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訓機構的復工文件終於下來,這無疑是讓黑暗了兩個多月的我們看到了曙光!但是要滿足復工條件,作為參與者本身的相關方,還是要積極的先做好準備才行。
我們再回到當前,有部分家長特別關注的就是培訓機構高復班,以及藝考生培訓班,什麼時候能夠開始進行線下培訓這一問題。
雖然我們常說的「高復現象」,一般是藝考生在完成藝考後,會選擇專門的教育培訓機構,進行文化課複習,這種現象在市場上一直都是有爭議的,但是,治理「高復現象」,和部分學生出於各種原因選擇高復,在原則上是兩碼事。
而站在培訓機構的角度來看,合法的培訓機構既給國家和地方創造稅收,又解決上千萬人的就業問題,如果現在就任由培訓機構,因為現階段不能開業,中斷收入來源。
但是卻要一直支付房租和員工薪酬,進而因為資金緊張或資金鍊斷裂辦不下去而倒閉,也是非常不負責任的做法,不能輕飄飄地讓他們關門算了。
下面筆者就總結幾個要點:
1、復工時間以4月13號為起始時間,注意是起始時間,並不是真正的復工時間,有很多機構在偷偷的復工,一旦被發現處罰很嚴重,所以我們還是按照正規程序來。
2、機構防疫衛生要求要達到標準,其中包括:空氣消殺、健康排查、控制人數、健康教育等幾個模塊,圖中有具體要求。
3、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驗收表裡的項目一定要按要求去做,有好多防疫物資要準備,機構校長可以提前準備起來,比如:醫用口罩,體溫計等,具體項目可以看圖中的驗收表。
4、我們這邊還需要所有學員和教職工填寫一張申請表,一定要提前讓學員和教職工填好。如果大家都能做好充足的準備,驗收才能一次性通過。
另外,我們常聽到不少人指責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給應試教育推波助瀾,同時,增加學生負擔,還不同程度的加劇家長的焦慮。但是,沒有培訓的需求,培訓機構會產生並得到發展嗎?
如果不治理受教育者對培訓的需求,而只治理培訓的供給端,不管如何,這都並非是「善治」。
如果只是治理校外的培訓機構,那也應該先取締那些沒有合法資質的非法培訓機構,畢竟規範的培訓機構,他們也算是合法經營。
而對於有合法資質、依法經營的機構本身而言,則應該尊重市場規律,要通過引導需求,如提高公辦學校教育質量、建立多元評價體系,來減少家長對校外培訓的需求,做到培訓市場的規範、有序。
現在很多培訓機構並不合法,卻依然發展得風生水起,荷包滿滿,可是真的教學質量呢?
培訓機構的師資流動性大,教學質量無法保障,一個暑假我在中關村陪朋友在中關村新購物大廈附近,不是在繳費的路上,就是退費的路上,還有的時間就是吵架爭取迅速退費,國家要加大對培訓市場的監管力度,確實魚龍混雜,良莠不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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