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批評10案例!基金委公布2019年科研不端行為查處情況

2021-01-13 品質中國

文/科獎中心微信公眾號,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網站

科研誠信建設是科技創新的內在要求與前提,是營造良好科技環境、激發科技人員創新活力的重要基礎。

基金委多年來形成的「教育、制度、監督和懲處並重」科研誠信建設體系,為科學基金事業健康發展提供重要的保障。

2019年,科研不端行為查處情況

通報批評案例附文後>>

經費使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常見問題

1.超範圍列支。主要包括:在設備費中列支通用辦公設備和用品、辦公家具;在材料費中列支通用的辦公用品、維修費;專家諮詢費中列支論文答辯費、學生論文裝訂費等;會議費中列支研究生暑期培訓會議費;結餘經費列支課程研修班報名費。

2.預算調劑未履行審批手續。對某地區的檢查發現,被抽查單位和被抽查項目中存在預算調劑未履行審批手續的分別佔93.33%和29.71%,涉及總金額952.41萬元。

3.結題決算與帳面支出不符。對某地區的檢查發現,所有被抽查單位均存在結題決算與帳面支出不符的問題;從項目數量看,74.24%的項目存在這個問題。

4.燃料動力費列支依據不充分。一些單位簡單地按照項目預算足額提取,按照固定比例計提,按照人頭均攤;或按照某項目當年收到撥款佔該課題組當年收到總撥款的百分比進行分攤。

5. 隨意調帳且依據不充分。對某地區的檢查發現,10%以上的項目在項目執行周期內部因其他項目結題不合理、超支或無預算而調入科學基金項目列支;或者臨近項目結題前為提高預算執行進度而隨意從其他項目調入列支,總金額達913.53萬元。

6. 超預算列支設備費。對某地區的檢查發現,66.67%的單位存在超預算列支設備費。

7. 項目經費來源與支出渠道不一致。對某地區的檢查發現,仍然有5%以上的單位未能做到統一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

2019年通報批評處理案例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公開了2019年度查處的給予通報批評處理的科研不端行為處理決定10份,涉及10位被處理責任人和1個被處理依託單位。

關於對戴路抄襲剽竊他人基金項目申請書的處理決定

國科金監處〔2019〕1 號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監督委員會」)收到舉報,反映天津大學戴路2018 年科學基金面上項目「近現代建築遺產記錄信息化技術及其保護再利用研究」(申請號5187081661)申請書的框架和大段內容抄襲了東南大學方立新2014 年獲資助基金項目「南京民國建築修繕BIM 模型實例庫的構建及其數據挖掘與知識發現研究」 (批准號51478102)申請書。

經調查核實,戴路在其2018 年申報的基金項目「近現代建築遺產記錄信息化技術及其保護再利用研究」 (申請號5187081661)申請書中,抄襲剽竊了其2014 年評審過的東南大學方立新獲資助基金項目「南京民國建築修繕BIM 模型實例庫的構建及其數據挖掘與知識發現研究(」申請書的內容。批准號51478102)

經監督委員會五屆三次全體委員會議審議,自然科學基金委2019 年第六次委務會議決定,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對科學基金資助工作中不端行為的處理辦法(試行)》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決定取消戴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資格4 年(2019 年4 月9日至2023 年4 月8 日),取消戴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議、評審資格 7 年(2019 年 4 月 9 日至 2026 年 4 月 8 日),給予戴路通報批評。

關於對陳創夫冒用他人名義申報基金項目等不端行為的處理決定

國科金監處〔2019〕2 號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監督委員會」)收到舉報,反映石河子大學陳創夫在基金項目申請書中偽造3 位校外人員許志平、丁熙成、郭志儒籤名,通過弄虛作假獲批多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經調查核實,許志平、丁熙成、郭志儒3 人為石河子大學特聘教授。陳創夫在許志平、丁熙成不知情的情況下,冒用2人名義、冒籤2 人姓名申報基金項目並在申請書中提供了相關虛假信息。

