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5 10:17 |義烏商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現發布2018年度義烏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
一、綜述
2018年,全市水環境質量保持穩定,全市縣控及以上斷面水質全部達到或優於Ⅲ類水,7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大氣環境質量持續向好,市區空氣品質AQI優良率91%,同比提高5個百分點,位列金華第二;PM2.5
濃度35μg/●,空氣品質綜合指數全省排名前移8位。生態環境質量公眾滿意度得分86.55分,全省排名躍升至第21位。成功創建省級生態文明教育基地1個、省級綠色學校5個;連續兩年獲評「美麗浙江建設」工作先進縣(市、區)。
二、環境質量狀況
(一)水環境
1.地表水。
2018年,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 2002),對我市義烏江、南江、大陳江和洪巡溪12個地表水斷面開展了12次(1次/月)24個項目的常規監測。
監測數據表明:2018年義烏江、南江、大陳江和洪巡溪10個地表水斷面(不包括義東橋、方塘兩個入境斷面)120站次常規監測中,總體水質保持穩定。其中,Ⅲ類117站次,佔97.5%,Ⅳ類2次,佔1.7%,Ⅴ類1次,佔0.8%。
圖12018年總體水質類別組成
從氨氮、總磷、高錳酸鹽三個指標的綜合汙染指數來看:義烏江、南江出境斷面水質較入境斷面有所改善,綜合汙染指數分別下降7.8%和11.9%。
圖2 2018年義烏江、南江各斷面汙染綜合指數變化
塔下洲國控斷面:2018年氨氮濃度為0.72mg/L,總磷濃度為0.123mg/L,高錳酸鹽濃度為3.48mg/L,較2017年氨氮指標略有上升,總磷和高錳酸鹽指標均下降。
圖3 2017年-2018年塔下洲斷面三個指標對比
南江橋國控斷面:2018年氨氮濃度為0.18mg/L,總磷濃度為0.150mg/L,高錳酸鹽濃度為3.85mg/L,較2017年氨氮指標下降,總磷和高猛酸鹽指標略有上升。
圖4 2017年-2018年南江橋斷面三個指標對比
2.交界斷面。根據《浙江省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面水質保護管理考核辦法》(浙政辦發〔2013〕134號),2018年我市低田、石斛橋和龍潭3個出境斷面氨氮、總磷、高錳酸鹽指數3項指標均達到水質目標要求,2018年度考核結果為「良好」。
低田出境斷面:2018年氨氮濃度0.55mg/L,總磷濃度0.148mg/L,高錳酸鹽濃度3.7mg/L,較2017年氨氮、總磷略有上升,高錳酸鹽指數略有下降。
圖5 2017年-2018年低田斷面三個指標對比
石斛橋出境斷面:2018年氨氮濃度0.58mg/L,總磷濃度0.177mg/L,高錳酸鹽濃度4.3mg/L,較2017年氨氮、總磷、高錳酸鹽指數均有所上升。
圖6 2017年-2018年石斛橋斷面三個指標對比
龍潭出境斷面:2018年氨氮濃度0.27mg/L,總磷濃度0.119mg/L,高錳酸鹽濃度2.1mg/L,較2017年氨氮、總磷略有上升,高錳酸鹽指數略有下降。
圖72017年-2018年龍潭斷面三個指標對比
3.小流域。2018年對我市的41條小流域61個斷面開展了12次(1次/月)的水質常規監測,監測項目為氨氮、總磷,入江口斷面增加高錳酸鹽指數。
監測數據表明:2018年41條小流域61個斷面均達到Ⅲ類水質。
4.飲用水。2018年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對八都水庫、巧溪水庫2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開展了12次(1次/月)29個項目的常規監測,4次(1次/季度)表3的33個優選特定項目的水質補充監測,1次109個項目的全項監測。2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均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Ⅱ類水標準,達標率均為100%。
