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3月15日消息:江陰市人民法院14日宣判了一起生產、銷售假藥案,當地5名被告人在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自製藥品,並通過淘寶網店銷售,銷售額共近20萬元。這5名被告人被法院分別判處了10個月到1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據了解,本案中的被告人張某為江蘇灌南籍人,其在2011年3月至2012年5月間,通過網絡購買米諾地爾溶液和分裝瓶,並讓他人仿冒印製美國品牌「落健」牌米諾地爾生髮水商標,自行加工製成「落健」牌米諾地爾生髮水系列產品。
同時,張某還從網上購買了複方關節炎膠囊、骨炎康等「三無」產品,共同放在其淘寶網店鋪銷售。銷售金額共計人民幣4萬5千餘元。與其一起的被告人馮某同為灌南人,是張某淘寶店鋪客服,幫助張某生產、假售米諾地爾生髮水、複方關節炎膠囊、骨炎康等產品。
辦案法官介紹,另外兩名被告人朱某和歐某分別為山東籍、湖南籍人,這二人分別在2011年7月至2012年5月、2011年8月至2012年5月間,多次向被告人張某購買「落健」牌米諾地爾生髮水系列產品等,放在各自的淘寶店鋪銷售,銷售金額分別為9千餘元和6萬1千餘元。
本案中的另外一名被告人於某作案手法與張某類似,其是通過網絡購買米諾地爾粉末、甘油等原料,自行調製、灌裝成米諾地爾生髮水等,放在其淘寶店鋪銷售,銷售金額計4萬8千餘元。
案發後,經鑑定,上述5名被告人生產、銷售的米諾地爾生髮水系列產品、復發關節炎膠囊、骨炎康等產品均應按假藥論處。
江陰法院審理後,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某、於某犯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被告人馮某犯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被告人歐某犯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並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被告人朱某犯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我國《刑法》規定,『生產、銷售假藥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江陰法院法官表示,本案中,被告人張某、馮某、歐某、於某違反國家藥品管理制度,明知是假藥而進行生產、銷售,4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而被告人朱某則是明知是假藥而進行銷售,其行為構成銷售假藥罪。故法院據此作出如上判決。
「目前,網際網路已成售賣假藥的一個重要渠道,消費者最好到正規的醫院、藥店購買藥品。如通過網絡購買,必須確認網店是否具有藥監系統頒布的《網際網路藥品交易服務機構資格證書》,可直接登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查詢。」本案的審理法官提醒消費者,網絡上充斥著大量誇大、虛假的廣告,消費者應分清網店銷售的是藥品還是保健品。網購藥品後要保存好證據,以備維權需要,發現問題及時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