郭志儒對以其名義申報基金項目知情且授權代籤姓名。

經監督委員會五屆三次全體委員會議審議,自然科學基金委2019 年第六次委務會議決定,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對科學基金資助工作中不端行為的處理辦法(試行)》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決定撤銷陳創夫冒用許志平名義、冒籤許志平姓名申報並獲資助基金項目「STAT6 介導的信號通路在布氏桿菌16M 感染的子宮和胎盤中的免疫作用」(批准號 31660705),撤銷陳創夫冒用丁熙成名義、冒籤丁熙成姓名申報並獲資助基金項目「布魯氏菌誘導的選擇性自噬參與PRRs 調控抗原遞呈的分子機制研究」(批准號 31772719),追回上述 2 個項目已撥資金,取消陳創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資格4 年(2019 年4 月9 日至2023 年4月8日),給予陳創夫通報批評。

關於對桑丹抄襲剽竊他人基金項目申請書的處理決定

國科金監處〔2019〕4 號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監督委員會」)收到舉報,反映有人剽竊其2017 年基金項目申請書並用於2018 年基金項目申請。

經調查核實,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科學院桑丹於2017 年夏季進入其導師孫海洲辦公室翻找文件,從孫海洲辦公桌上的文件裡發現了浙江農林大學茅慧玲2017 年國家自然基金項目申請書。

桑丹對該申請書進行了拍照,並對申請書中部分內容及相關試劑價格進行了抄襲剽竊,用於其2018 年基金項目申請。

經監督委員會五屆三次全體委員會議審議,自然科學基金委2019 年第六次委務會議決定,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對科學基金資助工作中不端行為的處理辦法(試行)》第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決定取消桑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資格4 年(2019 年4 月9 日至2023 年4 月8 日),給予桑丹通報批評。

關於對梁瑩在基金項目申請書中提供虛假信息的處理決定

國科金監處〔2019〕5 號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監督委員會」)收到南京大學來函,稱已決定將梁瑩調離教學科研崗位,其已不再具備展開科學研究的職業環境和依託條件,不適合繼續擔任科學基金等科研項目的負責人,提請自然科學基金委做出如下處理:

1. 終止梁瑩尚未結題的2 項項目:2016 年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社會保障與公共政策」(批准號71622013)和2018 年科學基金面上項目「人口老齡化進程中空巢老人心理健康的影響機制與關愛救助政策研究」(批准號71874076);

2. 請求梁瑩2018 年度到期結題的面上項目「災後重建中災民健康相關生命質量(HRQOL)與專業社工介入模式研究—基於蘆山等六個地震重災區的追蹤調查(」正常結題;批准號71473117)

3. 收回梁瑩主持項目的全部結餘資金,尚未撥付的項目經費不再撥付。

根據依託單位調查結論及當事人的陳述,經監督委員會辦公室進一步核查,梁瑩存在如下科研不端行為:

一是梁瑩將被依託單位調查證實存在抄襲的16 篇論文中的部分論文,列入其獲資助基金項目申請書中;

二是南京大學因梁瑩存在學術不端等問題已決定將其調離教學科研崗位,認定其不再具備開展科學研究的職業環境和依託條件、不適合繼續擔任科學基金等科研項目的負責人;

三是梁瑩大量學術成果存在學術不端行為,違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三項關於優秀青年基金項目申請人必須具備良好科學道德的要求。

經監督委員會五屆三次全體委員會議審議,自然科學基金委2019 年第六次委務會議決定,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對科學基金資助工作中不端行為的處理辦法(試行)》第十六條第二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決定撤銷梁瑩2016 年優秀青年基金項目「社會保障與公共政策」(批准號71622013)、2009 年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基層政府信任與社區志願者組織成長的內在關聯性研究—基於對長三角地區八個城市的實證調查」(批准號70903002)、2011 年科學基金面上項目「地方政府生態管理與綠色社區志願者組織成長的互動關係研究—構建長三角地區綠色生態城市的關係模式探析」(批准號71173099),追回上述3 個項目已撥資金,取消梁瑩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資格4 年(2019年4月9日至2023年4月8日),給予梁瑩通報批評。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決定終止梁瑩2018 年科學基金面上項目「人口老齡化進程中空巢老人心理健康的影響機制與關愛救助政策研究」(批准號71874076)。

關於對唐朝克冒用他人名義申報基金項目等不端行為的處理決定

國科金監處〔2019〕6 號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監督委員會」)收到舉報,反映中南大學湘雅醫學院附屬腫瘤醫院唐豔豔的身份信息被他人盜用致使其無法申報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經調查核實,南華大學唐朝克是劉曉豔和唐豔豔的共同導師,劉曉豔2012 年12 月碩士畢業後返回原工作單位。

