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1919年的卡爾文·柯立芝,時任美國麻薩諸塞州州長。
長期以來,美國政府與北美印第安原住民之間的關係勢如水火,對印第安人的殺戮和驅逐貫穿了整個美國的建國史。他們彼此間的矛盾錯綜複雜,根深蒂固,不可調和。即便如此,還是有人試圖改變這一現狀。1923年,美國第29任總統沃倫·哈定病逝於任上,身為副總統的卡爾文·柯立芝隨即遞補為總統,並於1924年成功連任。於是,改變美國印第安人命運的時刻到來了。
【圖2】1924年,美國總統卡爾文·柯立芝(中)和一群來訪的印第安人在白宮裡合影留念。
1924年,由美國眾議員霍默·斯奈德提出的《印第安人公民權法案》,經美國總統卡爾文·柯立芝籤署,並經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審議通過。該法案規定:「所有在美國領土範圍內出生的非公民印第安人,均應被宣布為美國公民。但給予印第安人公民權,不得以任何方式損害或影響印第安人對部落或其他財產的權利。」這標誌著,長久以來關於美國印第安人是否應該被授予公民權的爭論和鬥爭,就此告一段落。
【圖3】在美國白宮的門前,一名頭戴長羽冠的印第安人,正站在一個由三腳架支撐起的照相機前,為三名印第安同胞拍照。
當時美國的總人口不到1.25億,而印第安人原住民的人口約為30萬,其中尚未獲得美國公民身份的,大約有12.5萬人。其他印第安人在此之前已經通過其他方式成為了美國公民。這些方式包括:加入美國軍隊,放棄部落關係,融入美國主流生活等。但在該法案生效之前,對印第安人授予美國公民身份的行為是零敲碎打式的,該法案是第一個給予印第安人公民身份的更具系統性和包容性的方法。
【圖4】1927年,美國總統卡爾文·柯立芝在白宮外與一群來訪的印第安人合影。
《印第安人公民權法案》於1924年6月2日起正式生效。但是這部法案也有著它的局限性。因為在這一天之前出生的美國印第安人,以及在美國領土之外出生的美國印第安人,都不能被授予美國公民身份。直到1940年美國頒布《國籍法》之後,所有在美國本土出生的人(除了少數例外,如外國外交官的子女)才被全部視為美國公民。
【圖5】1936年,一群印第安人穿著他們的傳統民族服飾,來到位於華盛頓特區國家廣場西側的林肯紀念堂,在臺階上合影留念。他們的領袖在人群中傲然肅立,將一面美國國旗高高舉起。
除此之外,美國那些歧視印第安人的州,還肆意阻撓他們實施寶貴的投票權。據美國內政部的一項調查,到1938年,依然有7個州拒絕給予印第安人以投票權。主要的理由有三個,包括:印第安人不繳納房產稅、他們依然維持著部落關係,以及他們都處於監護之下,或者生活在聯邦託管的土地上。直到1948年,聯邦法院才裁定——各州必須撤銷對印第安人投票權的禁令。
【圖6】1936年,一群美國印第安人與華盛頓的民眾在一起合影留念。
卡爾文·柯立芝還進行了其他嘗試,以使美國政府與印第安人原住民的關係更加融洽。其中包括他邀請一些古老的印第安部落的人們來白宮參觀做客。雖然《印第安人公民權法案》生效之後,許多美國印第安人依然生活於貧困之中,他們與美國白人之間的關係依然緊張,但卡爾文·柯立芝還是贏得了許多印第安人的認可與尊敬。1927年,他被南達科他州蘇族印第安部落授予名譽部落成員,甚至有了一個印第安人的名字,叫做「首席鷹頭」。
【圖7】1927年,卡爾文·柯立芝出席被印第安蘇族部落授予名譽成員的儀式,頭上被戴上了象徵著印地安人勇氣與榮耀的鷹羽冠。
卡爾文·柯立芝不僅致力於改善印第安原住民的處境,還支持非洲裔美國人的公民權利。他在他的第一份國情諮文中說,根據美國憲法,他們的權利「與任何其他公民的權利一樣神聖」。在1924年10月的一次演講中,柯立芝曾經強調:「容忍差異」是美國的價值觀,並感謝所有移民為美國社會的發展做出的巨大貢獻。他希望整個美國社會應該拒絕種族仇恨與偏見,共同和諧發展。
【圖8】1923年12月12日,卡爾文·柯立芝會見露絲·布朗森。後者是切羅基族詩人、教育家和印第安人權活動家。她在大學畢業之後,成為了美國印第安事務局的第一位指導和安置官員。
讓人遺憾的是,一轉眼100年過去了,美國總統卡爾文·柯立芝曾經為之奮鬥的宏大願景和美好願望——美國各民族人民和諧共處,至今依然未能實現。(文/世界歷史那點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