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2月4日,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通報2019年保溫材料導熱係數的測定等五個項目能力驗證情況。為進一步加強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建設,規範檢驗檢測市場,不斷提升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製度實施的有效性,根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總局163號令)和原國家認監委《實驗室能力驗證實施辦法》(2006年第9號公告)的有關規定,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了保溫材料導熱係數的測定等五個項目的能力驗證工作,現將有關情況予以通報。
一、 基本情況
參加此次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活動五個項目報名870家,因設備、單位搬遷等原因有7家機構未參加,實際參加能力驗證活動的機構863家。5個項目初次能力驗證結果723家滿意、34家可疑、100家不滿意、6家未提交結果,各佔參加能力驗證機構的83.78%、3.94%、11.59%、0.7%。結果可疑、不滿意、未提交數據的139家機構補測後,結果滿意的機構105家、不滿意的機構28家、未參加補測6家。最終結果,828家滿意、2家可疑、33家不滿意,分別佔比95.94%、0.23%和3.82%(見附件1)。具體情況如下:
1.保溫材料導熱係數的測定。主導實驗室是大連產品質量檢驗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參加能力驗證報名機構155家,其中撫順萬澎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遼陽縣工程質量監督站檢測中心等2家機構由於自身業務範圍及經營狀況等原因未參加,實際參加153家。初次驗證結果為134家機構滿意,13家機構可疑,6家機構不滿意,各佔參加能力驗證機構的87.58%、8.5%、3.92%。需補測的19家機構,補測結果16家滿意,2家不滿意,1家未參加補測。最終結果,150家結果滿意、1家結果可疑、2家結果不滿意,分別佔比98.04%、0.65%和1.31%(詳細情況見附件1、2)。
2.電線電纜絕緣平均厚度的測定。主導實驗室是國家電線電纜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遼寧),參加能力驗證報名機構169家。初次驗證結果為157家機構滿意,4家機構可疑,8家機構不滿意,各佔參加能力驗證機構的92.9%、2.37%、4.73%。需補測的12家機構,補測結果11家機構滿意,1家機構不滿意。最終結果,168家機構結果滿意,1家機構結果不滿意,分別佔比99.41%、0.59%(詳細情況見附件1、3)。
3.水泥物理性能的測定。主導實驗室是遼寧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參加能力驗證報名機構276家。初次驗證結果為227家機構滿意、45家機構不滿意、4家機構未提交結果,各佔參加能力驗證機構的82.25%、16.3%、1.45%。需補測的48家機構,補測結果32家機構滿意、16家機構不滿意。最終結果,259家機構滿意、17家機構不滿意,分別佔比93.84%和6.16%(詳細情況見附件1、4)。
4.復肥中氯離子質量分數的測定。主導實驗室是瀋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參加能力驗證報名機構33家。初次驗證結果28家機構滿意、5家結果可疑,各佔參加驗證機構的84.85%和15.15%。需補測的5家機構,補測後結果 4家機構滿意,1家機構未參加補測(鐵嶺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最終結果32家機構滿意、1家機構不滿意,分別佔比96.97%、3.03%(詳細情況見附件1、5)。
5.室內空氣中甲醛的測定。主導實驗室是遼寧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參加能力驗證報名機構232家。初測結果為177家機構滿意、12家機構結果可疑、41家機構不滿意、2家機構未提交結果,各佔參加能力驗證機構數的76.29%、5.17%、17.67、0.86%。需補測的55家機構,補測結果42個機構滿意、9家機構不滿意、4家機構未參加補測(營口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未參加補測、遼寧省優尼普瑞科技有限公司、調兵山市健康服務中心、鐵嶺縣環境保護監測站)。最終結果,219家機構滿意、1家機構可疑、12家機構不滿意,分別佔比94.4%、0.43%和5.17%(詳細情況見附件1、6)。
二、存在的問題及實驗數據不準確可能產生的原因
1.儀器設備性能參差不齊,穩定性、準確度等方面還存在一定的差距。
2.未按標準要求對儀器設備進行檢定或校準,無法保證數據的準確性。
3.不重視實驗狀態調節要求,在實驗前沒有按要求進行狀態調節。
4.實驗室操作人員未能準確理解檢測依據的方法標準,未按標準的要求使用試劑、選用實驗方法,沒有充分考慮人員操作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
5.未使用有證標準物質,而是採用自製的標準溶液,繪製標準曲線易造成偏差,導致實驗結果的偏離。
6.未按《作業指導書》要求進行試驗和數據處理,存在小數點錯誤、計算錯誤等問題。
三、處理意見
針對這次能力驗證發現的問題,省局處理意見如下:
1.對於能力驗證結果不滿意的機構,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立即暫停其相應檢測項目。各機構認真分析原因,進行自查和整改,經能力驗證主導實驗室確認並出具整改通過證明材料後,於12月20日前報各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恢復相應檢測項目。對於不進行整改或者整改不通過的機構,由各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取消其相應檢測項目。
2.對於能力驗證結果可疑的機構,要深刻查找問題原因,認真組織整改,整改後進行一次有針對性的內部審核。請機構於12月1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並將整改報告報當地市市場監管局進行確認。
3.未按規定參加能力驗證的檢驗檢測機構(無論任何原因),其所在市市場監管局一律暫停其相應檢測項目。需恢復檢測項目時,向所在市市場監管局申請,對其暫停項目進行現場評估確認,經確認合格,恢復其相應檢驗資格。
4.對於以上能力驗證不滿意或未參加能力驗證的資質認定機構,將直接被列為明年市局監督檢查和省局監督抽查對象。
請各市市場監管局將處理結果和機構整改情況於2019年12月31日前報省局認可檢測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