唐朝克冒用劉曉豔名義、冒籤劉曉豔姓名申報了2013 年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在申報過程中錯填了唐豔豔的身份證號碼,提供了相關虛假信息。劉曉豔對以其名義進行的項目申報不知情。

經監督委員會五屆三次全體委員會議審議,自然科學基金委2019 年第六次委務會議決定,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對科學基金資助工作中不端行為的處理辦法(試行)》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決定撤銷唐朝克冒用劉曉豔名義、冒籤劉曉豔姓名申請並獲資助的基金項目「Apelin-13 誘導自噬促進泡沫細胞內膽固醇流出的作用及機制研究」(批准號 81300224),追回已撥資金,取消唐朝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資格4 年(2019 年4 月9 日至2023年4月8日),給予唐朝克通報批評。

關於對趙陽(男)在基金項目申請書中提供虛假信息的處理決定

國科金監處〔2019〕8 號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監督委員會」)收到舉報,反映首都醫科大學趙陽(男)申請科學基金項目(批准號51302176)時冒用與其同名同姓人員發表的論文作為研究基礎並篡改論文作者順序。

具體論文如下:

論文1:趙陽,朱思泉*. 人工晶狀體光學部囊袋後嵌入治療兒童先天性白內障. 眼科, 2007(2): 93-96.

論文2:王淑珍,趙陽,朱思泉*. 常染色體顯性遺傳先天性板層白內障家系致病基因的排除性定位. 解放軍醫學雜誌, 2008(8): 960-963.

論文3:張春芳,趙陽,朱思泉*. 折射型多焦點人工晶狀體植入術後視覺質量評價. 首都醫科大學學報, 2010(1):26-30.

舉報反映趙陽2006 年9 月才到北京同仁醫院,而申請書中列入的第二篇論文(即論文1)研究實施時間為2004 年7月至2006 年7 月;申請書中列入的第三篇論文(即論文2)和第四篇論文(即論文 3),趙陽分別為第三作者和第四作者,而趙陽在申請書中將自己篡改為第二作者。

經調查核實,趙陽(男)在其2013 年獲資助基金項目「用於兒童的磁性納米材料和形狀記憶型高分子複合人工晶體材料的研製」(批准號51302176)申請書中有4 篇論文存在冒用同名同姓人員論文成果的問題,且其中有2 篇論文篡改作者順序,此外還有3 篇論文沒有列出所有作者。

經監督委員會五屆三次全體委員會議審議,自然科學基金委2019 年第六次委務會議決定,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對科學基金資助工作中不端行為的處理辦法(試行)》第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決定撤銷趙陽(男)2013 年獲資助基金項目「用於兒童的磁性納米材料和形狀記憶型高分子複合人工晶體材料的研製」(批准號 51302176),追回已撥資金,取消趙陽(男)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資格4年(2019年4月9日至2023年4月8日),給予趙陽(男)通報批評。

關於對董佑紅、魏明琴論文抄襲剽竊的處理決定

國科金監處〔2019〕9 號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監督委員會」)收到舉報,反映湖北醫藥學院董佑紅、魏明琴發表的標註科學基金項目(批准號30772851)資助的論文「魏明琴,董佑紅. TP 方案聯合複方斑蝥膠囊治療晚期食管癌臨床研究. 中醫學報,2014, 29(196): 1245-1247.」涉嫌抄襲他人發表的論文「彭梅. 複方斑蝥膠囊聯合TP 方案治療晚期食管癌患者的效果觀察. 中國醫藥導報,2013, 10(9): 79-80.」。

經調查核實,董佑紅、魏明琴發表的論文抄襲剽竊他人發表論文屬實,且擅自標註其他單位人員科學基金項目批准號。經監督委員會五屆三次全體委員會議審議,自然科學基金委2019 年第六次委務會議決定,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對科學基金資助工作中不端行為的處理辦法(試行)》第十七條第四項的規定,決定取消董佑紅、魏明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資格4年(2019年4月9日至2023年4月8 日),給予董佑紅、魏明琴通報批評。

