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烈日炎炎的8月份,相信不少人的朋友圈都被西藏拉薩的海洋館開業所刷屏了。
西藏作為平原地方去了的人,都很難適應的地方。海洋館又是如何克服海洋生物在高原環境下,缺氧這個問題的呢?
通過網上曝出的圖片,不難看出這西藏的第一家海洋館裡,就有很多的水母。水母作為一種常見的海洋生物,它的種類和大小都各不相同,形狀也是千姿百態。
不過有一個可以肯定的,就是一般顏色越鮮豔的水母,毒性越強。它的攻擊性和毒性,都相對比較的強。即便如此,外表漂亮的水母,還是吸引了很多的人對他的興趣。
我們到各地的海洋館當中,都能看到水母的身影。
就在6個月之前,在太平洋當遠程操作潛水器的研究人員,在操作潛水器的時候,卻突然驚奇地發現:鏡頭當中出現了一個形體非常巨大,神似紅色塑膠袋的東西,在潛水器附近漂浮著。
開始的時候,這些人對這個東西並不在意。因為人類過度的擴張,導致海上巨大的漂浮物比較多。
操作員把這東西,當作是垃圾袋也在情理之中。這個巨大的東西,以非常緩慢的速度前行。這不僅引起了操作我們操作人員的好奇心。他們再次透過鏡頭仔細打量,發現這個東西並不是真正的塑膠袋,而是一種危險性極強的海洋物種。
研究人員通過鏡頭,對這個巨大的海洋生物進行了勘察。發現它的全身呈現的是深紅色,看起來有些透明。
至於這個神奇的物種究竟是什麼?操作人員一時也分辨不清楚。可隨著相關的科研人員在查閱資料之後,最終推測這可能是一種水母。
因為在70多年之前,也曾經有這樣的生物出現。後來經過海洋專家們的反覆確認,最終認定了這個就是水母。兩者唯一不同的是,在70多年前發現的這個水母是白色的,而在6個月之前發現的這個巨大的海洋生物,則是呈現深紅色的。
新的一個水母品種出現,這自然引起了科研人員強烈的好奇心。
他們迫切地想要知道,這種水母到底是如何繁衍生息,又是吃什麼東西的?可當下只是通過鏡頭了解,這樣顯然是不能夠滿足,科研人員的研究欲望。
抱著打破砂鍋問到底的態度,科學家們開始對這個東西,進行深入且細緻地分析。他們細細地打量著,這個看起來像是塑膠袋形狀的水母,驚訝地發現:它的渾身似乎沒有明顯的觸角。
了解過海洋相關知識的小夥伴們都應該知道:水母作為海洋生物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他的身子一般分為兩層。
它在運動的時候,都是利用水的反推力遠遠前行。如果遠看的話,仿佛像一朵朵巨大的蘑菇一樣。大部分的水母,都是以水中的一些浮遊生物為食。它們依靠觸角,來捕捉這些東西。
可這個巨大的怪物,沒有明顯的觸角,那它們該如何進食呢?
專家們一時間,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可隨著研究的深入,他們都認為這種水母或許與平時的水母不同。它們應該是通過身體來捕捉魚類。
簡單地說,就是當魚類靠近它們的時候,它們會把自己的身體像個罩子一樣圍住,並且慢慢地把口子圍攏,這樣魚兒就成了腹中的美食。
這就像是平時我們打魚一樣,把網子平攤撒下去,如果有魚入網了,那麼這時候只要收緊網口就能捕到魚了。這個有毒性的水母,也是採用相同的方式來進食的。
讓人不得不感嘆,自然界當中的生物真是非常的神奇。不過這個巨大的水母呈現深紅色,這明顯是有毒的。畢竟就像我們說的,外表越漂亮的東西,一般毒性都非常的強。在大自然當中,也有很多這樣的例子。
比如我們知道一般顏色褐色的蘑菇,都是可以吃的。如果是紅色或者是其他一些顏色的蘑菇,多半是有毒。
還有我們常見的水陸兩棲動物,青蛙一般顏色比較暗,這個是沒有毒性的。相反一些綠色、黃色的青蛙,它們的身上都是具有一些毒性的。
海洋當中的很多顏色漂亮的水母,都是相當危險的。因為這些水母的觸角上,長有一些隱形的刺細胞。如果人類接觸到這些水母的話,它們會刺入人的皮膚,然後釋放出毒性。
如果是毒性輕一點的水母,或許只會讓人昏迷。如果是毒性強的水母,被注入毒素之後,很有可能就會馬上死亡。
因此如果大家平時在海邊或者海裡遊玩,看見顏色異常漂亮的,呈現透明狀的神似水母的東西的時候,一定要儘量遠離。假如被不幸刺入的話,應當要及時呼救,這樣或許能夠挽救自己的生命。
當然這個東西是不是水母,還有待科學家們的進一步證實。可唯一可以確定的是,這個在1000米海底突然出現的類似塑膠袋的東西,一定是一種非常危險的海洋生物。
科學家們對於這個1000米黑暗海底出現的巨大生物,研究還在繼續相信。假以時日隨著研究人員,對這個生物的進一步了解,應該可以為我們揭示出不一樣的真相。
海洋佔據了地球的大部分面積,我們人類還是應當好好地去愛護它。
要不然在一開始的時候,這些控制遠程操作潛水器的研究人員,就不會習以為常地把它當做是垃圾。或許是見得多了,才讓他們對這些東西不以為己意。
不管是水母也罷,還是其他的生物,我們和這些東西共同生活在同一個家園之中,大家就應該和平相處。科學家們可以去研究它們,但儘量不要打擾這些海洋生物,原本的棲息環境。這應該也是所有人所期望,能夠看到的一個最好的結果。
——END——
原創文章,禁止轉載,侵權必究
圖片來自網絡與圖文無關,如有侵權聯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