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1 11:0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就因為自己被蜜蜂蟄了一下,便買來殺蟲藥「毒殺」14箱黑蜂,造成蜂農直接經濟損失13000多元,為洩私憤的男子因小失大,不僅賠償全部損失,還因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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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蜂是養蜂人的生活來源,每一份甜蜜的背後都是養蜂人風餐露宿的辛苦。家住寶泉嶺的蔣大爺就是這樣一個養蜂人,每天忙碌,希望能有好收成,但他沒想到卻遭受沉重打擊——家裡養的14個蜂箱價值1萬多元的黑蜂,全部莫名死亡。
到底是誰下的「狠手」,
為何偏偏要針對這些無辜的蜜蜂呢?
2019年7月的一天,王某因前一日被蔣某飼養的蜜蜂蟄傷而心懷不滿,於是產生將蔣某家蜜蜂藥死的想法,隨後王某讓朋友幫忙代買殺蟲藥。當日22時許,王某穿戴好事先準備的雨衣、褲子、棉鞋、手套,拿著一把斧子和一瓶「霸道」牌殺蟲農藥前往蔣某家,將蔣某家院內大小蜂箱共計14箱用腳踹倒,並將殺蟲農藥撒入蜂箱內,將14箱黑蜂全部殺死。經鑑定,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3800元。
近日,寶泉嶺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罪名成立,其到案後供認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王某積極賠償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王某符合緩刑的條件,可以對其宣告緩刑,故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以案釋法:
很多人毀壞財物,可能就是為了洩憤,以為砸壞了東西,進行民事賠償就可以了,其實不然,毀壞財物的行為很可能構成犯罪,最高可判7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相關司法解釋,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故意損壞財物罪是明知故意而犯下的罪,情節嚴重的將構成刑事犯罪,希望大家嚴守法律底線,切勿因一時衝動傷人傷己,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記者 王鐵軍
原標題:《被蜜蜂蜇了下,男子要報仇……判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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