關於對復旦大學違規發布 2019 年部分項目有關評審信息的處理決定

國科金監處〔2019〕32 號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監督委員會」)收到舉報,反映復旦大學在官方網站上違規發布 2019年部分項目有關評審信息。

經調查核實,舉報內容屬實,復旦大學在自然科學基金委正式公布評審結果之前,於2019 年8 月2 日違規在學校的官方網站公開發布部分項目有關評審信息,造成了嚴重的不良社會影響。上述行為違反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託單位基金工作管理辦法》對依託單位管理責任的規定和要求,也違背了復旦大學與自然科學基金委籤訂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單位公正性承諾書》的承諾內容。上述問題的發生說明復旦大學作為依託單位疏於管理,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在科研誠信和學風建設方面存在明顯的短板。

經監督委員會五屆四次全體委員會議審議,自然科學基金委2019 年第十八次委務會議決定,參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對科學基金資助工作中不端行為的處理辦法(試行)》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九條及第十二條的規定,給予復旦大學通報批評;根據復旦大學與自然科學基金委籤訂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單位公正性承諾書》,核減復旦大學間接費用400 萬元人民幣。

關於對徐唐鵬抄襲剽竊他人基金項目申請書的處理決定

國科金監處〔2019〕35 號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相似度檢查結果,武漢大學徐唐鵬2019 年度申報的青年科學基金項目「CXCL12-CXCR4 信號軸參與放射性肺損傷並促進腫瘤肺轉移的機制研究」(受理號8190111429)申請書內容與同單位龔虹雲同年申報的青年科學基金項目「CXCL12-CXCR4 信號軸在放射性肺損傷促進腫瘤肺轉移中的作用機制研究」(受理號8190111012)申請書內容高度相似。

經調查核實,徐唐鵬和龔虹雲在同一科室工作,徐唐鵬借閱龔虹雲2016 年未獲資助基金項目申請書後,在未告知龔虹雲的情況下將該申請書稍作修改即用於其2019 年基金項目申報。

徐唐鵬存在抄襲剽竊他人基金項目申請書內容的行為,同時也造成了兩份申請書高度相似和徐唐鵬申請書研究基礎造假的結果,龔虹雲對上述情況不知情。

經自然科學基金委監督委員會五屆四次全體委員會議審議,自然科學基金委2019 年第19 次委務會議決定,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對科學基金資助工作中不端行為的處理辦法(試行)》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的規定,撤銷徐唐鵬2019 年基金項目「CXCL12-CXCR4 信號軸參與放射性肺損傷並促進腫瘤肺轉移的機制研究」 (受理號8190111429)申請,取消徐唐鵬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資格 5 年(2019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7 日),給予徐唐鵬通報批評。

關於對張曦抄襲剽竊他人基金項目申請書的處理決定

國科金監處〔2019〕36 號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相似度檢查結果,揚州大學張曦2019 年度申報的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健脾補腎方調控miR-21 治療潰瘍性結腸炎的研究」(受理號8190150152)申請書內容與南京中醫藥大學沈洪2016 年度獲資助的面上項目「健脾補腎、清腸化溼介導SDF-1/CXCR4 促進MSCs 歸巢調控miR-21 治療潰瘍性結腸炎機制研究」(批准號81673905) 申請書內容高度相似。

經調查核實,張曦利用與沈洪課題組成員交流的機會,獲得沈洪的基金項目申請書,在其2019 年基金項目申請書撰寫過程中,直接將沈洪申請書中的立項依據、實驗內容、部分實驗方法和技術路線圖粘貼到自己的申請書中,張曦存在抄襲剽竊他人基金項目申請書內容的行為,同時也造成了兩份申請書內容高度相似的結果。

經自然科學基金委監督委員會五屆四次全體委員會議審議,自然科學基金委2019 年第19 次委務會議決定,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對科學基金資助工作中不端行為的處理辦法(試行)》第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撤銷張曦2019 年基金項目「健脾補腎方調控miR-21 治療潰瘍性結腸炎的研究」(受理號8190150152)申請,取消張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資格4 年(2019 年10 月18 日至2023 年10月 17 日),給予張曦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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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印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科研不端行為調查處理辦法》的通知 第六條 科研人員應當遵守學術規範,恪守職業道德,誠實守信,不得在科學技術活動中弄虛作假。 涉嫌科研不端行為接受調查時,應當如實說明有關情況並且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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