對巖口水庫、柏峰水庫、楓坑水庫、衛星水庫、王大坑水庫5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開展了12次(1次/月)29個項目的常規監測。5個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均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相關標準,達標率均為100%。
(二)大氣環境
2018年,我市城市環境空氣品質相比2017年明顯好轉,全年共監測365天,有效天數365天,其中,AQI指數≤50(優)的天數為123天,佔本年度天數的33.7%;50<aqi指數≤100的天數(良)為209天,佔本年度天數的57.3%;100<aqi指數≤150的天數(輕度汙染)為31天,佔本年度天數的8.5%;150<aqi指數≤200的天數(中度汙染)為2天,佔本年度天數的0.5%;全年未出現重度汙染以上天氣。aqi優良天數佔全年天數的91.0%,比去年同期升高了5.0%。空氣汙染綜合指數在全省58個(縣)市區中排名第44名,上升了8名。
圖8 2017年-2018年空氣品質類別比例比較
二氧化硫(SO2)年均濃度為7μg/●,比2017年下降71.4%;98百分位濃度為16μg/●,比2017年下降42.9%。按年均濃度值和第98百分位濃度評價均達標。
二氧化氮(NO2)年均濃度為36μg/●,比2017年下降5.3%;98百分位濃度為78μg/●,比2017年上升4.0%。按年均濃度值和第98百分位濃度評價均達標。
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為55μg/●,比2017年下降11.3%;95百分位濃度為114μg/●,比2017年下降9.5%。按年均濃度值和第95百分位濃度評價均達標。
一氧化碳(CO)年均濃度為0.7mg/●,比2017年下降12.5%;95百分位濃度為1.0mg/●,比2017年下降28.6%。按年均濃度值和第95百分位濃度評價均達標。
臭氧(O3)年均濃度為85μg/●,比2017年下降6.6%;90百分位濃度為141μg/●,比2017年下降4.7%。按年均濃度值和第90百分位濃度評價均達標。
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為35μg/●,比2017年下降7.9%;95百分位濃度為74μg/●,比2017年下降8.6%按年均濃度值和第95百分位濃度評價均達標。
(三)降水
2018年降水量為1497.1mm,比2017年同期上升233.4mm。全年共採集降水樣品149個,其中酸雨(pH值≤5.60)樣品82個,酸雨頻率55.0%,比去年同期上升0.8%,酸雨量佔總降水量的85.1%,比去年同期上升4.7%。
本年度降水pH值分布在範圍為4.13-6.55之間,pH值年雨量加權平均值為4.99,比2017年下降2.9%;硫酸根分布在範圍為0.89- 9.17之間,硫酸根年平均值為2.99,比2017年下降13.1%;硝酸根分布在範圍為0.16-1.50之間,硫酸根年平均值為0.73,比2017年下降39.7%。
(四)聲環境
1.交通噪聲。
2018年我市的交通幹線聲環境質量相比2017年有所下降。全市主要交通幹線的平均車流量為2897輛/小時,道路交通幹線噪聲的平均等效聲級為67.8dB(A),比2017年上升1.6dB(A)。
2.區域環境噪聲。2018年義烏市區域環境噪聲等效聲級為54.4dB(A),比2017年下降0.5dB(A)。從聲源狀況看,我市噪聲來源以生活噪聲、工業噪聲和交通噪聲為主。從暴露在不同等效聲級下的面積和人口分布情況看,以51-55dB(A)和56-60dB(A)範圍為主,聲級覆蓋面積分別佔總網格面積的58.5%和23.5%,聲級覆蓋人口分別佔總網格人口的60.1%和23.0%。
(五)固體廢物處置情況
2018年全市固體廢物產生量為139.27萬噸,其中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為33.05萬噸(含危險廢物5.27萬噸),集中式汙水廠汙泥產生量為12.20萬噸,城市生活垃圾產生量為93.79萬噸,醫療廢物產生量為0.23萬噸。
1.工業固體廢物。2018年,全市產生工業固體廢物33.05萬噸(含危險廢物5.27萬噸),綜合利用量27.78萬噸,處置量5.28萬噸(含處置往年貯存量0.11萬噸)。主要工業固廢種類包括爐渣、廢水處理後產生的汙泥、粉煤灰、飛灰等。詳見表。
表1 2018年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及利用情況
