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評估公司遭投訴質疑,有律師表示該估價報告不能被採用
新快報訊 記者彭程報導 近日,有市民向新快報投訴稱,廣州一評估公司的三份估價報告存在諸多疑點。三個雨棚早已在七年前拆除,但該公司仍對合計面積200多平方米的雨棚估價超過200萬元,且在估價報告中稱經過「實地查勘」。針對此事,新快報記者嘗試採訪涉事評估公司,但對方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回應。
投訴人Z先生告訴新快報記者,今年8月21日,廣州市國眾聯行資產評估土地房地產估價規劃諮詢有限公司(下稱國眾聯行)受託對梅州市梅江區金山街道福長村福二村民小組的三處房屋(實為雨棚)、房屋裝飾裝修價值進行評估。
Z先生表示,國眾聯行受託之時,需要估價的雨棚已於2013年因徵地拆遷被拆除,原址上也早已建起了高樓。對此,評估委託函作出了「估價對象已拆除,評估參照原梅州市梅江區芹洋半島品牌戰略發展區房屋徵收項目實地查勘相片」的免勘說明。與此矛盾的是,註冊房地產估價師李某某、黎某某在估價報告裡又表示是在「實地查勘和調研的基礎上認為……」
為什麼在徵地完成約七年、房屋和雨棚早已蕩然無存的情況下才進行評估?投訴人稱,這是因為2013年給徵地拆遷補償款是整體補償,而沒有把雨棚、樹木等單列出來。
「明明是根據照片估價,怎麼能說是實地查勘呢,這樣的估價結果能採用嗎?」Z先生稱,根據相關示意圖和資料照片可知,三個估價建築物分別為面積157餘平方米、25餘平方米和77餘平方米的雨棚,但是在國眾聯行出具的《房地產估價報告》中,估價對象照片卻又出現了主體建築客廳、廚房和洗手間的照片。對於這三處雨棚,估價報告作出對應的估價分別為122萬多元、19萬多元、62萬多元,總價為204萬多元。而據知情人士介紹,這三個雨棚,當年造價加起來也不過十多萬元。
「因為這份估價報告,10月23日,三個雨棚的實際主人曾某被認定構成詐騙罪,一審被梅州市梅江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Z先生告訴記者,由於覺得估價報告存在諸多問題,曾先生的家人正依法採取措施維護權益。
11月18日上午,新快報記者曾就相關問題聯繫國眾聯行。該公司找到三份估價報告後最終答覆稱,估價報告是秘密,不會就此接受採訪。11月23日下午,新快報記者再次致電國眾聯行,但截至發稿時仍未收到對方回復。
對於此事,有律師表示,房地產估價報告作為證據在法庭上開示之後就不再是秘密了。在估價對象已經滅失的情況,根據照片作出的估價,不能作為刑事案件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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