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在客觀事實上來說,如果沒有健全正確的飼養規定和保護規則,光是靠收容領養或者是捕殺流浪動物的方式,都是沒有辦法解決流浪動物問題的。
但是這並不妨礙我們對那些付出愛心收養流浪動物、緩解社會問題的人十分尊敬,所以這次我們就來解答一下這個關於寵物領養的問題吧。
本次題目:為什麼一些領養小動物協會寧可安樂死,也不讓免費領養一個小動物?
說起養貓養狗這件事情,經常可以看到「領養代替購買」的呼籲,所以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就會下意識的認為「既然用領養來代替購買了,那就是不用花錢白給的意思唄?」。所以可能一些不了解的人看來,領養一隻寵物算是一件「佔了便宜」的事情,但事實並非如此。
「領養代替購買」從來就不是一件佔便宜的事情,事實正相反,這是一種付出。真正「領養代替購買」的人是在付出,他們付出的是放棄自己完全隨心所欲選擇一隻寵物的權利、付出的是自己領養的寵物可能會有某些缺陷或者潛在缺陷的代價、付出的是自己可能會被一小撮人嘲笑的代價等等。
不過看到這裡大家可能更糊塗了,既然領養都已經是一種付出了,那為什麼還不免費呢?這主要有好幾重原因,下面我們一一例舉分析一下。
1、收費可以讓衝動養寵的人冷靜下來
很多人產生養貓養狗的念頭可能就在一瞬之間,比如看到朋友家的狗很可愛,或者是看到某個視頻裡面的貓咪很可愛,於是當下就萌發了養只寵物的想法。並且本著「領養代替購買」的善意之心,想著這樣既能滿足自己得到一隻寵物的想法,還能給流浪動物一個家,而且又不花錢,豈不是一舉三得?
但是養寵物也有很多瑣碎的麻煩事和額外的花銷,這些麻煩事足以讓一個人在得到寵物的幾小時內就無比後悔,悔恨自己為什麼要領一個「聽不懂人話只會浪費自己錢」的動物回家。所以在領養的時候如果得知收養寵物也是要花錢的,大腦裡飆升的熱情瞬間就會開始冷卻下來。然後可能就會比較理智的衡量自己到底適不適合養寵物,自己能不能為它們負責到底。
所以領養收費可以讓很多一時衝動想養寵物的人先冷靜下來,避免了領養之後不會養、不想養的,飼主尷尬、寵物也難受的情況。
2、救助站、小動物協會之類的運營也需要費用
雖然很多救助站的條件比較簡陋,動物們也只能保持最基礎的生存條件,但是就算如此這也是需要費用的。
簡單的說,一隻成年狗每天要吃的食物大約是它體重的4%左右,這個重量一般是以幹狗糧來衡量的。如果是其他營養不那麼適合狗,或者營養不夠充足的食物,那麼進食量還得往上加。而且養狗的場地、消毒清潔用品、疫苗、水電費用等等這些都是最基本的、無法再省的開銷,這還沒有計算上人工的費用。
所以救助站也不可能一直只出不進,要想維持日常的運轉也是需要一些費用,那麼領養寵物收取費用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3、收費可以減少貓狗落入一些居心叵測的人手中的機會
乾脆利落的宰殺動物獲得肉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是很多生物生存下去的基本需求,這無關善惡。虐待、虐殺動物並以它們的痛苦取樂、獲利,這是一種正常人的三觀不能接受的病態行為。上述這兩種情況是完全不同概念的兩個事情,沒有可比性,更不能一概而論。
之前山東理工大學學生範源慶虐貓事件被曝光後,很多人才發現在一些陰暗的角落裡存在著虐貓虐狗的黑色產業鏈,對此無比擔憂和憤怒。類似範源慶的這些人,以常人難以想像的殘忍方式對待一個鮮活的生命,然後在它們的哀嚎、掙扎中獲得利益或者滿足某種心理。這其實已經不只是貓狗生命尊嚴和價值的事情了,會有如此行徑的人,十分值得警惕!
所以領養收取費用、需要填寫一些必要的信息,做到可以回溯、回訪是很有必要的,行善之舉不能變成罪惡的溫床!
4、收費可以降低二次流浪的概率
其實通過這個題目可以發現,很多人可能對於領養貓狗這件事情有一點誤區,覺得「那些協會收容了貓狗,不就是為了找人領養它們嗎?」。
這個誤區就在於不是要「找人領養它們」,而應該是「找合適的人領養它們」。對於一隻貓咪或者狗來說,它們的生命有兩次,第一次是它們出生的時候,第二次是它們遇到真正愛它們的主人的時候。
如果新主人不適合養寵物、不會養寵物,或者沒有條件飼養寵物,那麼很有可能就會領養幾天又拋棄它們,造成貓狗二次流浪。一般情況下在比較正規的動物救助站領養貓咪或者狗,雖然可能會有費用,但是一般不會比去買一隻寵物貴。這既能讓救助站「回血」,也能讓領養的人認識到養寵物不是一時興起的事情,需要冷靜考慮,以此來避免被領養的寵物遭到二次棄養、再次流浪。
所以一些小動物協會、救助組織不免費領養貓狗寵物是可以理解的,甚至以當前情況來說是比較正確的選擇。
5、寵物安樂死要如何看待?
其實這件事情跟殘忍和仁慈的關係都不大,更多的是無奈。
我們有句老話叫做「好死不如賴活著」,淺顯生動的解釋了人對於生存的渴望,以及對於死亡的畏懼,所以對於寵物安樂死有些朋友也是抱有類似的看法。不過在貓和狗成為寵物開始與人類一起生活的時候,它們雖然可以免於被捕獵者攻擊,基本上也不用自己再捕食了,但是與此同時它們也付出了巨大的代價,那就是完完全全的身不由己。
流浪動物的問題並不是單純靠領養就能解決的,只能說寵物的收容和領養制度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流浪動物帶來的壓力。但是流浪動物作為寵物並沒有很大的優勢,它們的外觀往往沒有一些精心繁育的寵物貓狗好看,外貌很大程度影響一個人會不會選擇它作為寵物,人挑人的時候很多都是如此,更何況人挑寵物了,這是迴避不了的客觀事實。
而且流浪動物本身也更容易出現一些隱患,比如肢體殘疾、身患疾病、性格難以捉摸、具有攻擊傾向等等。所以有些時候流浪動物的飼養風險還更大一點、飼養成本也未必就低,這些因素都導致了流浪動物被領養的過程並不那麼快速、有效。
所以有些地方就會規定,如果一隻流浪動物一直沒有辦法被領養,那麼它就不得不被安樂死,將位置空出來給其他可能比它更容易被領養的動物。但是如果隨便就將沒人領養的貓狗給任意的人飼養了,它再次成為流浪貓狗的概率非常大,所以這是一件非常無奈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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