2.工業危險廢物。2018年,全市產生工業危險廢物共5.27萬噸,處置量5.28萬噸,貯存量0.09萬噸,其中浙江華川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電氣部)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產生量為3.59萬噸,處置量3.57萬噸,貯存量0.02萬噸,處置去向為固化後進入義烏市塔山生活垃圾填埋場分區填埋。其他工業企業危險廢物產生量為1.68萬噸,主要為表面處理廢物(電鍍、酸洗、製版等行業廢水處理後產生的汙泥)和廢乳化液、化工原料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渣等,均嚴格按照國家危險廢物的相關管理要求,落實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及轉移聯單制度,做到產生、收集、儲運、處置全程監管。
3.醫療廢物。2018年我市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產生量為2346.37噸,處置量為2346.37噸,處置率100%。產生的醫療廢物統一委託金華市萊逸園環保科技開發有限公司進行無害化焚燒處置。
4.城市生活垃圾。2018年,我市城市生活垃圾產生量為93.79萬噸,處置總量為93.79萬噸,處置率100%。城市生活垃圾由市環衛處統一收集,運往浙江華川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作焚燒發電或義烏市塔山垃圾填埋場衛生填埋,其中前者處置量為47.44萬噸,後者處置量為46.35萬噸。
5.集中式汙水處理廠汙泥。2018年全市有9家集中式汙水處理廠,產生汙泥12.2萬噸,利用處置方式為到金華烏拉環保能源有限公司等公司焚燒處理或建材利用,處置率100%。
6.危險廢物處置設施。我市尚無危險廢物焚燒設施、填埋設施或醫療廢物處置設施。
三、環保工作專題
(一)堅持上下聯動,構建生態環保齊抓共管大格局。一是統籌謀劃協同推進。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長效管理機制,出臺並實施《義烏市環境治理兩年行動計劃》《義烏市關於進一步推進生態環保工作的十條意見》,深入推進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創建。二是壓緊壓實主體責任。制定並實施《義烏市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及專題會每月研究生態環保工作,將大氣治理列為十大民生實事;市人大、市政協充分履行依法監督、民主監督職能,對汙染防治「一法一條例」等工作開展常態化監督。三是創新舉措狠抓落實。組織開展生態環保「百日攻堅」行動,將突出問題、難點堵點清單化,每周曬問題、比進展、拼成效,及時滾動更新,完成一項銷號一項,一輪接著一輪幹;建立鎮街生態環保「紅黃牌」考核機制,將生態環保工作納入鎮街月度攻堅競賽評比,考核結果每月通報,與年終考績掛鈎;完善環境監管網格化體系,鎮街生態環保工作網格化管理制度和環保專管員隊伍實現全覆蓋。同時,充分發揮「特別關注」「今日觀察」「監督臺」等欄目的輿論監督作用,刊登、播放監督性報導170餘篇,最大限度凝聚民間綠色力量,逐步形成黨政領導、人大政協齊上陣、部門聯動、公眾參與、層層落實的生態環保工作新格局。
(二)堅持動真碰硬,不折不扣抓好環保督察整改落實。一是全面推進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聚焦督察信訪交辦件和反饋問題清單,充分發揮領導推動作用,召開5次專題部署會議,市主要領導6次現場督察;強化監督問責,市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聯合市紀委、督考辦,開展整改專項督察和五輪整改「回頭看」,下發9份督辦單,推動整改徹底到位,嚴防反彈回潮。截至目前,114件信訪件全部完成整改,4個反饋問題完成3個,1個按序時推進。二是順利通過省環保督察。省環保督察交辦的66件信訪件全部通過審核、無一退辦;高質量完成省督察組下沉實地檢查和各輪抽查工作;針對省環保督察初步反饋問題,梳理出五個方面15項33個問題,制定整改方案,每半月開展工作調度,加快推進問題整改。三是舉一反三開展大整治。借力環保督察整改,下大力氣解決一批普遍共性問題,舉一反三開展加油罐改造、散亂汙整治等工作,全面完成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源等專項檢查反饋問題整改銷號,一大批群眾關心的環境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
