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汙染指數(AirPollutionIndex;API)表徵空氣汙染程度的量綱為1的數值。它是根據近地面幾種主要的空氣汙染物濃度以及它們持續時間來確定的。根據我國空氣汙染特點和汙染防治重點,目前計入空氣汙染指數的項目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顆粒物或總懸浮顆粒物。
AQI,是英文名稱AirQualityIndex 的首字母縮寫,即空氣品質指數,是定量描述空氣品質狀況的無量綱指數。AQI的數值越大、級別越高,說明空氣汙染狀況越嚴重,對人體的健康危害也就越大。
看AQI時,不需要記住AQI的具體數值和級別,只需要注意優(綠色)、良(黃色)、輕度汙染(橙色)、中度汙染(紅色)、重度汙染(紫色)、嚴重汙染(褐紅色)6種評價類別和表徵顏色。
2012年2月29日,環境保護部公布了新修訂的《環境空氣品質標準》(GB3095—2012),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調整了環境空氣功能區分類,將三類區併入二類區;增設了顆粒物(粒徑小於等於2.5μm)濃度限值和臭氧8小時平均濃度限值;調整了顆粒物(粒徑小於等於10μm)、二氧化氮、鉛和苯並(a)芘等的濃度限值;調整了數據統計的有效性規定。
與新標準同步還實施了《環境空氣品質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
根據安排,新標準將分期實施。目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以及直轄市和省會城市已率先開始實施並發布AQI;2013年,113個環境保護重點城市和國家環保模範城市將開始實施;2015年,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將開始實施;2016年1月1日,將在全國實施新標準。
AQI與API有何不同?
AQI與API有著很大的區別。首先是名稱上的改變,由「空氣汙染指數」到「空氣品質指數」。
其次,AQI分級計算參考的標準是新修訂的《環境空氣品質標準》(GB3095-2012),參與評價的汙染物為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6項,每小時發布一次;而API分級計算參考的標準是《環境空氣品質標準》(GB3095-1996),評價的汙染物僅為SO2、NO2和PM103項,每天發布一次,而灰霾的主因——PM2.5並未納入其中。
因此,AQI採用的標準更嚴、汙染物指標更多、發布頻次更高,其評價結果也更加接近公眾的真實感受。
AQI只是短期的空氣品質狀況的反映,為公眾出行提供健康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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