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gs of Innocence and of Experience, page 39, 'The Sick Rose' (Fitzwilliam copy)
江文宇譯按:Rose,現代漢語一般泛譯作「玫瑰」,難免訛誤。這詞實應譯「薔薇」,作薔薇科薔薇屬多年生開花植物統稱。漢語一般認為薔薇特指蔓藤攀援且花小而繁的野薔薇(Rosa multiflora),並非通常直立生長花大且豔的月季(Rosa chinensis)或玫瑰(Rosa Rugosa),但實際此三者皆屬薔薇。簡言之,歐洲本無月季或玫瑰,近代月季傳入歐洲,雜交出多種現代月季,才成為當今一般花店出售的豔麗大朵所謂「鮮切玫瑰」。
蘼,指薔蘼或荼蘼,即薔薇,李時珍《本草綱目》記曰:「此草蔓柔靡,依牆而生,故名薔蘼。」荼蘼花開意蘊末路之美。《紅樓夢》第六十三回「壽怡紅群芳開夜宴」,麝月抽到一張「荼蘼」花籤,意「韶華勝極」。荼蘼花開春末夏初,勝極之後自然凋零完結。又好像裡爾克在《秋晝》一詩中感喟:「主、時已夠。夏已是極其豐。」夏去秋來,冬日將近,自然流露出末世審判的氣氛,這在大部分西方文藝作品中也是不言而喻的背景常識。
分享兩句經文,有助於讀者體會特定意象對於布萊克的意義。一則《詩篇》22章6-8節:「但我是蟲,不是人,被眾人羞辱,被百姓藐視。凡看見我的都恥笑我;他們撇嘴搖頭,說:他把自己交託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他吧!耶和華既喜悅他,可以搭救他吧!」一則《以賽亞書》1章18-20節:「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你們若甘心聽從,必吃地上的美物,若不聽從,反倒悖逆,必被刀劍吞滅。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
此詩時態以一般現在為主,體現恆常事實感;換言之,布萊克試圖表現的不是小說小故事,不是一個記憶中的畫面,而是一種更具緊迫感的永恆。牛津大學1960年代的一個版本註解稱:
「這首詩通常被解釋為對塵世之愛的種種煩惱的一個描繪。一朵紅玫瑰象徵著肉體之愛,肉蟲(或是肉)象徵著病痛的根源,這都是明顯的。在途中一隻肉蟲(有些版本中它盤結著像條蚯蚓))正在進入玫瑰的花心,與此同時歡樂的精神便被摒棄。肉蟲所進入的『咆哮的暴風雨』是物質主義的象徵。垂落到地上的玫瑰所在的樹叢表現出很多其他細節。左方有一隻毛毛蟲(布萊克總是寫成Catterpiller)正在齧食著一片葉子,這個生物對於他,就像對於《聖經》以及伊莉莎白王朝時代的詩人一樣,那是『掠奪者』或搶劫者的象徵。在另外一處,布萊克把『毛毛蟲』影射為玫瑰的主要敵人,與教士等同起來,因為他們對最美好的歡樂給予詛咒。順著樹身而下有兩個人影做出絕望的姿態。沿著整個樹身所布滿的威脅性的刺強調了塵世愛情的痛苦。」(楊苡譯,《天真與經驗之歌》,譯林出版社,2002)
布萊克固然相信理想的愛,但同時也深知塵世人間並不存在如此完美。因此,他厭惡他所處時代某些過分嚴苛的教士或律法主義者,因為他們以「禁慾」作為一種硬性規定來要求信徒,而這顯然是反人類的,也並不符合聖經本身的教導。布萊克一定認同兩百年後路易斯(C. S. Lewis)在《返璞歸真》(汪詠梅譯,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3)中「性道德」一篇所說:「我知道一些糊塗的基督徒言談之間給人一種感覺,仿佛基督教視性、身體、快樂本身為惡,這是錯誤的。在各大宗教中,基督教幾乎是唯一一個徹底肯定身體的宗教。」
附楊苡譯本:
另及:今日分享音樂兩種,一是金斯堡(Allen Ginsberg)以布萊克這部詩集為題創作的35首歌謠之一,對應這首詩;二是布裡頓(Benjamin Britten)在《男高音、圓號及弦樂小夜曲》中安排的樂章「輓歌」,使用這首詩作為唱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