(三)堅持源頭管控,堅定不移走綠色發展之路。一是加強生態保護與修復力度。開展生態保護紅線覆核,完成「三線一單」編制,劃定單元細化精確到每個鎮街;新增綠化造林1780畝,新植珍貴樹種26.9萬株,保持森林覆蓋率基本穩定,建成綠色礦山1個和「一村萬樹」示範村4個;成功創建省級生態文明教育基地1個、省級綠色學校5個、省級森林城鎮2個;加快推進44個生態廊道項目建設,完成年度投資146.07億元,完成率123%;建成綠道24.9公裡。二是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面推動綠色發展,全市煤炭消費比重、單位GDP能耗、能源領域碳排放、能源領域主要汙染物排放完成上級下達的減排任務;華燦光電、瑞豐光電、森山健康產業園等項目列入省大花園建設重點實施項目,完成年度投資15.7億元;深入開展「四無」企業和「三大領域」大整治,累計整治提升「四無」企業2736家,廢品回收、石材加工、不鏽鋼鐵皮門窗1008家;建成產業創新綜合服務體6家。綠色發展指數全省排名前移24名,位居全省第八。三是強化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完成強制性清潔生產改造4家,培育環保產業基地1個,省級園區循環化改造實現全覆蓋;盤活存量建設用地1940餘畝,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1493餘畝;推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布局,新增「小黃狗」智能回收箱370餘組;加快推進華川垃圾焚燒發電技改項目建設,3臺焚燒爐如期點火烘爐。
(四)堅持問題導向,高標準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一是全力打好「藍天保衛戰」。成立市「藍天保衛」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抽調相關部門人員實體化辦公;出臺《義烏市藍天保衛戰2018年行動計劃》,組織開展全要素治理、全過程監管、全領域攻堅。強化工業廢氣治理,完成59家VOCs重點排放企業的深度治理、120家年排放VOCs10噸以上企業的治理設施在線監控設備安裝以及2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清潔排放改造全覆蓋,磚瓦輪窯全部淘汰;關停取締「低散汙」涉氣作坊587家。加強城市揚塵管控,開展揚塵治理「百日攻堅」行動,每周對建築工地、道路、場站、裸露土地等揚塵進行專項督查通報,並及時「回頭看」,督促問題整改落實;全市質檢工地「7個100%」措施基本落實到位,新建揚塵監測系統30套,創建標化工地51個;完成6家混凝土攪拌站清潔化改造;嚴查渣土、砂石等工程運輸車輛「跑冒揚散」和攜泥上路行為;加密道路灑水頻次,重點區域道路每日灑水6次以上。狠抓機動車尾氣治理,開展「遙感路檢+執法」專項行動,累計遙感路檢25128車次,淘汰老舊車2022輛。統籌推進城鄉面源煙塵治理,嚴查露天垃圾秸稈焚燒和餐飲油煙違法排放行為。二是持續打好「碧水攻堅戰」。深化治源固本「雙九」治理,完成293個區塊「汙水零直排區」創建驗收;開展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運維質量「回頭看」和「六小」行業整治「回頭看」工作,推動問題整改到位;完成34家金屬表面處理等涉水行業企業汙水穩定達標排放提升。加快推進汙水處理廠擴建和提標改造,江東汙水處理廠二期8月份通水運行,雙江湖淨水廠、高新區武德淨水廠、佛堂二期、赤岸二期汙水廠擴建工程前期工作有序推進,大陳汙水廠等5座汙水處理廠完成清潔排放改造;統籌實施汙水處理廠管網連接工程。狠抓工業節水,對全市印染、電鍍等重汙染行業開展節水減排管理,日均節約新鮮用水1.1萬噸。八都溪、楓坑溪建成金華市級「美麗河湖」。三是打響「淨土清廢攻堅戰」。健全土壤汙染防治部門責任分工體系,強化協同作戰,開展農用地土壤汙染狀況詳查工作。推動固廢處置能力匹配化建設,400噸/日汙泥幹化焚燒處置和200噸/日汙泥制磚處置項目通過環評審批,完成廢舊鉛酸蓄電池收儲點布局,新增廢機油收集經營單位1家。出臺《義烏市一般工業固廢規範化管理辦法》,從嚴規範化管理;強化危險廢物產廢、經營單位的全過程監管,開展大排查和專項執法整治,累計查處涉固廢案件131起,推進汙泥、危廢「存量清零」。
