度頗高的網紅產品。在短視頻平臺上,相關話題的總播放量高達1.5億次。而在電商平臺上,商家的月銷量動輒以千計。此次「死神辣條」致人暈倒後,受到的關注更高了。
「死神辣條」的話題其實是沒有多少討論餘地的。這樣害人的產品不合法,也不合乎人道,應該像禁毒那樣,堅決禁止生產銷售與食用。
我們生產的物品,一般來說應該是合法的、人道的。所謂人道,簡言之,就是以愛護人的生命、關懷人的幸福、尊重人的權利、維護人的尊嚴、保障人的自由等為原則的人事或為人之道。一個物品如果以踐踏人的尊嚴、傷害人的身體健康與人身安全為目的,那這個物品就是不人道的。不人道的一般也不合法,這樣的物品理所當然應該被嚴格禁止。所以專門用來傷人的東西,在民用市場一般是應該看不到的。如果看到了肯定是非法交易。所以,毒品、毒藥、武器等,我們無法買到。買到了,也不能用。用了出了事,就會被查處並追究法律責任。
雖然很多物品也傷人,但傷人一般是因為其具有副作用,或者是被誤用,或者是被人故意改變功用導致的。比如治病的藥有副作用,比如漏電傷人,比如菜刀、老鼠藥被犯罪分子拿來行兇作惡等。但是藥物、電、菜刀、老鼠藥,它們被生產出來,是為維護人的健康或者方便人的生活的,不是專門用來害人的。所以,即便是這些物品傷到了人,也不能說這些物品不人道。
但「死神辣條」不同。「死神辣條」包裝上明確標註是「創意整蠱玩具」,同時又註明是「調味面制食品」,表明它生產出來的目的就是為整人、害人,所以它不人道。這樣整人害人的產品肯定無法合法生產。記者調查發現,「死神辣條」存在產品定位不明、誇大宣傳等問題,此外,部分在售的相關產品,其來路成謎。將不合法的、來路成謎的、害人的產品推向市場,更讓「死神辣條」的非人道本質昭然若揭。「死神辣條」害人已經是不可抵賴的事實。成都女子被罰吃「死神辣條」而當場暈倒並導致胃炎就是例子。還有電商平臺「死神辣條」產品的評論區,不少買家表示食用後胃部有不適感,還有導致口腔發麻,嘔吐,或者被送進醫院等反應,就更說明「死神辣條」傷人不是個案,而是較普遍存在的事實。
《刑法》中有「故意傷害罪」,規定無論是直接由本人實施還是間接實施,亦無論是針對何種部位,採取什麼樣的方式,只要出於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傷害,即可構成故意傷害罪。領導故意迫使員工食用專門整人害人的「死神辣條」,造成員工身心受到傷害。此事件中的領導與「死神辣條」生產銷售方要不要負法律責任,在法律上應該有探討的空間。
目前,辣條市場的主要消費群體是學生和年輕人,其中相當一部分是未成年人。讓「死神辣條」這樣的非法、非人道的產品,傷害這些國家的未來,於心不忍啊。是該下大力氣好好查處、整頓辣條市場了,需要深挖並斬斷「死神辣條」生產、推廣、銷售利益鏈條,讓「死神辣條」徹底去見「死神」,可不能再讓這非人道的東西害人了。
來源:紅網
作者:梁勇
編輯:陳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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