(五)堅持先行先試,持續推進生態環保領域改革。一是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設。實行改革與法治兩輪驅動,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牽引推動生態環保領域改革,增加制度供給,出臺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實施黨政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在金華率先實現鄉鎮生態環境狀況報告制度全覆蓋;完成辦理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積極創新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等綠色金融產品,實施階梯化排汙權抵押貸款,累計19家企業辦理綠色信貸7000餘萬元,6家電鍍企業投保汙染險。二是深化環評審批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實施「代辦制+承諾制」環評審批新模式,窗口「審批員」轉為「代辦員」為企業全程代辦代跑,實現環評編制、審批時間壓縮50%以上,辦理費用削減60%以上,累計264個項目受益;推進「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擴面,實現省級工業區、特色小鎮全覆蓋,並完成陸港物流園區等6個擴面區域的審查,累計64個項目享受改革紅利;建立信息化審批體系,18個環保事項全部在「義網通辦」實現一網受理、一次辦成,全部「零跑」。三是創新環境管理機制。全面深化河長制,健全湖長制,在金華率先實施鎮街小流域水質雙向生態補償機制,推動六都溪等重點支流水質穩步改善;創新環保中介管理舉措,出臺《義烏市環評機構量化考核辦法》,開展「駕照式」十二分制考核,分級懲戒,實現全流程管理,倒逼推進中介服務質量再提升;健全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出臺《辦理涉公益類刑事案件職責分工及督促開展社會公共利益修復量化評價辦法(試行)》,累計72人次參與公益服務,56名犯罪嫌疑人登報公開書面道歉。
(六)堅持管服並舉,不斷提升環境監管執法實效。一是環保執法監管保持高壓。出臺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拓展環境違法線索發現來源;創新環境信訪辦理機制,成立環境信訪舉報中心,出臺案件投訴受理、調查、處罰三分離制度,信訪辦結時間全面提速20%以上;組織開展「藍天保衛」「清廢淨土」等系列專項執法行動22次,並積極推進跨部門「雙隨機」聯合執法;全年檢查企業(作坊)1.2萬餘家次,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496起,其中辦理刑事案件3起、行政拘留6起,實施查封扣押46起。二是有力有效服務企業發展。充分發揮環保職能作用,出臺實施《環保支持民營經濟服務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助力全市民營經濟發展;完成全市700多家規上工業企業大走訪、大調研,指導幫扶企業規範環保手續,提升汙染防治能力;建立企業環保培訓常態化機制,針對重點源、集聚點、涉氣行業等開展各類培訓19批次,培訓企業法人、管理人員、汙水操作工等人員3500人次以上;完善環境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管理辦法,促成排汙權交易14筆,交易金額1430萬元。三是夯實環境監管基礎。組織開展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工作,全面摸排汙染底數,完成1.23萬餘家工業企業、11家畜禽養殖場、115處集中式汙染治理設施、44臺生活源鍋爐、1個入河排汙口的數據採集、審核和上報專網。
(原標題《2018年度義烏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編輯樓菲莉)
15597010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